关于我市贯彻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情况的调研报告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7年工作安排,常委会城环工委调研组于3月上中旬,对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情况进行调研。在此基础上,4月18日常委会组织了执法检查,执法检查组先后到国家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兄弟彩兴化工有限公司、泰益欣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启元药业公司、仁义巷供热站、天山熙湖建筑工地,检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现报告如下。

一、我市近两年大气环境质量状况

近两年来,我市大气环境质量处于平稳态势。

2015年,我市有效监测天数365天,全市累计二级及好于二级天数为259天,占有效监测天数的71.0%,轻度污染及以上天数为106天,占有效监测天数的29.0%。其中,一级(优)天数19天,二级(良)天数240天,三级(轻度污染)天数79天,四级(中度污染)天数16天,五级(重度污染)天数10天,六级(严重污染)天数1天。4月、5月、9月、10月我市空气质量在西北五省(区)首府城市空气质量排名居第一位。

2016年我市有效监测天数365天,全市累计二级及好于二级天数为252天,占有效监测天数的68.9%,轻度污染及以上天数为113天,占有效监测天数的31.1%。其中,一级(优)天数10天,二级(良)天数242天,三级(轻度污染)天数76天,四级(中度污染)天数26天,五级(重度污染)天数10天,六级(严重污染)天数1天。8月份我市空气质量在西北五省(区)首府城市空气质量排名居第一。

今年一季度,我市有效监测天数91天,优良天数51天,较去年同期持平,占有效监测天数的56.7%。

二、防治大气环境污染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市委、政府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气十条》,深入实施“蓝天工程”,大气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环境防治工作机制更加健全。市委、政府将环境治理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要点,与县(市)区签订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实施绩效考核,实行评先选优“一票否决”。明确了各级党委、政府在环境保护工作中“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细化了部门责任分工,明确市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公安、住建、城管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实施监管,已经形成多部门协同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全面完成大气环境减排任务。近年来,我市加快火电、水泥等重点行业废气深度治理,2016年底,重点行业全部稳定达到新的排放限值要求。两年来,国家、自治区下达我市的减排目标任务全部按时完成。2016年自治区下达我市的重点减排项目共31个,有25个是大气污染减排项目,已经全部按时完成。污染物减排工作受到中央环保督查组和自治区减排领导小组的肯定。

(三)综合整治城市扬尘初见成效。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严格落实城市扬尘防控“6个100%”要求。组织开展堆场扬尘专项整治,两年累计完成386处裸露堆土整治任务,263处60.4万多平方米裸露地面整治。环保、城管、交警等部门开展集中打击渣土、石料运输撒漏、车轮带泥等污染城市道路行为。全面推进贺兰山东麓葡萄种植基地环境综合整治,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了沙尘源。

(四)大力实施燃煤污染综合治理。两年累计拆除燃煤茶浴炉184台,淘汰燃煤小锅炉224台,其中市区内拆除并网燃煤小锅炉40台。截止2016年底,20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基本完成脱硫、除尘升级改造。对市区用煤单位煤质检测实现全覆盖,强化了对燃煤锅炉的网格化管理。去年对硫份、灰份超标的45家单位实施处罚并曝光,对烟气超标排放的单位予以立案处罚57起,保持高压态势。

(五)开展机动车尾气排放治理。加快黄标车和老旧车辆淘汰进度,两年累计淘汰黄标车、老旧车辆3.35万辆,按时完成自治区下达的淘汰任务。扩大黄标车限行区域范围,每年均开展黄标车、无标车及冒黑烟车辆和农用车专项整治。强化行驶车辆遥感监测,每年遥测机动车10万辆以上。实施公交优先战略,2016年公交出行分担率为59.8%,公交线网覆盖率为79.8%。

三、影响我市大气环境的主要因素

(一)城市发展和产业结构的影响。一是近年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城市人口数量逐年增长,市民生活对大气环境的总排量增加。城市外延快速扩张,使一些高污染企业进入城市建成区。望远工业园区的制药企业附近,已形成居民小区,企业异味气体直接影响居民正常生活。二是我市产业结构中,第二产业所占比重过大。在二产中能源和重化工类企业所占比重较大,高耗能、高污染、低附加值产业较多,工业废气排放强度大,对大气环境影响程度较大。

(二)供暖期污染物排量明显增加。我市冬季供暖的燃煤锅炉所占比重过大,热电联产和清洁能源供热比重过小。燃煤是大气环境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和粉尘等污染物的主要来源。城市边缘地带的个别燃煤锅炉房没有建设封闭或半封闭煤场、渣场,煤粉和炉渣对周边环境污染严重。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大量燃烧散煤取暖,低空直排,严重污染环境。

(三)沙尘扬尘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大。我市的自然地理环境易发浮尘和扬沙天气,造成空气污染,pm10的浓度拉升。土壤沙尘对pm2.5的贡献占半数以上,成为最大的单一污染源。建筑工地、拆迁工地、裸露空地、堆场等扬尘污染增多。拆迁工地标准化、规范化管理程度不够,裸露堆土问题还比较突出。

(四)机动车尾气对大气影响增大。我市机动车保有量持续增长,2016年全市保有机动车71.25万辆,较上年增加了4.34万辆,机动车尾气排放同步增加。对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监管机制不健全,监管不到位,非道路移动机械存在的超标排放,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大气环境。防治机动车污染的统筹协调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公安、环保等部门对机动车尾气监测治理的联合执法力度不够,依法打击违法上路车辆的效果还有待提高。

四、进一步治理大气环境的几点建议

最近,自治区将银川市全域划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控制区,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贺兰县、永宁县为核心控制区。为此,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以问题为导向,奖罚措施到位,扎实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

(一)加强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调控。一是要适当提高进入我市人口的门槛,适度控制人口无序增长,减轻人口对环境的压力。二是继续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服务业和新兴产业,推进产业优化升级,把经济增长点转移到提高效益、降低能耗上来,不断提升我市经济发展的层次和水平,努力实现绿色增长。三是要有生态红线意识和环境高压线意识,要严把项目审批关,严格环境准入条件,严禁新上高耗能、高污染项目。

(二)突出重点行业企业治理。一是深度治理生物发酵和制药企业产生的异味,必要时限制企业产能。二是对规模小、产值低、污染物排放量大的化工类企业,实施搬迁或逐步取缔。三是要巩固火电、水泥、石化、炼油等重点行业取得的治理成果,深入推进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污染减排。四是要全面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综合整治。

(三)加强燃煤污染综合治理。一是要提高热电联产供热覆盖面,努力促成“东热西送”供热工程启动实施,全力推进西夏热电二期等集中供热工程项目建设。二是要按照中央、自治区的要求,在保障居民正常生活的前提下,限时拆除或改造城市建成区的燃煤小锅炉。三是燃煤锅炉房的煤场、渣场必须实行封闭半封闭式管理。四是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散煤管理机制,加强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散煤燃烧的管理,减少采暖期大气污染。

(四)严格控制城市扬尘污染。一是要规划建设建筑垃圾消纳场,加强源头治理。二是环保、住建、城管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进一步加强对建筑工地、拆迁工地的监管,确保“六个百分之百”落实到位。三是要加强对闲置裸露空地、堆土、堆场的管理,要摸清底数,厘清管理权属和职责,强化现状治理的同时,严禁新的堆土、堆场产生。四是要疏堵结合,加快秸秆还田与综合利用步伐,严禁违规焚烧。

(五)强化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一是要尽快出台方案,将公交车、出租车更换为清洁能源车辆,推动市委决策部署尽快落地并产生社会效益。二是出台鼓励政策,引导市民购置使用清洁能源车辆,从源头上减少城市机动车尾气污染。三是继续实施公交优先战略,不断提高公交出行分担率,加快推进共享单车落地,改善居民绿色出行条件。四是加大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监督执法力度,严禁三轮汽车、拖拉机等农用车进入市区,严禁尾气不达标车辆上路。

推荐访问:大气污染 贯彻实施 我市 调研报告 防治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