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购商品管理制度】商品管理制度

自购商品管理制度 为了促进公司销售业务,提高客户需求响应速度和工作效率,保证自购流程快速、高效、安全运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自购商品条件 1.1必须在客户订单下达后且急需之商品。

1.2必须是无库存之商品。

第二条 自购商品申请 2.1有需求时必须由跟单文员填写《自购商品申请单》。

2.2《自购商品申请单》所要求各项必须详尽、具体,新购品要注明询价、供应商及联系电话。

2.3常用的、月结供应商有现货的自购品,现金供应商且金额不大的自购品,两个工作日到货;
金额较大的现金或转账付款自购品,三个工作日到货;
远距离供应商须汇款交易的自购品,依客户回复货期及财务付款定货期。

第三条 自购商品审批 3.1 由跟单文员填好《自购申请单》交采购,采购询好价、谈好付款方式后交经理批准。

3.2 每份自购报销单必须有《自购商品申请单》,否则财务不予付款。

第四条 自购商品采购 4.1 由采购向供应商进行询价、比价、压价、依据公司的付款条件谈判。

4.2 原则上自购商品由采购负责购入,如果应急情况,业务员自己拿货前应先知会采购员,不能先斩后奏。

4.3 原则上自购毛率要达到25%以上,特殊情况采购员可酌情处理,并向上级说明。

第五条 自购商品入库 5.1 自购商品来货后,经仓管确认后方可办理入仓,入完后将供应商的送货单交由电脑员入库用。

5.2 未办理入库手续而已经交货商品,须在3个工作日内办理入库手续。

5.3 电脑员只有在具备供应商开的票据、订单、客户签收的送货单,而且三者相一致的条件下,按入库程序及商品编码规则办理入库手续和单据录入。

5.4 新产品编码按系统中PLU编码执行,但必须注意不同商品不能使用同一编码,如果一定要使用该编码,则必须将库存商品售出,将库存清为零。

第六条 自购商品付款 6.1 采购需填写“付款申请单”并附“自购商品申请单”、“采购入库单”、 票据(收据、发票)
6.2出纳须凭由会计审核、经理批准的付款凭证(必须有正确的采购入库单,票据,自购商品申请单)付款。

6.3 采购与供应商谈判时一定要争取含税来货,能争取增值税票的要争取,若供应商不配合开发票或者税金直接算在商品价格上的,采购可权衡用收据交易。

6.4 金额超过一千元的,原则上转帐支付,现金支付金额限定在3000元以下,特殊情况须先经总经理批准。

第七条 自购商品退货 7.1 自购商品质量问题而退货。

7.2 交货期延长或提供型号不符。

7.3 所有自购商品不论因上述何种原因退货,由自购申请人负全责,商品不得退回仓库。

第八条 罚则 8.1违反本制度第二条相关规定的,采购可以拒绝收单或采购。

8.2 违反本制度第四条自购规定,徇私收取回扣者,一经查处,开除当事人并追究相应责任。

8.3 违反本制度5.1条款,仓管人员擅自办理入库手续造成损失,仓管人员及自购人员根据过错程度赔偿相应损失。

8.4 违反本制度5.2条款,每逾期1天,给予自购人员罚款10元处理。

8.5 违反本制度5.3条款,电脑员未按规定及时正确录单,每单罚款20元。

第九条 其它 9.1自购商品不能留有库存,更不能积压。

9.2本制度自 2017年 7月 1 日开始执行。

第十条 附件 1、 自购商品申请单 自购商品申请单 部门:
日期:
品名 规格 数量 入价 售价 毛利率 数期 票据 供应商及电话 采购总额合计:
送货公司:
申请人:
采购:
电脑部:
仓管:
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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