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政府关于妥善解决我乡流浪人员户籍的报告

市公安局:

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强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和管理,保障生活无着落流浪人员的合法权益,现就解决我乡一流浪人员户籍问题报告请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9年6月2日,在我乡发现一名流浪人员,经过我乡和大竹河派出所初步核实,该人员身高约160cm,身形偏瘦,说话含糊不清,不能提供姓名、年龄、家庭住址等个人基本信息,但神智清醒,年龄约60-70岁。该流浪人员于10年前左右流浪到我辖区,被一户周姓人家收养,后因该户人家举家外出再次流浪。该流浪人员疑似重庆城口人氏,但不排除其他邻近省市的可能。

二、现安置情况

接此人员,我乡和大竹河派出所高度重视,通过走失人员库和人口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库进行比对,查无此人,随后派出所进行dna信息采集和发出协查通报,多方联系无果后,我乡向民政局报告请示,于6月中旬安置在白果乡敬老院。

三、后续安置问题

由于该人员无户籍信息,民政部门无法进行长期救助和安置,现临时安置在敬老院,期限为三个月,为妥善解决后续问题,建议贵局一方面核实其身份信息,寻找亲属,查明人员来源地,以便其与家人团聚,对其进行照料;
另一方面在无法落实原来身份信息的情况下,专事专办,办理落户手续,以便申请进行民政救助和安置。

特此报告

万源市庙子乡人民政府

2019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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