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党支部书记、优秀共产党员评选表彰实施方案

优秀党支部书记、优秀共产党员评选表彰实施方案

为庆祝建党97周年,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增强新形势下党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根据县委组织部《关于做好全县“七一”表扬评选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先锋引领行动的实施意见”》,决定在全院党员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评选、表彰一批优秀党支部书记、优秀共产党员。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评选条件

优秀党支部书记的主要条件:

1、能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面落实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基本任务,坚定不移地同党中央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

2、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支部委员会团结,党员干部忠诚、干净、担当,无违规违纪问题发生;

3、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健全,重视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和发展党员工作程序,积极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4、能经常有效地对党员进行教育和管理,绝大多数党员能起先锋模范作用。

5、党支部党员会议、组织生活等有序规范,学习资料齐全,达到“5星”标准。

优秀共产党员的主要条件: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想信念坚定,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模范地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带头贯彻落实院党组的各项决定,努力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3、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工作业绩突出,得到群众认可。

4、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清正廉洁。

5、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做到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示范表率作用强。

6、入党时间满三年的(预备期除外)。

二、评选办法

1、评选数量

优秀党支部书记2名,优秀共产党员10名。

2、名额分配

优秀党支部书记从现有5名党支部书记中评选;

优秀共产党员从符合条件的全体党员中评选。

3、评选方式

(1)优秀党员评选办法

党支部召开支部会议,按照每个支部推选3人,推选产生x名预备人选,同时报本院纪检监察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和无违纪违法认定。

召开全体党员大会,对各支部推选出的13名候选人,按照每个支部不少于2人,进行差额推选。

票选结果及时公示,没有异议后,报院党组审定。

院党组召开会议,对推选出的10名优秀党员进行审定,同时按照每个支部不少于1人的原则,确定参加县直机关工委优秀党员培树备案和评选;
13名优秀党员候选人均纳入本院优秀党员人才库,作为培树对象进行长期培养。

(2)优秀支部书记评选

全体党员从5名党支部书记推选2人,第一名按100人,以后每差一名次减5分,得分折合30%计入总分。

院机关党委全体委员、各支部书记对各党支部学习笔记、学习资料等进行现场评分,第一名按100人,以后每差一名次减5分,得分折合30%计入总分。

院党组成员对上述结果进行评议并打分,第一名按100人,以后每差一名次减5分,得分折合40%计入总分。

总分排名前二名的,为本次优秀党支部书记人选。

4、表彰奖励

(1)召开全体党员大会颁发证书进行表彰。

(2)组织优秀党支部书记、优秀共产党员到井冈山或焦裕禄纪念馆参观学习,接受教育。

(3)院党组研究确定,择优推荐参加xx先锋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五星级”基层党组织评选。

三、有关要求

本院机关党委召开党委扩大会议,组织机关党委全体委员、各党支部书记,学习讨论本次方案精神并征求意见。

各党支部召开支部会议,学习传达本次评选方案并征求意见。

院机关党委、各党支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严谨负责的态度,把评先表彰工作与当前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起来,与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结合起来,评出风尚、评出干劲。要坚持标准,保证质量,严格把关,努力把工作成绩突出、模范带头作用发挥好、具有鲜明时代特征的先进典型推荐出来。要通过评选表彰先进,激励全体共产党员进一步树立争先创优的意识,不断进取,开拓创新,不断开展xx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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