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森林公安局局长2019年述责述廉报告

市森林公安局局长2019年述责述廉报告

一年来,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市纪检监察委、局纪检组的监督指导下,我自觉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切实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

一年来,本人任市森林公安局局长。在分管部门同志的通力协作下,通过自己的努力工作,圆满完成了分管的各项工作。

(一)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情况。本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对分管领域的工作人员严格要求,及时组织他们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充分领会党的精神,自觉提高政治站位;
带头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重要任务、重点工作,在具体执行中,涉及分管领域的工作,及时进行安排部署,跟踪督促落实,圆满完成了各项重要任务和重点工作。积极参加“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带领分管领域认真查摆问题,主要针对林业执法工作中公平廉洁问题开展专项整治,通过提醒教育,使执法人员切实做到公正廉明执法,并对群众做好了保护森林资源的宣传工作。持续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平时工作中,督促推动分管领域的党员、干部加强政治学习,不断提高思想和政治觉悟,确保在工作和生活中做到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坚决抵制各种“低级红”“高级黑”,在分管领域营造了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环境。

(二)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情况。本人认真履行分管部门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双重领导责任。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在抓好分管部门工作的同时,与分管单位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到整体工作中安排部署。及时向分管部门工作人员传达各级部门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及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一是狠抓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落实。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承诺书内容,平时坚持研究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制订新对策。年终专题部署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检查考核;
二是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针对党风廉政建设中出现的一些苗头性问题,及时召开分管部门作风建设会议,对有关人员及时进行警示,制订相关约束制度;
三是组织分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会议精神,要求工作人员把严明纪律摆在突出位置,遵守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党性原则办事,按政策法规办事,按制度程序办事。督促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落实到实处。

(三)推进作风建设情况。深化正风肃纪专项治理,平时及时传达学习局党组关于有关作风建设的文件精神,对照检查每个人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不定期开会分析、研判分管部门、分管领域队伍作风建设形势和问题,发现问题立即纠正;
认真督促分管领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市委市政府十条措施,不定期开展对分管部门、分管领域队伍正风肃纪专项督查,不断完善监督检查制度,坚决整治与群众身边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认真做好作风建设工作。全年未出现过与群众身边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有关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四)加强教育监管情况。平时加强对分管领域纪律教育学习,强化纪律执行力,认真组织学习贯彻相关党内法规,不定期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除做好自身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外,积极与分管部门、分管领域的工作人员及其部门负责同志进行谈话谈心,对他们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开展经常性地监督检查,及时提醒纠正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做到了所有人员不出现违纪违规问题。

(五)落实重点专项工作情况。认真督促落实巡视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认真整改身边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现象;
制定森林公安局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及时安排部署专项斗争的有关工作,推进工作见成效。对涉及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案件做到及时查处,严厉打击。坚决整治与群众身边和扶贫领域有关的腐败和作风问题,认真做好作风建设工作。全年未出现过与群众身边和扶贫领域有关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六)选好用好干部情况。遵循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好干部五个标准,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以身作则,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着眼长远发展加强干部梯队建设,公道正派地评价、推荐和使用干部,切实把干部的心思和精力引导到干事创业上。坚持干部管理使用的规章制度,切实执行制度的约束、规范和引导,落实好近年出台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内部监督《暂行办法》等一系列措施,坚决杜绝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未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情况。

二、执行党的纪律情况

(一)遵守党的纪律情况。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和政策,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二、三、四中全会会议精神。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能坚定自己的立场,明辨是非,紧密团结在以习总书记为首的党中央周围,随时随地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认真做好分管范围内的工作,并积极支持配合其他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2.认真执行党的组织纪律。无论是选拔干部还是重大事项决策,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公开办事,不搞暗箱操作。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遇有重大问题和决策主动向主要领导请示汇报,决不独断专行,避免决策失误给国家和集体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3.严格执行党的廉洁纪律。认真执行各级党委、纪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有关规定,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不断提高作为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水平、树立良好的形象。严格管理、教育好自己身边生活、工作的人特别是自己的配偶、子女与严以律己同等重要,在让他们一定不出问题的同时,时常给自己吹吹清醒风、廉政风。

4.严格执行党的群众纪律。党的群众纪律,是党的性质和宗旨的体现,其核心是保持党同群众的血肉联系。时常告诫自己要严明党的群众纪律,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绝不滥用权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严格“自律”。做到了不拿群众一针一线,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做官。

5.严格执行党的工作纪律。在工作上,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遵纪守法,团结同志,爱岗敬业。在自己分管工作中,保持良好精神状态,能以身作则,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坚持岗位职责,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工作中强化执行力,坚持严以律己,不搞以权谋私。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

6.严格执行党的生活纪律。讲操守、重品行。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始终牢记自己是一名党员干部的身份,不把自己混同于普通的老百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社交圈、生活圈、娱乐圈,自党维护党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业余时间,主要有看书、散步、上网看新闻等有益活动,始终保持健康的生活情趣。

7.认真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和领导制度。始终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只有发挥好民主集中制的制度优势,才能充分调动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保证党的决策正确和有效实施,增强党的纪律和战斗力。

8.坚持“三重一大”事项科学民主决策。坚持重大事项集体决策,认真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建设项目的安排和大额资金的使用等,坚持必须经过集体充分讨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

(二)带头转变作风情况。

本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市委市政府十条措施,省、市实施细则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

1.公务用车配备使用情况。一年来,本人任市森林公安局局长,至今未配备有公车,上下班均使用私家车或步行。

2.办公用房使用情况。今年,本人在局办公区三楼办公室办公,和局级领导共用一间办公室,办公用房面积未超标。

3.配备秘书或工作人员情况。涉及本人的工作自己完成,未配备有秘书或工作人员。

4.人情消费、职务消费情况。在平时生活中,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从不参与违规的人情消费和职务消费。

5.因公因私出国(境)的情况。无因公因私出国(境)的情况。

6.密切联系群众情况。工作中,不定期深入基层、群众,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听取群众提出的建议意见,对提出的好的建议,认真采纳,在工作中加以改进。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本人无此类情况出现。

(三)廉洁自律情况。

本人自觉践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各级党委、纪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有关规定,并对照规定认真自查、自纠。严格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在工作、生活和作风方面处处以一个党员干部的标准从严要求自己,牢固树立宗旨意识,自觉增强廉洁自律和廉政从政意识。

1.工作中,遇到重大决策和个人有关事项能按时、如实向组织报告。

2.教育管理好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无利用职权或影响力谋取利益的情况。

3.配偶、子女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在自己管辖范围内无任何从业、经商的情况,特别是无经营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等谋取私利的情况。子女现已自主择业。

三、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本人无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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