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委员会关于建立控辍保学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

各村(社区)党支部、镇级各部门:

为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我市教育健康、持续、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建立控辍保学工作机制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依法治教,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控辍方针,强化罗文乡(镇)各部门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四长”(乡(镇)长、校长、村长(村(居)委会主任)、家长)责任制,采取措施,动员和组织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控辍保学”工作,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完成“控辍保学”目标任务,为我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二、工作目标

通过建立“控辍保学”工作机制和采取强有力工作措施,进一步巩固义务教育普及成果,基本消除辍学现象。到2020年,小学和初中阶段适龄儿童全部入学,小学辍学率控制在0.5%以内,初中辍学率控制在1%以内,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8%以上。

三、工作职责

加强领导,建立和完善“四长”责任制,进一步落实乡(镇)政府、村(居)委会主要领导作为辖区内“控辍保学”工作第一责任人,中小学校长作为学校“控辍保学”工作直接责任人,家长作为依法送子女入学直接履行监护人责任,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一)镇长负责加强领导,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控辍保学”工作。联系薄弱学校,建立长效机制,每年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组织教科、派出所、镇民政、财政、卫生等部门和乡(镇)对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就学情况、流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底数,掌握情况。及时研究解决“控辍保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确保义务教育入学率和辍学率达到省定标准。督促各部门相互协作,检查“四长”责任制落实情况,层层签订责任书。及时通报各村(街道社区)“控辍保学”情况,并加强督办整改。成立镇“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控辍保学”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相关问题的协调解决。

(二)村(社区)主任负总责,认真履行“控辍保学”主体责任,层层落实控辍保学工作责任,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要将“控辍保学”工作纳入议事日程,每年至少召开2次专题会议研究控辍保学工作。村(社区)主任负责依法组织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组织动员辍学学生复学。经组织动员仍不返校复学的学生,由村(社区)负责向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下达《限期复学通知书》,依法敦促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送子女入学。建立“扶贫助学”长效机制,让特殊群体孩子都能享有受教育的权利;
对孤儿、残疾人子女、家庭因灾生活极度困难的学生要重点帮助,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三)各中小学校长负责组织《义务教育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和落实。统筹组织安排全镇学校“控辍保学”工作,组织对村(社区)、学校“控辍保学”工作开展督导检查,分析辍学原因,研究应对措施,对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及时向镇政府报告,发挥“控辍保学”的主导作用。优化学校布局、完善校舍建设、配齐师资力量,切实加强薄弱学校改造建设,逐步缩短镇和村校的差距;
多渠道筹集资金,改善办学条件,为学生提供安全、舒适的学习环境;
深化教育改革,探索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关心关爱“学困”生、留守儿童、特殊儿童的入学,让每位学生“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

(四)校长负责组织对家长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协助乡(镇)、村(居)委会干部组织动员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对学生入学情况进行清理,建立辍学学生台账,向教育主管部门和乡(镇)政府书面报告,并配合乡(镇)政府、村(居)委会共同做好辍学学生动员返校工作,对劝返不回的学生和去向不明的学生,及时向乡(镇)政府报告。

(五)村(居)委会主任负责进村入户组织动员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动员辍学学生及时返校。经反复动员仍不愿返校的学生,向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下达《限期复学通知书》并及时向乡(镇)政府报告。

(六)学生家长负责履行监护人职责,依法送子女按时入学,配合学校保证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并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七)镇各部门要按照职能落实好“控辍保学”工作责任。

镇派出所负责依法维护学校周边秩序,保护学生、教师、学校的合法权益,为学校提供安全保障,并为学校“控辍保学”工作提供相关数据。镇司法所负责加强《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镇办公室加大对文化市场的管理力度和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力度,禁止少年儿童进入营业性歌舞厅、电子游戏厅、网吧等,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要严肃处理,为学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并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媒体,加强对“控辍保学”工作的宣传。卫生执法所要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保障广大学生身体健康。镇民政负责对留守儿童、贫困生开展救助工作。镇工会、妇联、团委负责组织开展好关爱、关注留守儿童、贫困生心理健康和生活保障等活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控辍保学”的重要性,把此项工作纳入工作日程,制定相应措施,共同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四、实施时间及任务

每年的3月、9月为重点宣传和控辍保学时间,主要分成四个阶段进行,其任务是:

第一阶段,组织发动阶段。各级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活动方案,明确有关职责和任务,统筹安排系列宣传活动。

第二阶段,调查摸底阶段。将有外出打工倾向、有厌学情绪、开学未报名、中途辍学的学生逐一登记造册,按村组归类。

第三阶段,具体实施阶段。全面开展工作,加强政府、村(社区)、学校、家庭四方面工作的衔接与配合,深入辍学生家庭做好辍学生的返校入学工作,做到一天一报一统计。

第四阶段,督查核实阶段。3月20—25日、9月20—25日由各村(街道居委)开展自查,3月26日、9月26日起镇政府牵头组织人员深入各村(社区)、各学校督查,核实辍学人数,并将“控辍保学”情况在全镇通报。

镇负责教育的镇长要指导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建好相关“控辍保学”基础台账,填好基础表册,收齐就读证明,要求台账准确无误,转、休、复、辍等数据填写清楚,印证材料详实。

五、考核管理

建立控制中小学生辍学责任制,实行目标管理,并将“控辍保学”工作成效列入各级各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镇政府将组织对“控辍保学”工作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对执行本方案成绩显著、中小学辍学率下降的乡镇各部门、学校,给予表彰,并将督导检查结果作为考核村(街道)、学校等各部门工作的内容之一。对因工作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造成本村(街道)入学率、辍学率不达标的,将对主要领导进行约谈,限期整改,指标下滑严重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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