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会诊制度及流程【护理会诊流程】

护理会诊流程 2013年12月30日修订 遇有本专科不能解决的护理问题时 报护士长同意 紧急情况电话邀请会诊,会 非紧急情况启用书面申请,一般 诊人员10分钟内到达病房 当班内完成,并由高级责任护 士以上人员填写会诊单,必须写清楚会诊目的 送会诊单到相关科室 申请会诊科室的高级责任护士以上人员整理资料、准备发言 由护士长或护理组长主持,进行讨论 会诊人员(必须有资质)提出会诊意见及建议,填写会诊意见 申请会诊科室进行总结,并在护理记录上做好会诊记录 现场能实施的由会诊护士 ←组织临床实施,观察护理效果 和申请科室护士一起实施 会诊单由申请科室保存 注:疑难重症病例会诊时报科护士长参加,必要时报护理部组织全院护理专家会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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