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中国历代政治得失》有感

今日,读了吕思勉先生的《中国历代政治得失》一书,读后给我很大的启发与感悟。吕思勉先生讲述了从上古时代到清朝的阶级制度、官制、选举、兵制、法律等方面,阐述了各个时代的政治设施及其成败得失,文笔生动活泼,极富思想内涵。

在中国历代法律中,礼占有重要位置,"为政先礼,礼为政本",礼既是道德规范,又是法律规范。自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以后,儒家思想成为主导的政治思想,以其为基础逐步形成了以礼法为基本特征的封建法律思想体系。中国古代法律维护等级制度,赋予贵族官僚各种特权,按品级减免罪刑。中国古代法律是以刑法为主,兼有诉讼、民事、行政等方面的内容,这种诸法合体混合编纂形式,贯穿于封建社会各朝代。中国当代的法律与历代法律相比,具有明显的文明性,主要体现在一下几个方面。

一、人治与法治。在历代法律中,礼占有重要位置,强调了自觉性,也就是人治,中国几千年的封建历史就是一段人治的历史。而中国现代法律提出依法治国,与人治相比,法治具有稳定性和连续性,最能体现统治阶级的整体利益和愿望;
具有严谨性和科学性,最能反映事物运动和发展的客观规律;
具有明确性和公开性,便于人民群众了解和掌握;
具有平等性和公正性,任何人不因地位高低、权力大小、贫富差别和种族信仰不同而受到优待或歧视;
具有规范性和权威性,它以国家的强制力量为后盾,成为人们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这些都表明法治是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十八大提出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时的依法治国目标,即“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基本建成,司法公信力不断提高,人权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经过多年的实践和努力,依法治国已成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基本建立并在不断发展和完善之中。与历代人治为主的制度相比,当代法治具有文明性。

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历代法律从维护等级制度出发,赋予贵族官僚以各种特权,按品级减免罪刑。而现代的法律提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社会主义法律作为由社会主义国家立法机关或国家机关制定、由国家政权保证执行的各种行为规则的总和,反映了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意志,其根本目的是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保证全体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平等参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平等享有各项权益。因此,平等是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属性。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对于强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首先,它可以充分显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其次,它鲜明地反对法外特权、法外开恩,从而有利于预防特权思想和各种潜规则。再次,它鲜明地反对法外歧视,有利于贯彻执行“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司法原则。最后,它要求人人都严格依法办事,既充分享有法律规定的各项权利,又切实履行法律规定的各项义务。与历代的特权保护相比,当代法律具有文明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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