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精准普法助推微治理的调研

十九大报告将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作为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之一,将法治建设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结构中的地位和作用提到了新的战略高度,并对法治建设在新时代的目标、原则、内容和要求进行了全面深刻地论述。普法是十九大报告提出的深化依法治国实践重要任务之一,要深刻理解其在依法治国中的地位,准确掌握其内涵,尽而充分发挥普法作用。我县普法工作,经过多年的努力和实践,经过积极的探索,取得了显著成效。根据十九大精神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和具体实践,就如何实施精准普法助推微治理,实现社会和谐稳定谈点肤浅认识。

一、当前我县普法开展的基本情况和成效

县委县政府对普法工作高度重视,按照中央统一部署,自1986年开始实施全民普法,每5年一个周期,现在已经进入“七五”普法阶段。近年来,我县普法工作以推进法治虞城建设为目标,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抓普法,突出重点普法对象抓学法,着眼推进社会依法治理抓用法,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为平安虞城、法治虞城建设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一)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进一步增强。建设平安虞城、法治虞城,领导干部是关键。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健全领导干部学法机制,党委(组)中心组集中学法、重大决策前先学法实现常态化、规范化,积极拓展法治培训、法治讲座、法治论坛等学法途径和平台,干部年度学法达40学时以上。县人大实行了干部任职前考法制度,严把领导干部法律关,有力促进了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从2002年开始,坚持每年举行一次全县干部法律知识考试,以考促学,以考督学。县委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情况,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进一步增强。

(二)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局面进一步形成。全县中小学认真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普遍开设了法治教育课程,配备了专(兼)法治副校长和法治辅导员300余名,创建依法治校示范校20多所,创建各类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3所,青少年法治教育基础进一步夯实。在农村和社区,根据群众需求和社会热点,针对卫生、消防、国家安全、环境保护、防范非法集资等领域,开展经常性法治宣传。2014年以来,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依法调解纠纷2000余件,防止群体上访和集体性事件10余起,群众遇事找法的意识不断增强,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局面进一步形成。

(三)法治文化的渗透力影响力进一步增强。各部门广泛创建法治文化阵地,创作法治文艺作品,繁荣法治文化,有力发挥了法治文化的引领作用。全县依托公园、广场、街道、法律服务中心建成法治公园2个、法治广场30余个、法治一条街21条,普法实现了寓教于乐。将法治文化融入公共文化服务,送法下乡实现常态化,法治文化的渗透力影响力进一步增强。

二、当前我县普法面临的新形势

面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新形势新任务,对加强普法工作,提高全民守法水平,提出了新要求新期待,普法工作必须适应新形势,满足新需求,取得新成效。

(一)加强精准普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时代呼唤。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以保证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远见卓识和责任担当,提出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吹响了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冲锋号。全面依法治国,有赖于全体人民信仰法治、认同法治,离不开普法这个基础性工程。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要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了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定,《决定》指出:“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深入开展普法,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重要指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明确了普法在法治建设中的战略地位,在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工作中的重要意义,在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推动全体公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这是立足全面依法治国,结合我国法治建设实际,对普法提出的目标和要求。

(二)加强精准普法,是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需求。法治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认同。只有广大公民达到了全面依法治国所需要的法律素质的要求,依法治国才有实现的条件和可能。只有公民真正把法律握在手中、把法治信仰根植于心中时,法治才能具有强大的生命力。近年来,通过法治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充分利用12·4宪法宣传日、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四下乡等途径,在全社会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广大人民群众越来越认识到,法律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是有序参与社会事务的指南针,主动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明显增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矛盾纠纷,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用法律规范自己的生活,已经成为广大人民群众的共识。随着法治社会建设的推进,人民群众对法律的需求,对法治获得感的需求还将持续上升。人民群众对法治的认同、对法律的信仰、对知识的渴望是空前的和迫切的。

(三)加强精准普法,是增强工作实效的内在要求。普法工作走过了30多年的光辉历程,在维护全县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中起到了积极的作用。随着时代的发展,法治宣传的方式方法也需要改革发展、与时俱进,尤其是过去那种“大水漫灌”式的宣传方式已经落后于时代发展,需要转变为“精准滴灌”式的宣传方式,普法工作逐渐由宽泛宣传向精准化宣传转变。精准化宣传要求根据不同的对象,确定不同的宣传主题和宣传内容,把握宣传对象的需求,因时因地因人而宜,密切关注对象的法律需求,用法治的精神解读百姓身边事、热点事,为人民群众提供精准的法律解读和支持。由此可以看出,精准化法治宣传需要以问题为导向,研究宣传对象、宣传内容、社会热点等特点和需要,运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工作,做到社会需要什么法律就宣传什么法律,人民群众关注什么就宣传好相关的法律,以实现精准化法治宣传为目标,以创新求实效。

三、当前我县普法存在的问题

在当前全面依法治县、建设法治虞城的形势下,普法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突出表现在:

一是对普法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把普法当成是“软任务”,没有当成“硬指标”,没有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二是“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还没有真正落到实处,有些单位还没有真正承担起“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的任务,以案释法、公益媒体普法等制度还有待落实。

三是机构不稳定,普法工作已经开展了32年,乡镇普法办还是临时机构,没有常设机构和稳定的工作人员。

四是经费保障不到位现象依然存在,有不少单位、部门普法经费采取“打捆”拨付的办法,而且数额偏少,不同程度地影响到工作的开展。这些问题和短板,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普法工作的开展和成效。

四、如何实施精准普法

做好普法工作,提高全民守法水平,要重点加强以下方面:

一是突出重点,推动领导干部、青少年和农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实现普法重点对象明确化。领导干部是全民守法、全民普法的“牛鼻子”,青少年是普法工作的“百年大计”,农民是普法对象的“绝大多数”。要突出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推动各乡镇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带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认真落实党委中心组集体学法、法制讲座等制度,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用好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这把利器,确保依法决策,依法行政。要突出青少年这个“特殊人群”,积极开展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示范校的创建工作,通过举办主题班会、主题征文、法律知识竞赛、主题文艺演出等活动,有效提高广大在校学生学法守法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培养青少年守法行为养成,让法治虞城成就在青少年学法守法的起跑线上。要突出农民这个“绝大多数”,健全完善“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办好“村级法律服务站”,用好法治橱窗、法律图书角、法治广场、“村村通大喇叭工程”等普法途径,进一步提高农民群众遇事找法、化解矛盾靠法意识。

二是落实责任,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实现普法责任具体化。实施“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对普法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中办发(2017]31号),进一步明确国家机关普法职责任务,健全工作制度,加强督导检查,不断推进国家机关普法工作深入开展,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执什么法普什么法”的要求,各部门种好“责任田”,各扫门前雪,努力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协支持、各部门分工负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加强落实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法官、检察官要利用办案各个环节宣讲法律,及时解疑释惑,通过公开开庭、巡回法庭、庭审现场直播、生效法律文书统一上网和公开查询等生动直观的形式,开展以案释法;
行政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要结合案情进行充分释法说理,并将行政执法相关的法律依据、救济途径等告知行政相对人;
律师在执业活动中,要告知当事人相关的法律权利、义务和有关法律程序等,及时解答有关法律问题,在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处理过程中,切实做好释法析理工作。

三是创新形式,加强阵地建设,实现普法形式多样化。普法的形式和载体,是影响普法实效性的重要因素。开展普法要以关注工作大局、关注人民需求、关注法治实践、关注效果落地为出发点,不断推进形式、方法、手段、载体创新。要巩固好电视、广播、新媒体等阵地,开办好普法专刊、专栏,确保传统媒体成为人民群众获取法律知识的重要途径。要树立“互联网+”思维,实施“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加强互联网在普法中的运用,充分运用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开展法治宣传,提升普法的便捷性和互动性。要整合社会资源,加强法治教育基地建设。要按照司法部对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要求,将普法工作融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中,充分利用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发挥好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2348”法律服务热线、网络平台作用,做到谁服务谁普法,实现公共法律服务的标准化、精准化、便捷化,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普惠式、公益性、可选择的公共法律服务。要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在公园、广场、图书馆、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等建设中融入法治元素,延伸为群众学法阵地,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法治文化需求。

四是完善考核,增强激励作用和刚性约束,实现普法考核体系化。科学评估考核是推动普法深入开展的有效手段。县、乡党委、政府要把普法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综合绩效考核、平安建设考核和文明创建考核。要把普法纳入“一把手”工程,落实好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要建立健全普法工作考评指导标准和评估机制,更加注重对普法社会效果的评估,探索开展特定地区、特定行业和特定人群的专项评估。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让人民群众有序参与考评评估,增强考核评估的客观性和公信力。加强考核结果的运用,增强激励作用和刚性约束。

五是加强保障,务实基层基础,实现普法机制规范化。推动将各乡镇普法办设为常设机构,配齐配强人员力量。不断加大普法经费保障力度,县、乡政府财政对普法经费要单独列编,并足额拨付到位。组建各个层级的普法讲师团,发挥好专家学者的智力优势。大力开展普法志愿服务,培养普法志愿者品牌团队,组织开展有影响有实效的志愿普法活动。加强理论与实践研究,为指导普法工作创新发展提供理论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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