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低保动态管理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本乡城镇低保工作规范化建设,全面提高城镇低保工作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切实保障城镇居民基本生活权利,促进和谐,维护社会稳定,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组织。

(1)乡成立城镇低保工作领导组和评议组。乡长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党政办主任、民政助理员、财政所长、纪委副书记等为成员。

(2)评议组主要负责入户调查摸底、核实后进行评议、确定对象。

二、申请享受城镇低保待遇条件及应提供的证件。

(1)城镇低保对象条件。

持有我乡城镇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170元的,均有权申请享受城镇低保待遇。

(2)出示申请、证明、证件、时间要求

本次分类实施原则是:无论是现已享受低保待遇户,还是未曾享受过低保户,凡申请低保的一律凭户口本,身份证,近期一寸照片三张。“三无户”由村、乡出具“三无户”证明,下岗、失业人员凭下岗证、失业证和原单位书面证明,是残疾人的提供残疾人证,有夫妻关系的出示结婚证,一方是农村的提供农村户口簿或公安派出所有效证明。单亲家庭凭离婚证或相应的证件、证明。同时持书面申请和申请表各一份,与20__年04月15日前到__乡民政办公室办理有关申请登记事宜。逾期者,一律视为自动放弃。

三、低保对象一般具备如下特征:

(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民。

(2)、领取失业金期间或失业保险金期满未重新就业,且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170元的居民户

(3)、在职人员、下岗失业人员,退休人员,在领取收入后,月人均生活费仍低于170元的。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于受理低保申请。

(1)、人户分离情况:凡申请对象户不在户籍所在地生活,超过半年的,且家庭成员情况暂无法查清的,一律不予受理低保申请。

(2)、新转户人员,凡转户时间不满3年的,不予受理低保申请。

(3)、40与50人员问题:凡男达不到50岁,女达不到40岁,且已经享受半年以上低保待遇的,不予受理低保申请。

(4)、外出务工人员,如不能如实提供打工收入证明的。不予受理低保申请。

(5)、家庭成员户口不在一个户口簿上的(一方是农业户口的除外),且又不能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以证明家庭成员关系的。不予受理低保申请。

(6)、凡在集镇上有一间以上门面房,且正在经营的(含租赁)。不予受理低保申请。

五、分类实施条件。

一类对象户为:三五人员、大病重残家庭、单亲家庭;
二类对象户为:因病、因灾、因上学造成困难的家庭;
三类对象户为:提标新增家庭及其他困难家庭。

六、申请、调查、审核、审批规程。

(1)户主申请呈乡后,填写《__县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审核、审批表》及相关表格,于4月20日将本人申请享受城镇低保待遇的相关材料报乡民政办公室。

(2)乡镇低保评议委员会成员召开会议,以投票的方式民主评议出低保对象。乡政府将组织人员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报县的名单与4月25日在政务公开栏公示,同时制作电子表格及相关材料报县民政局审批。

(3)5月10日前,乡将民政局审批后的享受低保待遇人员名单分别在政务公开栏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发放《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低保金由县直接打入低保户存折,低保户凭证到信用社领取。

七、责任纪律。

(1)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要各尽其责,做到公开、公正、阳光操作,城乡低保全面实行民主评议、票决、三榜公示、杜绝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

(2)各种报表的填写要真实、规范,坚持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

八、目标要求。

在城镇低保动态管理方案实施前,各城镇低保户要认真学习《__县办理城镇低保须知》和《__乡20__年城镇低保动态管理实施方案》,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规定程序认真完成填表任务,不允许以任何理由简化程序和推迟延误,否则将取消享受低保资格。

推荐访问:实施方案 低保 城镇 动态 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