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全县春季农业执法保春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在全民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推进春耕生产和加强春季动物防疫的关键时期,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紧盯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产品加强监管:创新执法方式,加大农资打假力度,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切实提高执法服务水平,要从严从快处理一批坑农害农,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动物防疫等违法案件,堵源头,端窝点,切实防止因农资质量问题造成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重大事件,为推进春耕生产,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动物疫情春防工作保驾护航。

二、主要任务

(一)重拳出击开展农资打假。各乡镇要依照“源头严控、过程严管、违法严惩”的思路,突出重点区域、重点产品、重点主体,对各种农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执法整治,严管重打农资生产经营中的违法行为。

1.加大对重点区域的执法巡查力度。以城乡结合部、农资生产经营集散地、边远乡镇经营点、网络销售店、食用农产品生产基地为重点,加强执法巡查,高度关注不法企业和经销商组织的各类农资“忽悠团”,发现问题从速从严查处。

2.围绕重点产品开展执法。以近3年被各地查处过的农资生产经营企业和不合格产品为重点加强监管,发现问题快查快办,严肃处理。种子执法重点打击侵权假冒、质量不合格、未审先推等违法行为;农药执法重点打击生产经营假劣农药、国家禁用农药和在农药中非法添加高毒高残留隐性成分等违法行为;肥料执法重点打击生产销售未取得登记证的肥料产品,假冒、伪造肥料登记证,登记证号,生产,销售的肥料产品有效成分或含量与登记批准的内容不符等违法行为。

3.围绕重点主体开展执法。近年来被多地、多次执法查处的、执法抽检中发现有多个产品不合格的生产经营主体以及消费者、生产者投诉与媒体曝光较多的问题企业和产品,均应作为重点监控对象,对其生产经营的产品要高度关注,重点监控,并列为执法抽检的重点。

(二)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要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密切配合,建立快速立案查处机制,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监督检查中发现并移送的不符合质量安全的农产品相关线索以及在生产、运输环节发现的食用农产品农药兽药残留超标或使用禁用物质的案件,均要快速受案(立案)快速查处,确保“菜篮子”产品在疫情防控期间能安全及时有效供应。要严厉打击私屠宰等违法犯罪行为,尤其是重点打击收购、屠宰、销售、使用病害猪、病死猪、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生猪及生猪产品,以及在生猪屠宰过程中注水、注入有毒有害物质的违法行为,确保上市猪肉产品安全。

(三)加强动物防疫和定点屠宰执法。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将积极主动,会同公安、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集中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加大对生猪屠宰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针对当前正处于新冠肺炎防控的关键时期,要严格落实跨省调入生猪及其产品备案、报验及落地报告制度,加强对省际动物检查站、生猪屠宰场等的监督检查,严格防范重大动物疫情。针对城乡结合部、私屠滥宰专业村(户)和肉食品加工集中区域等私屠滥宰易发区域,要开展拉网式普查,严厉打击私屠滥宰、违法销售和屠宰病死猪、添加“瘦肉精”、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四)开展执法抽检工作。县乡联动,对投诉较多、来源不明、价格异常的农资产品,近几年抽检中多次质量不合格的企业和产品,尤其是添加高毒成分、禁用成分的农兽药产品要重点抽检,被抽检的产品要重点核验产品是否侵权假冒、产品质量是否合格,农药、兽药、饲料产品是否非法添加禁用成分等,同时,要安排专项抽检,增加抽检覆盖面:大力推进联检联动,对抽检不合格的产品坚决立案查处,追根溯源:坚持有案必查,查必彻底,案件查处率达100%。

(五)加强农业机械执法工作。促进农业机械化是改善农业生产经营条件,提高农业的生产技术水平和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的重要举措,加强农机执法可以有效预防和减少农业机械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要高度重视,积极会同市场监督工信等部门,对所辖区农业机械的生产、销售、维修和使用等环节进行执法检查,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规范强制性要求和利用残次零配件、报废机具部件拼接组装农机的违法行为,切实保障春耕备耕的顺利进行。

(六)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和宣传活动。要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帮助一些农资生产经营企业、销售门店尽快复工,畅通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渠道,支持和鼓励放心农资企业。

连锁经营店、农资合作社、农资电商等经营主体提供网络订购上门配送,直销直供等“无接触”服务,开展多种形式的“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协助解决农资购销困难等问题。加大普法与宣传力度,曝光一批典型案例,以案说法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和识假辨假能力,指导农民正确购买放心农资产品。

(七)统一公开举报电话。省农业农村厅设立了12316有奖举报电话,受理农业违法举报,市农业农村局设立了8248624举报电话,县农业农村局也设立了7624676举报电话。各乡镇也要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畅通渠道,安排专人及时受理有关投诉和举报,组织执法力量认真核查投诉,举报事项,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

三、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要高度重视,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职责,加强对疫情防控和春季农业生产期间农业执法工作的组织领导,扎实推进农业执法保春耕专项行动,推动工作早部署、任务旱落地、成效早显现,确保职责到位、力量到位、安全到位。同时关心关爱执法人员,落实落细防控措施,增强对一线执法人员人身、健康安全的防护。

(二)推进改革,配足执法力量。各乡镇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快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措施落地,尽快将执法队伍组建人员配备、执法保障、工作运行到位,确保有足够的执法力量、有充足的执法经费投入到春季农业执法行动中,保证执法机构专行政执法职责。要加强执法人员岗位培训,提升执法能力水平。

(三)注重协调,形成执法合力。各乡镇要推动执法信息共享,发现涉及属地外的违法线索及时上报上级执法机构,上级执法机构及时组织联动执法,要主动与市场监管等部们门衔接,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形成执法合力:与公安,检察等司法机关建立高效的行刑衔接机制。

(四)改进作风,公正执法。要坚持问题导向,结合本地实际,提高工作的主动性和前瞻性,特殊时期要敢于打破常规,创新方法。执法人员要高度重视对新冠肺炎病毒的防控,在做好必要防护的前提下开展执法工作。严格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做到文明、规范、公正执法在疫情防控期间,应区别严重坑农害农违法行为和一般违法行为,该严惩的依法从重从快惩处,该从宽的依法从宽,防止过度执法,粗暴执法、机械执法。

(五)及时总结,加强信息报送。要牢固树立“全县一盘棋”的意识,加强与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的沟通、协调,对发现的重大案件、突发事件和跨区域违法行为,及时报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同时要深入研究分析当前农业执法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及时整改提高、善于提炼总结专项行动中好的经验和做法,供学习借鉴,请各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于5月底前将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含电子版)报至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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