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办公节约用电规定

办公室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给全体职工提供安全、舒适的办公环境,加强用电管理,确保安全合理用电,本着正确使用、安全管理、节能减耗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湖南省三湘交通建设监理事务所湘江二级航道二期工程施工监理二标监理部人员的所有用电活动。  三、具体事规定及处罚        1、办公区的照明灯、空调、电脑、打印机、电风扇等设备不用时随手关闭;
离开办公室时要关好所有电器开关;
下班后要关闭所有用电设备,并关好门窗。

2、不准私自在办公区(室)里使用任何个人大功率电器,不准有明火。否则,每次对责任人处罚50元。

3、所有办公场所要根据光照度的变化和实际需要开关照明灯,白天一般不准开灯办公(特殊雨雪天气除外),不用时随手关灯, 人少时关闭部分照明灯。

4、严格执行空调温度控制标准,夏季室内温度高于30℃可以开启空调制冷,温度设定不得低于26℃,冬季室内温度低于10℃时可开启空调制热,温度设定不得高于20℃,空调运行期间禁止开窗。

5、严禁在灯具、电扇、电脑机箱、显示器、电暖气等电器上搭载、覆盖毛巾等易燃物品。否则,每次对责任人处罚 50元。

6、公共场所的会议室、食堂、走廊、卫生间等公共场所的照明、电扇、电暖气等设备无人使用时应全部关闭,执行谁使用、谁负责的管理原则,使用完应随手关闭。

7、员工凡因使用不当、违规操作、乱用电器设备等,造成人身伤害或者设备损坏等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四、管理维护  1、办公室的电器使用由各部门负责人管理,加强责任管理。

2、公共场所的电器使用由办公室统一管理。  五、检查监督 办公室人员将随时巡查各部门电器的使用情况,对违规情况将按照规定给予责任人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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