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对春季农业生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根据长武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0年全县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长农发〔2020〕8号)及咸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化肥和苹果育果纸袋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咸市监发〔2020〕167号)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持续抓好农业稳产保供和农民增收,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目标,严格农资市场监管,提高农资产品质量,为保障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奠定坚实基础。全面加强农资市场管理,加大执法力度,坚决查处违法犯罪案件,依法严惩违法犯罪分子,销毁假冒伪劣农资产品,曝光制假售假典型案件,确保农资质量可靠、市场稳定。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引导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参与、支持农资打假工作,积极推进社会共治,把农资领域短板补得更加扎实,把基础打得更加牢靠。为深化我县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展现代农业创造良好的环境,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重点

积极引导和帮助种子、化肥、农药、饲料、兽药等生产经营企业克服疫情影响,加快复工复产、开门开业,建立点对点保供运输“绿色通道”,确保农资到店到村,保障春耕和全年农业生产需要。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农资经营集散地、种养殖生产基地、蔬菜生产区为重点,开展春季、秋季农资打假专项行动,通过巡查检查、监督抽查、暗访暗查、投诉举报等手段,查找问题隐患,严厉查处制售假劣农资、破坏市场秩序、侵害农民利益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一)配合县农业农村局开展种子、化肥、农药、饲料、兽药、水产苗种、转基因种子、农机及零配件等农资打假专项行动;

(二)配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化肥、苹果育果纸袋质量监督抽查,保障春耕生产,有效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三)配合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农膜质量监督抽查,严格执行农膜新标准。指导生产者拒绝购买、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农膜产品,确保不达标农膜产品不出厂、不进店。

三、重点任务

(一)扎实开展春季行动。围绕春耕期间需求较大的肥料、苹果育果纸袋、农膜等重点品种,开展农资打假春季专项行动。尤其是在疫情防控期间,要加强监管,主动查找问题隐患,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违法违规行为,严防假劣农资流入市场,切实保障春耕备耕期间农资质量可靠。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实施化肥、苹果育果纸袋、农膜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承检机构实行抽检分离,抽样人员不能参与对自己所抽样品的检验。监督抽检工作要按照《产品质量监督抽査管理暂行办法》抽查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开展,做到规范统一、保质保量、及时高效。

(二)严查违法犯罪案件。认真做好案件线家索的排查梳理,拓宽案源渠道。紧盯重大违法犯罪线索,建立健全案件移交机制,发现一个,查处一个,绝不姑息。对于跨地区、影响恶劣的大案要案,采取专案侦办、挂牌督办、联合查处等方式,必要时开展集中打击行动,坚决铲除制假源头。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灵活开展宣传培训。疫情防控期间,不集中举办全县性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暨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可通过制作广播电视节目、印制宣传挂图、拍摄小视频短片、撰写科普文章、组装宣传车辆进镇村、网络宣传等形式,向农民介绍优质产品,普及法律法规知识,提供便捷科学农业技术指导服务,提高农民识假辨假能力,把安全优质的农资产品和质量安全技术服务送到乡村。抽检及检验结果确认结束后市场规范监管科要及时发布产品质量抽检公告。

四、工作要求

(一)落实监管责任。稽查大队、各镇(办)市场监管所、局相关科室要结合各自工作职责,严格落实农资打假工作责任制,全面推进日常巡查和监督检查工作制度,坚决杜绝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

(二)提升监管执法能力。对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的产品,由稽查大队立即责令企业停止生产或销售,迅速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进行生产或销售。对故意违法生产或销售不合格产品的企业,要依法进行查处,并及时将不合格企业后处理结果信息报市局产品质量监管科。

(三)做好协调工作。加强与农业农村、公安等部门的协调配合,适时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定期交流农资打假工作情况,实行信息共享。

(四)强化信息报送。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农资打假和案件处理等信息报送工作。要及时宣传本单位在农资打假工作中的好经验和好做法,客观全面的反映在农资打假中的工作动态、典型染例、存在问题和建议等。扎实做好数据统计、信息上报、案件信息公开、典型案件公布等工作。

附件:长武县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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