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群工作制度 印发稿

 党群工作制度

 (2008年4月24日集团党总支会议通过,自

 一、企业党支部职责

 1.利用党团建设宣传栏,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企业文化。抓好党性党风教育,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反对浪费倡导节约教育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

 宣传栏每月至少更新一次。

 2.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组织党课学习,按照企业文化积极做好党员、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保垒作用。

 3.制定本企业党群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执行各项党务制度。

 4.抓好支部自身建设,按规定组织本企业党员开展组织生活。

 5.围绕企业生产经营目标,组织开展“争先创优”等各项党建活动,检查和督促做好党员责任区和共产党员示范岗工作,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6.关心企业生产经营的重大问题,团结和依靠职工群众,提出意见和建议,支持和促进企业发展。

 7.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完成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材料。做好流动党员的管理。

 8.密切联系职工群众,关心职工生活。每季度组织1次党员、积极分子、骨干分子座谈会,反映基层情况,沟通交流思想,查找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推广先进经验。

 9.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积极开展各项工作,提升企业凝聚力,促进企业发展。

 10.完成上级党群组织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企业工会委员会职责

 1.工会委员会是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日常工作机构,执行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

 2.执行上级党组织和工会的决定,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主持基层工会的日常工作。

 3.根据上级党组织要求,制订和实施本企业工会工作年度计划,制定和执行工会各项 管理制度,搞好工会组织建设,做到有组织、有地点(要挂牌)、有印章、有制度、有活动。

 4.代表和组织职工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代会和合理化建议等形式,参加本企业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5.组织职工围绕企业年度目标和急难险重任务积极开展劳动竞赛、技术革新、青年班组降成本、技术比武、节能减排等活动。有针对性地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安全生产月”等活动,营造安全生产环境。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6.组织企业员工教育、文化、体育活动。组织对员工进行爱岗敬业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提高员工素质。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积极开展健康的文体活动,活跃职工生活。

 7.办好职工集体福利事业,改善职工生活。建立员工互助基金,帮扶困难职工。组织节日慰问,增强企业向心力。

 8.监督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协助和督促企业管理部门做好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帮助和指导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集体合同或其他协议,并监督执行。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解劳动争议,与企业管理部门协商解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

 9.密切联系职工,及时了解、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热心为职工做实事、办好事。

 10.建立和发展工会积极分子队伍,向党组织推荐。做好新会员的接收、教育工作。

 三、企业团支部职责

 1.当好党的参谋和助手,积极做好青少年思想教育工作,在青年职工中宣传企业文化,培养和推荐青年入党积极分子。

 2.执行上级党、团组织的决定,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主持本企业团支部日常工作。

 3.根据上级党组织要求,制订和实施本企业团支部工作年度计划,搞好团组织建设。

 4.组织团员青年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带领青年职工投身企业生产建设实践,积极组织员工为《XX人》报投稿,支持办好《XX人》报。

 5.关心青年职工特别是新进大学生工作、学习和生活,努力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做青年职工的知心朋友,经常倾听他们的呼声,为青年职工办实事,使团组织真正成为联系青年职工的桥梁和纽带,维护青年职工的合法权益。

 6.组织青年职工开展文明健康的文体活动,活跃职工生活。

 四、三会一课制度

 1.党员大会。党员人数较多的支部,每半年最少召开一次党员大会,总结和报告工作,讨论吸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的转正,讨论决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支委会每月召开一次,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和党员大会作出的决议,安排支部工作。党员人数较多的支部,支委会应当有党小组组长参加;党员人数较少的支部,支委会和党员大会可以合并召开,积极分子可以列席。

 3.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贯彻执行党支部的决议,交流思想。

 4.党员干部讲党课,每季度一次。内容以宣传企业文化,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最新理论,学习新《党章》以及党的基本知识为主。在每次讲课后要进行评议或打分。

 5.在党的重要会议召开后,要充分利用党小组,组织党员入基层对普通员工进行宣讲。

 五、党员与干部学习提升制度

 1.各企业党支部要确定每月党员学习日,每月最少组织1次党员集体学习。

 2.与党员干部讲党课结合,学习采取集中授课辅导、专题讨论、阅读学习资料、观看光碟、收看节目和学习考察等形式进行。

 3.内容:深入学习宣传企业文化;紧密结合新的形势和任务,结合企业实际,深入学习党的理论、方针、政策;学习中央、市、集团和本企业有关重要会议的文件和精神;学习企业管理的各种新知识;学习党群工作、企业管理等先进经验;组织开展党员主题活动等。

 4.各党支部要根据集团党总支的要求,结合企业实际,制订学习计划,做到时间、内容、专题的落实。集团及各企业党群组织主要成员(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工会主席、团支部书记)要做出个人年度学习提升计划,详细说明在哪些方面实现哪些目标,列出时间表和学习具体内容,在年度汇报时进行考核。

 5.集团党总支委员和各企业支部书记、副书记、组织和宣传委员、工会主席、团支部书记组成集团党员学习中心组,每季度由集团党总支组织学习1次。

 6.学习时通知集团党总支人员参加,学习内容和相关记录上报集团党群办,个人学习要做好笔记。

 六、民主生活会制度

 1.各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2.支部成员要发扬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优良作风,要有明确的是非观。开展批评要讲党性、讲原则,做到坦诚相见;对待批评要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虚心听取。进而达到加深理解,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互相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

 3.民主生活会上,各党员要如实地总结汇报自己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情况,并积极向企业提出企业经营管理的意见或建议,及时反映群众职工的呼声和要求。

 4.民主生活会可根据会议需要邀请企业负责人、职工代表参加,扩大民主监督。

 5.各支部民主生活会要有专门的会议记录,会后报集团党群办。

 七、培养和发展党员制度

 1.发展党员要严格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中组发[1990]3号)和《静海县发展党员工作制度》(静党发〔2007〕51号)开展工作。

 2.党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教育工作,要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工作方针,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坚持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3.党支部要指派2名正式党员作为申请人的培养联系人,负责日常培养、教育和考察,帮助他们进步。党支部和培养联系人一般每月与申请人谈话一次,遇有特殊情况也可随时找其谈话,有针对性地进行思想教育。

 4.每位党员必须找1名企业骨干作为帮扶对子,经常谈心,了解其基本情况,讲党的基础知识,指导写入党申请书,激发他们奋发向上、积极工作的热情,不断提高素质,并按时将帮扶对象的现状及提升目标报本企业党组织。

 5.党支部要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以及参加党内组织的有教育意义的活动,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和群众工作,为入党积极分子提供接受锻炼和考验的机会。

 6.入党积极分子要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党支部要定期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表现进行考察。成熟的,按照组织工作制度列为发展对象。

 7.党支部要定期举办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提高其政治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

 8.集团党群办每年应组织一次组工干部培训,讲解发展党员制度。

 八、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党支部每年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2.民主评议以《党章》所规定的党员标准为主要依据,重点围绕政治思想、宗旨观念、理想信念、组织原则、工作作风、社会公德等方面进行评议。

 3.民主评议按《静海县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实施细则》进行,整个评议分自我总结、民主评议、组织鉴定等程序。

 4.民主评议应召集全体党员和群众代表,分别评议,听取意见。

 5.评议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对优秀的进行表彰和表扬,对不合格的要进行严肃处置和帮教。

 九、党员责任区制度

 1.党员通过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区的形式,联系群众、组织群众、宣传群众、教育群众,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从而增强党员意识,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2.各党支部要本着就近、方便、合理的原则建立党员责任区。

 3.党员在责任区内的责任:

 (1)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贯彻执行党的各项决议,带头贯彻执行企业各项决定和规章制度。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事事冲在前面,维护责任区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

 (2)做好职工群众思想政治工作。要关心群众生活,及时反映群众意见和要求,切实为他们解决工作生活当中的困难和问题,并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要关心、帮助后进员工。

 (3)带领发动群众完成本职工作。自觉协助党支部落实好责任区内各项工作,带头完成领导交给的任务,支持、协助区域行政负责人的工作,以自己的模范行动带动和影响群众搞好本职工作。

 (4)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发现、培养、教育和考察。

 (5)结合本单位本岗位的实际情况,经常提出安全生产和经营管理合理化建议。

 (6)了解本责任区的好人好事,及时与党支部联系,起到桥梁纽带作用。

 4.对党员责任区履职情况的督促。党员每月要向党支部最少汇报1次责任区工作情况,包括:责任区内各项工作开展和完成情况;员工中好人好事、先进思想和先进事迹;员工中具体对象的思想问题、谈心次数及效果;重点对象培养、教育、考察的具体内容;员工对企业工作的建议和要求等。

 5.各党支部要定期检查和考核责任区党员,将党员责任区工作反馈出来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并在支部大会上讲评党员发挥作用的情况,鼓励先进,找出差距。党员贯彻执行党员责任区工作的表现列为评选优秀党员的重要依据之一,年终进行全面总结,表彰先进。

 十、共产党员示范岗制度

 1.共产党员示范岗的确定。共产党员示范岗以党员为主体,以确定的发展对象为辅,选择在日常工作学习中体现党员先进性、创造一流工作业绩的先进个人或先进集体。

 2.共产党员示范岗示范内容:

 (1)带头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时刻与党保持一致,无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要带头执行党的决定,认真参加党组织各项活动。

 (2)带头践行企业文化,注重培育自身良好品德,不断超越自我。

 (3)工作中要起到模范作用。爱岗敬业,尽职尽责,认真贯彻执行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出色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4)带头学习进取,与时俱进,勇于创新,努力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工作能力。

 (5)带头与一线职工交朋友,维护团结,了解和反映职工群众的要求。

 (6)示范岗要认真遵守职业道德,以热情服务、业务精炼为标准,不让客户在这里受冷遇,不让不良风气在这里出现,不让企业形象受损害。

 3.共产党员示范岗要进行挂牌,牌匾摆放或悬挂在示范岗位现场醒目的位置,并设立意见箱,公布监督电话,接受员工监督。

 4.党支部要按照示范内容进行定期检查或随机抽查,在实践中不断改进和完善示范内容。

 5.集团党总支每年对共产党员示范岗进行讲评,广泛征求服务对象和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对示范作用发挥好,群众口碑好,工作业绩出色的予以表彰奖励,示范作用发挥差,群众投诉多,职工口碑差,工作无起色的,取消其“共产党员示范岗”称号并给予处罚。

 十一、党群工作检查考核制度

 1.集团党总支和各支部在每年初要制定党群工作年度规划,列出工作内容和完成时间表,量化细化考核指标。由集团党群办负责确定考核内容,设计考核表格。

 2.每个月各支部要上报本月工作总结,各支部党组织成员要上报本月个人总结,每月末组织1次集团党群工作例会,进行支部考核和集体评议。

 3.集团党群办把支部考核中要求各党支部配合的事项列入党群工作考核表,下发各党支部,当月有未做到1项扣1分,特别重大项可扣半年分,可另加罚。考核结果上报集团公司财务中心,按集团对各企业经营管理考核制度执行。

 4.集团党群办要做好对全集团党群工作的检查、督促和指导。每月定期、不定期深入集团各企业实践,检查各支部党群工作的安排落实情况,督促下属各党支部做好具体工作,做好党群工作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反馈工作;每月最少参加各支部1次党群会议。

 5.集团党总支每2个月组织1次全集团党群工作参观活动,在各企业轮流开,及时把优秀党支部的先进经验进行推广,并有重点地进行党群工作跟踪。承办参观活动的党支部要做好准备,安排参观项目,介绍先进经验。

 6.每年7月1日组织1次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表彰会。

 十二、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1.流动党员是指由于就业或居住地变化等原因,在较长时间内无法正常参加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活动的党员。在我企业指流出静海县或从静海县外流入的流动党员。

 2.各支部要全面及时准确地掌握流动党员的基本情况,进行组织找党员,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慰问等多种形式,深入了解掌握他们的基本状况,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使流动党员能够纳入到党组织的有效管理之中。

 各支部要按规定建立流动党员档案,填写《党员档案表》。

 3.对流出的党员,各企业党支部要了解掌握外出流动党员情况,加强与流入地党组织的联系,配合流入地党组织共同做好流动党员外出期间的教育管理工作。做好以下工作:

  (1)在党员外出前进行教育并提出要求,按规定登记并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

  (2)掌握外出党员的流动去向、外出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等情况。

  (3)了解党员外出后的思想、就业和生活等情况,及时向外出流动党员通报党组织的重要情况,通知外出流动党员按规定参加党内重要活动。

  (4)外出流动党员返回后,认真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等有关材料,及时了解党员外出期间的表现和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情况。

  (5)了解预备党员外出期间的表现,按规定做好预备党员转正工作。

 4.对在我企业工作的外来流动党员,要本着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原则,及时纳入我企业党员管理的整体工作中。做好以下工作:

 (1)认真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或发信函、打电话,与其流出地党组织联系,做好外来流动党员身份确认工作。

 (2)将外来流动党员编入一个党小组,正常参加我企业各项党组织活动。

 (3)关心外来流动党员,为他们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提供必要帮助。

 (4)在《流动党员活动证》上如实填写党员参加组织生活、交纳党费等情况,及时将外来流动党员的重要情况反馈给流出地党组织。

 (5)做好外来流动党员中预备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5.流动党员要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在流入地参加党的日常组织生活,在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参加选举等重要活动,自觉接受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的教育和管理,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做好以下工作:

 (1)长期外出前,应向所在企业党支部报告外出事由、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领取《流动党员活动证》。

 (2)凭《流动党员活动证》及时到流入地党组织报到,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3)主动与流出党组织保持联系,经常向流出党组织汇报思想、工作和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情况。外出地点、就业单位、居住地和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时,及时向流出党组织报告。

 (4)外出返回后,及时将《流动党员活动证》交给流出党组织查验,如实向党组织汇报外出期间的情况。

 集团党支部

 200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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