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依法治国感想5篇

【篇一】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然要求我国的政府机关和工作人员自觉遵守并且严格实施法律,有法必依、违法必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不断对制度进行完善,真正使政府工作人员以法律为行动依据,从而有效开展工作。

领导干部要提高法治思维能力,就要培养法治思维理念、提升法治思维水平,通过考核依法履职水平,提高法治思维能力,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要从法治角度出发,时刻考虑法律依据和法定程序,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做到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要培养法治思维理念。领导干部提高法治思维能力必须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要学习法律法规。除了熟练掌握与自己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之外,还要加强对宪法、行政法等知识的学习,弄明白领导干部该怎么用权,什么事合法、什么事不合法,心中高悬法律的明镜,手中紧握法律的戒尺,知晓为官做事的尺度。要掌握基本法律原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无禁止即可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程序正当、权责统一等,都是指导法律适用的一般原理。正确理解、使用这些原理,有助于培养法治思维理念并提高领导干部法律运用水平。

要提升法治思维能力。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的提升,首先在于法律知识水平的提高。要不断创新教育培训方法,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建立健全学法的长效机制。在学习形式上,要通过党委常委会、政府领导班子会议、政府工作会议会前学法、法制讲座等形式,通过举办领导干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专题研讨班,定期组织领导干部参加专门法律知识轮训和新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在学习内容上,既要学习宪法、通用法律知识以及与履行职责相关的法律知识,又要重视法律原则、法治精神等法治思维能力方面的学习培养。

要考核依法履职水平。要把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决策纳入对领导干部的考核内容,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
要通过鼓励、奖励、晋职、晋级等激励机制,引导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去思考和解决问题,重视提拔使用法治思维意识强、善于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优秀干部;
要按照有权就有责、滥权应担责、侵权要赔偿的要求,强化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对那些不依法办事的领导干部要严肃进行批评教育;
对给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权益带来重大损失,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领导干部,要严格追究行政责任;
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正如人的正常生活离不开清新的空气、干净的水一样,今天我们每个人的美好生活都离不开良好的法治环境,都需要共享法治的成果。领导干部应在内心里培养起对法律的情感,敬畏法律,信仰法律,尊崇法律,自觉地形成和运用法治思维方式,不断提高法治思维能力。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在应对人民群众各种诉求和处理各种突发事件时,既要注意运用经济、政策、行政等手段,更要注重运用法治手段,确保解决办法和处理结果经得起实践检验,从而更好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篇二】

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强调,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广大党员干部要立即行动起来,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自觉争当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绷紧敬畏法度之弦,带头争当尊法的模范。知敬畏,方能存戒惧守底线。党员干部要把法治精神根植于心,把对法治的尊崇、对法律的敬畏转化成自觉行动,做到任何时候都不敢越雷池半步。要深刻认识到,捍卫法治的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的共同意志;
践踏法治精神,就是站在党和人民的对立面,是党纪国法不容许的,是人民决不答应的。党员干部无论职务高低、权力大小、贡献多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没有任何特殊之处和特权可言。因此,党员干部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都必须建立在法治精神的基础上,努力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扎实践行法治精神,带头争当学法的模范。学法懂法是守法用法的前提和基础,党员干部只有先学一步,学深一步,不断用法律知识和法治精神武装头脑,才能在实际工作中保护人民群众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只有系统学习新时代法治理论,学习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精神,在心中高悬法律明镜,手中紧握法律戒尺,准确把握为官做事尺度,才能进一步明白什么事能干、什么事不能干、怎么样用权等问题,做到法律红线不触碰、法律底线不逾越,以法治精神干事创业、服务群众。

自觉维护法律权威,带头争当守法的模范。党员干部要把守法当作立身做人的头等大事来抓,在任何时候都要做到依法办事,遵纪守法。要以法治思维去应对风险,以法治精神去迎接挑战,用法律武器去化解矛盾。要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在法治的框架内履职尽责,让权力在法治的阳光下运行,确保手中权力始终不越位、不错位、不出轨。要带头弘扬法治精神,旗帜鲜明捍卫宪法法律,坚决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的权威和尊严,勇于同一切违法行为作斗争,带头争当守法的模范。

致力全面依法治国,带头争当用法的模范。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党员干部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使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成为自觉行动。要自觉接受组织和人民的监督,不断检点自己,时刻修偏正向,始终保持践行全面依法治国理念的坚定定力。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的全过程,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

【篇三】

11月16日出版的第22期《求是》杂志将发表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的重要文章《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文章强调,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强化法治意识,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做制度执行的表率。要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夯实依法治国社会基础。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努力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和社会秩序。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在于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必须统筹兼顾、把握重点、整体谋划。习近平总书记从目前我国法治工作的基本格局出发,就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四个方面的工作部署和改革举措作了深刻阐述。

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立法先行,继续完善以宪法为统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必须把宣传和树立宪法权威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事项抓紧抓好。针对立法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关键是要提高立法质量,而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是提高立法质量的根本途径。要完善立法体制,优化立法职权配置,明确立法权力边界,从体制机制和工作程序上防止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法律化。要处理好改革和法治的关系,做到立法决策和改革决策相衔接、相统一。凡属重大改革要于法有据,不允许随意突破法律红线;
同时,立法要主动适应改革发展需要,不能成为改革的“绊马索”。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这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点。能不能做到依法治国,关键在于党能不能坚持依法执政,各级政府能不能依法行政。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行政机关是实施法律法规的重要主体,要带头严格执法,依法全面履行职能。推进严格执法,重点是解决执法不规范、不严格、不透明、不文明以及不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要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推进各级政府事权规范化、法律化。

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如果不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人民群众就不会相信法律,从而也不会相信党和政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必须旗帜鲜明反对司法腐败,深入推进司法改革,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体制机制。

法律要发挥作用,需要全社会信仰法律。推进全民守法,必须着力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来抓。一方面,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传播法律知识,培养法律意识;
另一方面,必须以实际行动树立法律权威,让老百姓相信法不容情、法不阿贵、法能维权。

【篇四】

大道之行,天下为公;
良法善治,民之所向。

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对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对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紧紧围绕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在法治轨道上坚定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每向前推进一步,法治建设就要跟进一步。

要是进一步推进党的领导入法入规,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转化为法律法规,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规范化。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强化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观念,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要坚持和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保证人民在党的领导下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使法律及其实施有效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力。

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不断完善法律规范、法治实施、法治监督、法治保障和党内法规体系,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要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以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检验法治建设成效,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推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逐步实现国家治理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法治化。

要研究谋划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和法治队伍建设长远规划,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推动东中西部法治工作队伍均衡布局,提高法治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着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有力人才保障。

立良法,更要谋善治。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把党和国家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必将筑牢长治久安之基,增进亿万人民福祉。

【篇五】

近日,《求是》将发表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的《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是实现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保障,是建设现代法治国家的本质要求,也是制度之治最基本最稳定最可靠的保障。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从而夯实中国之治的制度根基。

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夯实中国之治的制度根基。随着时代在进步,国家治理现代化对科学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的要求越来越迫切。我们要提高党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能力,用法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要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从而能更好发挥法治对改革发展稳定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建设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要坚持顶层设计和法治实践相结合,提升法治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效能。要加快建立健全国家治理急需、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备的法律制度。要加强对法律实施的监督,努力提升执法司法的质量、效率、公信力,更好把社会主义法治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让全面依法治国成为是制度之治最基本最稳定最可靠的保障,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

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强化法治意识,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做制度执行的表率。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夯实中国之治的制度根基,努力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和社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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