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基层治理示范小区【4篇】

小区,是指在城市一定区域内、具有相对独立居住环境的大片居民住宅,同时是配有成套的生活服务设施,如商业网点、学校(幼儿园)等,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四川省基层治理示范小区4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四川省基层治理示范小区4篇

第一篇: 四川省基层治理示范小区

四川省乡镇、街道团组织格局创新试点工作方案

一、主要目的

1.探索乡镇、街道共青团组织格局的创新模式,合理配置团的乡镇、街道团(工)委,增强乡镇、街道团(工)委的工作力量。

2.拓宽乡镇、街道团(工)委有效联系青年的渠道、有效服务青年的内容、有效凝聚青年的手段。

3.总结探索乡镇、街道团(工)委整合资源的方式方法和有效渠道,并发挥乡镇、街道团(工)委在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团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同时探索上级团委向乡镇、街道团(工)委倾斜工作资源和力量的有效途径。

二、主要任务

1.每个市(州)团委确定本辖区内3个乡镇、2个街道作为工作试点。

2.加强乡镇、街道团(工)委领导班子。严格按照团中央《关于在第三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过程中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的意见》(中青发〔2009〕11号)文件精神,加强乡镇、街道团(工)委领导班子,增配乡镇、街道团(工)委副书记、委员。调整乡镇、街道团的领导班子结构,要采取编制内与编制外相结合、专职与兼职相结合的方式,要把那些热爱党、对共青团和青年工作有热情、有一定影响力的青年代表特别是青年能人、青年协会带头人、青年志愿者、青年创业带头人等吸收充实到乡镇、街道团的领导班子中来,以达到充分发挥乡镇、街道团(工)委作用,更好地联系凝聚青年、更好地协调整合社会资源的目的。行政编制外副书记要体现代表性,一般为4-5人,原则上不宜超过7人。

调整乡镇、街道团委领导班子的工作程序一般应包括政策制定、成立组织机构、宣传发动、人选推荐、确定正式候选人、民主投票、组织研究、任前考察和公示、正式聘任等环节。按照体现竞争性的原则,各地根据实际确定具体环节。

3.建立乡镇、街道团(工)委科学、高效的工作运行机制。

4.找准乡镇、街道团(工)委功能定位,设计乡镇、街道团(工)委工作内容。特别要探索在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推行“1+X”的新型组织纽带组织,增强乡镇、街道团组织的力量。

三、推进步骤

乡镇、街道团组织格局创新试点工作分三个阶段推进。

1.准备阶段(2009年11月初—11月底)

主要工作是确定试点乡镇和街道,制定试点工作方案。11月12日前,以市(州)为单位向团省委组织部、农村青年工作部报试点乡镇名单(试点乡镇不能安排同一个县);向团省委组织部、城市青年工作部报试点街道名单(试点街道不能安排同一个城区),以及市(州)团委负责有关试点工作的副书记和部长的名单、手机、QQ号(见附件)。

11月25日之前,按同样渠道报送由市级团委审核把关后的各试点乡镇和试点街道的工作方案。

2.实施阶段(2009年12月初—2010年3月初)

主要工作是调整乡镇、街道团(工)委领导班子,增配乡镇、街道团(工)委副书记、委员;建立乡镇、街道团委工作运行机制;设计乡镇、街道团(工)委工作内容。乡镇、街道团委领导班子调整工作力争在2009年12月底之前完成。

3.总结阶段(2010年3月中旬—4月初)

对试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撰写试点工作总结报告,形成试点成果。

各试点乡镇、街道要根据本地实际,将各个阶段的任务和推进安排进一步细化,制定具体、详细的工作计划。

四、具体措施

1.加强工作调研督导。市州团委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团省委组织部、农村青年工作部、城市青年工作部将指派部门干部重点联系若干市州,直接到部分试点乡镇、街道调研、督导试点工作。

2.强化工作信息报送。报送内容包括以下三方面:

——乡镇、街道团组织格局创新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创新性措施及遇到的问题;

——农村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及八个方面重点试点课题的试点经验(详见《农村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试点推进方案》);

——各级团组织在加强农村基层、城市街道团建方面的典型做法。

以上内容以市(州)为单位,于每月月底前同时报送团省委组织部、农村青年工作部、城市青年工作部。在整理综合各地情况后,团省委组织部、农村青年工作部、城市青年工作部将每月向团省委书记办公会报送一次各地试点工作工作动态,并向全省通报发布。

3.建立即时通讯平台。建立由各市(州)级团委负责试点工作的副书记、部长组成的QQ群、飞信群,及时沟通试点动态,反映有关问题,并在“四川共青团网”上交流各地典型做法,供各地学习借鉴。

五、应注意把握的几个问题

1.坚持党管干部和上级团委参与相结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体现在县委组织部门、乡镇、街道党(工)委全程主导选配工作,以保证基本政治方向;坚持上级团委有效参与,体现在市州级团委必须对选配工作行使充分的指导权,县级团委直接参与协调、指导、操作等具体工作。

2.坚持组织领导和团员青年的民主参与相结合。加强组织领导体现在政策制定环节,要对具体岗位、任职条件及来源结构予以规定;组织研究环节,应充分考虑到团工作岗位需要,克服完全以票取人等简单化倾向。宣传工作要适度公开,既要保证团员青年参与试点工作的广泛性,又要避免媒体炒作。要采取适当方式体现竞争性,但不宜简单采用乡镇、街道团员全体直选的方式。

3.坚持调整班子结构与完善工作机制、工作内容设计相结合。班子调整后,应注意加强制度建设,构建乡镇、街道团的工作的保障机制,建立健全乡镇、街道团(工)委运行机制;明确领导班子职责分工,建立岗位目标责任制、例会制度、公文档案管理制度;制定乡镇、街道团的工作定期研究部署、督促落实及述职考评等制度。着力研究乡镇、街道团(工)委的功能定位,明确乡镇、街道团(工)委的工作职责,设计乡镇、街道团(工)委的具体工作内容,真正激活乡镇、街道团(工)委的活力。

4.适时将试点工作与加强村级团组织建设相结合。有条件的试点乡镇可以探索采取增配副书记、支委,集中换届等方式,配齐配强村级团组织工作队伍,整体推进乡村两级团的建设。

团省委组织部

联系人:辜彬

联系电话:(028)86639989

电子信箱:sctswzzb@126.com

团省委农村青年工作部

联系人:凌楠、李奎

联系电话:(028)86636517 86249191(Fax)

电子信箱:scqnb@163.com

团省委城市青年工作部

联系人: 谭敏、何效林

联系电话:(028)86636805 86636804(Fax)

电子信箱:tswqgb222@126.com

附:1、乡镇团组织格局创新试点工作基本情况表

2、街道团组织格局创新试点工作基本情况表


附件:

市(州)乡镇团组织格局创新试点工作基本情况表

注:11月12日前,以市(州)为单位同时报送团省委组织部、农村青年工作部


市(州)街道团组织格局创新试点工作基本情况表

注:11月12日前,以市(州)为单位同时报送团省委组织部、城市青年工作部

第二篇: 四川省基层治理示范小区

四川省村庄建设(治理)规划编制试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根据国务院1993年第116号令《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四川省人大1993年《四川省村镇建设规划管理条例》、建设部《关于村庄整治工作的指导意见》(建村[2005]174号)等有关法规和政策文件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村庄建设(治理)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是政府组织引导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公共政策之一,全省农村地区的村庄建设(治理)规划编制,应当遵守本办法规定。

本办法所称的村,指城市规划(建成)区外,按行政建制设立的村、各种规模的农村居民聚居点。

第三条 村庄建设(治理)规划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编制成果必须经村民大会讨论同意通过,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由乡镇人民政府予以公布。

规划实施中,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监督检查和技术指导。

第四条 因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经村民大会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同意,乡、镇人民政府可对村庄建设(治理)规划进行局部调整,并报县级人民政府备案。

涉及村庄性质、规模、发展方向、用地布局等重大变更的,应报县级人民政府审查批准。

第五条 规划的人口和用地规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规模、标准,应当符合国家、省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第二章 规划编制要求

第六条 规划应按照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坚持一切从农村的实际出发,坚持按照政府引导、群众自愿的原则,以改善农村最急需、最直接、最基本的生产生活条件为主要内容,逐步完善各类基础设施。

第七条 规划要始终坚持以发展生产和促进农民增收为宗旨的原则,围绕推进农业产业化、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结合农业生产力布局统筹规划村庄基础服务设施建设,合理安排村庄居民点布局。

第八条 规划应坚持保护耕地和节约资源的原则,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严格控制村庄用地规模和人均建设用地指标。

第九条 规划应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充分利用本地的地理优势和地方建筑材料,注意保护历史文化和山水田园风貌,塑造自然和谐的新农村建设特色。

第十条 规划应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充分听取农民的意见和要求,把满足农民生活、生产和发展需要作为规划的出发点。

第十一条 开展规划编制工作时,应逐户进行调查研究,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充分把握村庄基本情况,其具体要求为:

(一)各类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分析。

(二)现场踏勘、走访调查和问题探讨。

(三)分析村庄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以及人居环境建设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四)分析村庄在自然环境、历史文化、院落布局、建筑空间等方面的特点特色、发展规律和演变趋势。

(五)分析村庄及其相邻地域的水文、地理特征情况。

(六)收集村民关心关注和迫切希望解决的问题,提出规划应解决的重点和难点。

(七)提出规划原则、主要内容和建设标准。

(八)规划方案要征求各方意见,供村民自主选择。

第三章 规划成果的内容和深度

第十二条 村庄建设(治理)规划的期限,应与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一致,近期3至5年,远期10年。

第十三条 村庄近期建设规划,应根据自身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民意愿,以农村人居环境治理为主要内容,重点安排好近期要开展的“两建、三清、四改、五通”建设项目(即:建庭院经济、建沼气池,清垃圾、清污水、清乱建,改厨、改厕、改圈、改危房,通水、通电、通路、通电话、通电视),提出建设项目的实施方案和投资概算。

第十四条 规划成果应当包括规划文件和图件两部分。

规划文件包括规划说明书及基础资料汇编。规划说明书应对规划成果进行简单、翔实的解释说明。

规划图件是规划成果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编制前应具备相应比例尺的地形、地质测绘图。

规划分为新(迁)建、局部扩建、改建治理三类,不同类型的规划可对图件内容和相关指标进行适当的调整:

(一)村域综合现状分析图

比例采用1:500~1:2000,图中应标明:

1、与所在镇及周边村庄的区位关系,交通、经济联系(作为附图)。

2、村域的自然环境、地形地貌、农业生产现状及产业布局。

3、受洪水、泥石流等不良地质灾害影响的,不适宜修建的地段位置及其范围。

4、上层次的村镇体系规划所确定的,应当拆并、治理、新建的农村居民聚居点。

5、基础设施、公共设施规模和分布。

(二)村庄综合现状图

比例采用1:500~1:1000,图中应标明:

1、农户宅基地范围、入户路、庭院绿化、建筑功能(含附属建筑)、层数、结构和质量。

2、其他建筑物的基地范围、层数、结构、质量。

3、准确标明沟渠水塘、菜地、果园、闲置地、林地、集中晒坝、公共建筑及公用设施的位置及范围。

4、主要的道路桥涵、地上地下管线的位置及高程,管线的线径或断面形式;现状沼气池、取水井分布位置;其他市政设施的位置、规模和用地范围。

5、受洪水、泥石流等不良地质灾害影响的、不适宜修建的地段位置及其范围。

6、历史文化遗存及古树名木的位置及范围。

7、附现状用地及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表。

(三)村庄建设(治理)规划总平面图

比例采用1:500~1:1000,图中应标明:

1、规划区各类用地的范围界线、用地性质。

2、拟治理、新建的村庄居民点的位置、范围及相应的各项建设控制指标,明确农民新建房屋的规划管理原则和策略,提出建筑的风貌控制、整治要求,山水田园风貌保护要求,并附说明图。

3、公共服务设施(如村委会、小学、托幼、村民活动中心、便民店、医疗室等)的位置、范围、规模层数,及公共活动场地的位置和范围。

4、道路、入户路、排水沟渠、公共绿地、林地、集中晒坝等的位置和范围。

5、农房院落的范围、庭院铺地与绿化、主体建筑与附属建筑(如圈舍、柴房、农具房)的位置、范围和层数。

6、基础设施(如供水、供电、供气、排水等)和环卫设施(如公厕、垃圾收集点等)的位置和用地范围。

7、历史文化遗存的保护范围及措施。

8、近期拟新建的基础设施建设、社会服务设施建设和人居环境治理的用地和项目安排。

8、附规划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包括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建筑层数、人均建设用地、农房拆除率、农房保留率、道路建设面积、改建沟渠长度、畜禽圈舍建设面积等各项建设指标)。

(四)村庄道路、管线及竖向规划图

比例采用1:500~1:1000,图中应标明。

1、道路位置、走向、宽度及主要道路的平面和竖向控制。

2、活动场地、集中晒坝、停车场位置及范围。

3、道路红线位置、横断面形式、交叉点坐标标高、以及道路铺装材料。

4、排水分区和排水管渠的位置、走向、断面形式、主要控制标高和材料等。

5、各类公用管线(供水、供电、通信、有线电视、宽带等)的位置、走向。

6、各类管线的敷设方式、埋深、坡度、坡长等。

7、各类市政设施(取水点、水厂位置、集中的污水处理、垃圾收集转运点、供配电、供气等)的位置、用地范围和规模。

8、室外主要公共空间和农户院落的地坪标高、排水方向等。

9、防洪堤、溢洪道、主要堡坎和护坡等的位置、断面形式等。

10、附近期建设项目的投资估算、工程量测算和项目实施表。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中心村的规划编制按《四川省中心村建设规划编制技术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四川省建设厅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第三篇: 四川省基层治理示范小区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命名第十批四川省校风示范学校的通知

【法规类别】中等教育

【发文字号】川教[2006]107号

【发布部门】四川省教育厅

【发布日期】2006.04.24

【实施日期】2006.04.2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命名第十批四川省校风示范学校的通知

(川教[2006]107号)

各市、州教育局:

根据各市、州申报,我厅决定命名成都市石室联合中学等32所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为第十批四川省校风示范学校(名单见附件)。希望各地和学校进一步强化学校校风建设,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充分发挥校风示范学校的示范带头作用。我厅将加强对已命名学校的督查工作,对发现有严重问题的,要坚决取消其四川省校风示范学校称号。

第四篇: 四川省基层治理示范小区

附件1

四川省阳光体育示范学校评估细则

项目

评估内容

评价指标及权重

评估方法

得分

A1

组织

与管理(50分)

B1.学校成立体育工作领导小组

(20分)

C1(10分).学校教育坚持“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体育工作领导小组(5分);有专门管理机构,分工明确,责任落实(5分)。

听汇报、查相关资料

C2(10分).校长是体育工作和学生体质健康的第一责任人,校长和分管校长熟悉并自觉贯彻学校体育政策法规(5分);定期召开学校行政会议研究部署体育工作(5分)。

查相关资料、访谈

B2.学校体育工作制度和机制健全 (10分)

C3(10分).学校制定明确的体育目标(包括学生体质健康目标、体育技能目标)(5分);建立切实可行的实现体育目标的运行机制,保障措施(5分).

听汇报、查相关资料

B3.制定体育工作中长期规划(10分)

C4(10分).制定符合学校实际的中长期发展规划,阶段目标明确,操作性强,有具体工作措施。

查相关资料

B4.体育年度工作计划、总结(10分)

C5(10分).依据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按计划实施(5分),取得具体工作成效且有年度工作总结(5分)。

查相关资料

A2

体育

条件

(130分)

B5.体育师资队伍建设(70分)

C6(35分).按教育部教体艺〔2008〕5号文件规定:小学1-2年级每5个班配备一名专职体育教师,义务教育阶段3-9年级每6个班配备一名专职体育教师,高中每8个班配备一名专职体育教师(25分);体育教师专业学历达标(10分)。

听汇报、查相关资料、访谈

C7(25分).重视体育师资队伍建设,建立奖惩激励机制(8分);体育教师在职称评定、评优评先与其他学科教师一视同仁(9分);体育教师组织早操、大课间体育活动各按0.5课时,下午课后一小时体育锻炼按1课时计算工作量(8分)。

查相关资料、访谈

C8(10分).重视体育教师继续教育工作,支持体育教师参加各级体育教研培训活动和教育部门组织的外出观摩学习。

听汇报、查相关资料、访谈

B6.体育场地设施器材配备(40分)

C9(30分).体育场地器材配备达到教育部教体艺〔2008〕5号文件规定的要求。

查资料、看现场

C10(10分).建立相应管理制度并有专人负责管理(3分);体育场地、设施及时维护,体育器材(尤其是消耗性器材)及时更新、补充(7分)。

查相关资料、台账 、看现场

B7.体育工作经费(20分)

C11(10分).学校年度体育工作经费占学校公用经费的比例不低于10%。

查相关资料 、访谈

C12(10分).每年按当时实际物价水平妥善解决体育教师体育装备。

A3

体育教学与科研

(110分)

B8.规范体育教学工作(30分)

C13(30分).按照国家规定开足体育课。

查三年教学资料(水平、单元、进度和课时计划);教研活动计划、记录及成果;现场观看体育课

B9.积极开展体育教研活动,提高体育课质量(50分)

C14(10分).每周一次体育教研活动,有主题、针对性强,活动有详细记录。

C15(30分).积极实施新课程改革,按照《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及教学规范上好体育课,提高体育课质量(20分);学生学习积极性高,主动性强,课堂效果好(10分)。

C16(10分).积极开展体育科研,有2个以上校本科研课题(5分);有县级以上科研课题(5分)。

B10.运动负荷检测、分析(10分)

C17(10分).体育教研组每学期对所有体育教师体育课进行1次以上运动负荷检测与分析(5分);运动负荷达到要求(5分)。

查相关资料,现场抽测学生体育技能掌握情况。

B11.教学效果

(20分)

C18(20分).学生体育基本技能掌握达各水平段技能目标。

A4

体育活动、文化建设和示范作用

(130分)

B12.大课间体育活动(30分)

C19(30分).认真贯彻落实《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活动的规定》,每天安排有不低于30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活动符合学生年龄特点、内容丰富、定期轮换、组织有序,学生参与积极性高(25分);对身体情况特殊学生的体育锻炼有组织有安排(5分)。

听汇报,查看课程安排表、大课间体育活动计划、课外体育活动计划和冬季长跑活动计划及安排,现场观看活动情况,访谈,查公示牌

B13.组织学生开展课外体育活动和冬季长跑活动,有社会监督机制(40分)

C20(20分).没有体育课的当天下午认真组织学生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10分);有计划有组织,活动内容安排科学合理,学生锻炼效果好(10分)。

C21(10分).每年坚持开展学生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重视活动的组织动员和宣传工作(5分);有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和安全保障措施(5分)。

C22(10分).学校在校门外醒目位置向社会公布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计划安排和监督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5分);对社会反映的问题及时核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并反馈(5分)。

B14.积极发展学校体育特色项目

(10分)

C23(10分).学校有2—3项体育特色项目或优势项目,普及与提高相结合(4分);能积极组队参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中小学生运动会及单项体育比赛,并取得较好的成绩(3分);每年向高一级学校输送体育后备人才(3分)。

听汇报、查相关资料

B15.校内学生体育竞赛活动

(20分)

C24(20分).每年召开2次学校运动会,每期开展 2-3次小型体育比赛,学生参与面不低于80%(15分);运动会竞赛内容具有易于广大学生参与的特点,具有较好的健身和教育价值(5分)

听汇报、查阅运动会规程、成绩记录表

B16.校园体育文化建设

(20分)

C25(20分).重视校园体育文化建设,注重运动场地周边美化,在校园内设置体育与健康知识宣传栏(10分);学校有组织的开展阳光体育先进班级建设,每年评选、表彰阳光体育先进班级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达到优秀级的学生(10分)。

查相关资料、看现场、访谈

B17.示范辐射作用 (10分)

C26(10分)、主动传播体育管理和教学先进经验,为当地学校提供教师培训、教学研究、课程资源等方面的支持,在区域内起到示范辐射作用。

听汇报、查相关资料

A5

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

(80分)

B18.组织测试数据准确(25分)

C27(25分).每年均认真组织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10分);测试数据准确,评分方法正确学生体质健康水平逐年提高(15分)。

查相关资料、抽测、访谈

B19.数据上报情况及分析

(55分)

C28(35分).每年按要求按时将学校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数据上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网,数据无误(15);对测试结果进行认真分析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10分);测试结果及时反馈到学生及家长(10分)。

查相关资料、访谈

C29(20分).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结果优良率达到40% 以上,合格率达到90% 以上。

查相关资料

综合

评价

总分

评分说明:

一、本《评估细则》有A级指标5项,总分为500分,评估得450分以上为合格。

二、A级指标中有任何一项扣分超过20%的为不合格。

三、组织与管理:依据实际评价评分。

四、A2学校体育条件:

1.未按规定配齐专职体育教师的每缺额1名扣10分;

2.生均体育活动面积不足4㎡的扣5分,未按规定配齐体育器材或使用率不高的扣10分;

3.体育工作经费占公用经费比例不足10%的,每低1%扣2分;

4.其余依据实际评价评分。

五、A3体育教学:

未按规定开足体育课的一票否决。

六、A4校园体育活动:

未认真落实《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规定》的一票否决。

七、A5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

未组织《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和上报的一票否决。

附件2

四川省阳光体育示范学校申报表

申报学校(盖章):

班级数

学生人数

教师总数

现有专业专职体育教师数

全年体育工作经费(万元)

体育场馆

配备情况

田径场(米)

足球场(个)

篮球场(个)

排球场(个)

室内体育场馆(m²)

体育活动场地总面积

及生均活动面积(m²)

连续三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和上报情况

体育工作

主要成绩

自评得分

市(州)教育局

推荐意见

年 月 日

(盖 章)

附件3

申报四川省阳光体育示范学校名额分配

单位

名额(所)

单位

名额(所)

单位

名额(所)

成都市

27

自贡市

4

攀枝花

3

泸州市

7

德阳市

7

绵阳市

8

广元市

3

遂宁市

5

内江市

4

乐山市

4

南充市

7

宜宾市

4

眉山市

4

广安市

5

达州市

6

雅安市

3

巴中市

3

资阳市

5

阿坝州

3

甘孜州

3

凉山州

4


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3年10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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