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全市智慧旅游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全面提升我市旅游业信息化、智能化、便捷化服务水平,引导和推动智慧旅游持续健康发展,助推我市丝绸之路国际旅游目的地城市和休闲消费型城市建设,制定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要求。按照《关于加快全省智慧旅游建设的意见》(甘政办发〔2018〕22号)及市委、市政府通过利用互联网和信息化技术,加速我市旅游产业快速发展的战略部署,有效利用云计算、物联网、移动通信、智能终端、信息资源整合等多种先进技术,建立健全市场化发展机制,促进我市旅游业向信息化、智能化、便捷化转变,鼓励引导业态创新,着力构建数据支撑、科技引领、跨界融合的智慧旅游服务体系,促进我市旅游业持续健康有序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总体部署,分步实施。坚持规划引领,强化顶层设计,将智慧旅游建设融入智慧城市框架顶层设计中,结合智慧城市建设分级规划,分阶段逐步实施,确保智慧旅游建设取得成效。

2.坚持整合资源,集约发展。智慧旅游涉及到各部门资源的整合,需要打通部门行业之间的数据壁垒,统一协调和组织建设,形成管理合力,实现规模效应。

3.坚持突出重点,先急后缓。要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智慧旅游建设总体方案。按照突出重点、先急后缓的原则,优先建设资源保护和经营管理需求迫切、投资小见效快的重点建设项目。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基本建成“一个中心(数据中心)、一个平台(智慧旅游支撑服务云平台)、多个应用(智慧旅游应用系统)”的智慧旅游体系,改善全市整体旅游环境,更好地保障旅游安全和旅游品质,努力为广大游客提供更便捷、智能化的旅游体验,为政府管理提供更高效、智能化的信息平台,促进旅游资源活化为旅游产品,不断放大资源效益。

——2018年,搭建数据中心框架,完善全市旅游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改造提升嘉峪关旅游门户网站、微信、微博等新媒体渠道。完成全市4a级以上景区、8个三星级以上饭店、6个旅行社的智慧旅游建设。

——2019年,依托全市智慧城市大数据中心及云平台建设,基本建成智慧旅游数据中心、云平台及多个应用系统,基本实现智慧旅游相关建设内容全部上线运行。推进全市所有3a及以上景区、所有星级饭店、旅行社智慧旅游建设。

——2020年,全市旅游网络基础设施健全完善,智慧旅游实现全域覆盖,实现“一部手机游嘉峪关”。

二、重点任务

(一)建设智慧旅游数据中心

1.建设统一的旅游大数据中心。作为整个智慧旅游建设中的数据处理中心和数据交换中心,实现从省市旅游部门到景区、旅行社、酒店、民宿等相关涉旅行业的数据对接,以及网上业务流程和各种业务应用,集中管理和整合核心业务数据,并形成融合分析体系。

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统计局、市旅发委、市商务局、市大景区管委会

(二)构建智慧旅游支撑服务云平台

2.建设旅游服务平台。结合“地理信息系统(gis)技术”和“基于地理位置的服务(lbs)”技术以及视频监控技术,建设一个基于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为传播载体的旅游应用支撑平台,整合海量旅游文化信息资源,包括景区、景点、酒店、交通等信息资源,以更便捷、更迅速、更精确、跨区域的方式推送给目标游客,实现智慧旅游的精细化服务。

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市委网信办、市旅发委、市国土局、市商务局、市交通局、市大景区管委会

(三)全面建设智慧旅游应用系统

3.构建智慧旅游综合监管系统。加快推进涵盖旅游系统办公oa、旅游团队管理与服务、旅行社审批、证照联动监管、旅游投诉处理、行政执法、从业人员在线培训、满意度调查等业务的旅游政务管理系统建设,及时准确地掌握游客的旅游活动信息和旅游企业的经营信息,实现传统旅游管理方式向现代网络管理方式转变。加快推进涵盖舆情监控、安全预警、应急救援和事故处理等功能的应急管理系统建设,实现应急管理从传统的被动、事后管理向过程和实时控制过渡,提高应急管理能力,健全旅游安全体系。

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市委网信办、市旅发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文广新局、市人社局

4.构建智慧旅游电子商务系统。积极培育集合旅游相关服务产品的电子商务平台。利用智慧旅游门户网站、微信、手机app等移动网络媒体资源,提供在线预订、景点介绍、虚拟旅游、旅游气象服务、地图导航、住宿推荐、餐饮推荐、购物推荐等服务。网站公示嘉峪关市境内景点淡旺季票价信息,提供在线预订功能。对景区、酒店、旅行社、旅游购物店、农家乐、乡村旅馆(乡村民宿)等旅游业态开展旅游电子商务建设进行扶持,推动全市各类旅游企业电子商务水平的稳步提高。开发我市智慧旅游电子服务卡,面向外地到嘉峪关旅游的自助自驾游客,整合区域内旅游景区、酒店、旅游特产、餐饮娱乐等旅游资源,提供一定的优惠折扣,引导游客购买智慧旅游电子服务卡持卡消费,不断提升我市旅游产品服务线上交易在旅游产品销售中的比重。

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市委网信办、市旅发委、市商务局

5.建立智慧旅游资讯服务系统。整合嘉峪关市政务资讯网站、官方微信、微博、游客自助体验终端、入境短信、“12345”服务热线等,建设旅游公共信息发布系统,与网络、手机app、交通标识系统等结合,发布景区最佳旅游时间、旅游路线、旅游舒适度指数等特色旅游服务产品,发布旅游气象环境指数(避暑游指数、紫外线指数、穿衣指数、登山指数、花卉观赏指数等),发布特色景观气象条件预报,如开花期、果蔬采摘期、积雪等物候监测预报。以智慧旅游信息数据库和地理位置信息为支撑,运用lbs技术,建设满足游客自主查询周边要素精准信息、自主安排行程计划、对旅游过程实时分享传播等需求的综合性旅游公共信息服务系统。开发全市导游app,通过游客下载手机导览客户端,或者租用定制导览终端的模式提供自助导览服务,建立gis导航系统,为用户提供定位、导航以及自动播报功能。以音频和图片相结合的方式向游客介绍景点信息,为游客提供游览路线、电子导游等服务。开发景区虚拟旅游功能,引进虚拟现实技术,通过数字模拟技术,构建一个虚拟的三维立体旅游环境,游客足不出户就可以观赏嘉峪关市美景,同时,游客在出发游览之前可以根据虚拟游览选择自己感兴趣的景区。

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市委网信办、市旅发委、市交通局、市文广新局

6.构建智慧旅游推广营销系统。依据旅游大数据挖掘、分析功能,建立智慧旅游营销系统,拓展新的旅游营销方式。建立全域旅游app,改造提升魅力嘉峪关旅游门户网站、智慧旅游微信公众服务系统等新媒体渠道,构建网站、微信、微博、广播电视网络相互协同,线上宣传与线下主题活动共同发力的立体化网络宣传矩阵。加强与周边省市及旅游热点城市之间的信息互通、景区共推和粉丝共享,扩大宣传效果,提升营销水平。深化与腾讯等互联网企业以及携程网、同程网等ota平台合作,搭建旅游综合服务云平台,发布旅游营销资讯,开展特色主题活动,策划自助游、自驾游等特色游线,开启o2o营销合作新模式。建立旅游网络营销管理和网络营销评价体系,逐步筛选出合作效果较好的网络营销渠道,打造系列网络营销推广平台,增强旅游营销的靶向性和智能性,实现精准化营销,将新媒体作为旅游宣传营销主阵地。

责任单位:市旅发委、市委网信办、市工信委、市财政局、市文广新局

(四)夯实智慧旅游发展基础

7.推进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火车站、汽车站、旅游集散中心等游客集散地和景区、宾馆饭店、乡村旅游点、旅行社等重点涉旅场所的无线上网环境建设,提升全市公共信息服务能力。实现嘉峪关市所有景区(点)和宾馆无线wifi全覆盖,景区视频监控建设和智能停车场建设。在各景区游客集中区域、环境敏感区域、旅游危险设施地带实现视频监控系统覆盖。在市区机场、火车站、旅游集散中心、重点景区及旅游饭店等主要游客集中场所,持续投放电子触摸屏和led宣传屏,提供机票、车票查询预订、酒店预订、游线推荐、景区介绍等服务。

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市委网信办、市旅发委、市大景区管委会

8.推进数据开放共享。规范数据采集及交换方式,逐步实现统一规则采集旅游信息,统一标准存储旅游信息,统一技术规范交换旅游信息,保证旅游信息数据标准统一、准确开放,实现旅游信息数据在行业内部各业务单位之间有效共享。通过智慧城市平台和其他部门交换数据,实现各部门的信息共享和联动协作。支持和旅游部门、旅游企业和国内知名互联网企业、ota企业之间采取数据互换的方式进行数据共享。

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市委网信办、市旅发委、市统计局

9.推进智慧景区建设。支持景区建设智能导游导览系统,围绕游客游前、游中、游后需求,不断完善信息查询、产品预订、行中体验、便捷服务、分享评论等功能。加强景区客源监测预警管理,利用移动基站等设施对进入覆盖区域的人流自动进行实时扫描统计,实时掌握景区人流密度,实现景区客流监测预警管理。

责任单位:市旅发委、市工信委、市大景区管委会

10.推进智慧旅行社建设。建立智慧旅行社管理系统,提供完整的旅行社介绍、旅游线路、代理酒店、代理票务、旅行社组团信息查询等基本服务信息,同时兼具旅游电子合同管理服务、导游资质信息管理服务、保险、租车等其他服务。通过将旅行社业务信息和资源整合到统一的管理系统,为旅行社提供快速安全的数据交换标准和统一的管理界面,形成高效共享的旅行社管理体系。

责任单位:市旅发委、市工信委

11.推进智慧酒店建设。鼓励酒店在接待大厅布置自助入住终端,提供客房选择、在线支付、领取房卡、自助退房等服务。在酒店客房布置智能终端,提供客房灯光、电视、窗帘、空调等设备的智能控制及旅游景区信息速递、酒店及周边信息查询等服务。配套多语种语音交互功能,方便游客使用智能设备。通过智慧酒店建设,实时获取旅游酒店入住游客数据。

责任单位:市旅发委、市工信委、市商务局

12.推进智慧民宿建设。规范民宿客栈加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制定民宿客栈信息化建设标准,完成民宿客栈4g网络覆盖、公共区域视频监控接入、电子门禁系统建设,满足游客对住宿场所的安全诉求。建设民宿客栈信息管理平台,面向游客提供在线查询、预订、交易、位置服务等功能,并扶持民宿客栈开展餐饮、娱乐、购物等一揽子服务,进一步拉长休闲民宿产业链。

责任单位:三区、市旅发委、市工信委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市信息化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统筹规划全市智慧旅游建设工作,做好顶层设计,强化组织管理,避免重复投资和重复建设,保障与省智慧旅游平台的对接。

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工信委、市旅发委

(二)加大资金扶持。建立智慧旅游财政预算投入机制,在智慧城市建设资金的基础上,每年安排智慧旅游专项资金,切实保障政府主导重点项目建设和运营维护资金。创新政府扶持资金支持方式,通过专项补贴、财政奖励等形式,吸引集聚多元化社会资本参与智慧旅游建设。

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委网信办、市工信委、市旅发委

(三)强化队伍建设。大力实施旅游紧缺人才引进工程,积极引进智慧旅游建设方面的技术骨干和专业技能人才,建立智慧旅游人才库,形成高端技术团队,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成立智慧旅游公司,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工信委、市旅发委、市科技局

(四)加强考核评估。建立智慧旅游工作目标责任制,签订目标责任书,制定智慧旅游标准规范,对景区、星级酒店、旅行社等涉旅服务单位和企业实行量化考核,作为质量评定复核的重要依据。建立第三方评价机制,对智慧旅游项目和成果进行投入产出、综合效益、推广价值等方面综合评估,改进不足,推广经验,持续提升智慧旅游工作水平。

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工信委、市旅发委

推荐访问:实施意见 全市 关于加快 智慧 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