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党章党规党纪党课2020四篇

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党组织必须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共产党员必须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的约束。党的纪律主要包括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对党,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解读党章党规党纪党课20204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解读党章党规党纪党课20204篇

第1篇: 解读党章党规党纪党课2020

党章党规党纪学习总结


  每一个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每一个党员自觉遵守党纪党规,这是天经地义的事。下面YJBYS为大家整理了党章党规党纪学习总结,仅供参考!
  党章党规党纪学习总结一
  身不正,不足以服;言不诚,不足以动。自宣誓入党之日起,每一名共产党员就要对照入党誓词严格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在思想上、工作中、生活里都要时刻履行好党员义务、呵护好党员形象。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多想一想自己入党为什么、在党干什么,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自己身上充分体现什么?
  当前,有些人把入党看作是捞取政治资本,能够谋取私利和特权的护身符,完全忘记背叛了党员的使命、责任和担当。由于缺乏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的精神之钙,纪律和规矩的刚性约束对这些人而言,自然就成了不带电的高压线。有的面对权色名利的诱惑,要么乱作为、要么不作为,成了党员队伍中的病树、烂树,成了毒害党组织肌体健康的毒瘤,成了损害党员形象威信的害群之马。
  打虎拍蝇,正风肃纪冲着纪律去,最终目的就是要唤醒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引导广大党员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随着周永康、徐才厚、苏荣等国字号老虎被查处,进一步释放出了党中央强力反腐、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然而,虽然中央自上掀起了反腐的九级风浪,但是一些农村基层在下却出现了束手无策、无所作为的纹丝不动,基层党组建设软弱涣散。尤其是少数农村基层党员,总认为党纪法规离自己太远,纪律审查对自己太软,对法纪没有应有的敬畏之心。有的在立案审查之后,以自己是那一方水土的能人功臣自居,利用小圈子的影响力与组织讨价还价,甚至要挟对抗组织;有的在受到纪律处分之后,仍不知悔改、我行我素,甚至怀着卷土重来、东山再起的政治野心。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对于基层群众来说,苍蝇式的身边腐对其切身利益影响最大、感受最深。加之受宗族关系、姻亲关系、熟人社会等因素的影响,一些农村基层党员违法违纪问题一旦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处理,往往就易引发群体性信访事件,影响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因此,对于基层党委和纪委而言,应义不容辞地分别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牢牢地抓在手里、扛在肩上、落到实处,抓早抓小,不能当老好人,也不能等、拖、靠,指望上级出面查处,必须从严从快强势拍蝇。
  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全面从严治党,要紧扣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唤醒党员尤其是党员干部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用纪律管住大多数,别让少数党员的违法违纪行为成为党组织之痛、社会之伤、国家之害。
  党章党规党纪学习总结二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园。国有国法,党有党纪,厂有厂规。每一个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每一个党员自觉遵守党纪党规,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我们党之所以从成立当初的几十名党员,发展到今天近8000多万党员、领导14亿中国人民的执政大党,靠的就是有一套严明、完备的党纪党规,靠的就是有一大批不惜牺牲个人利益和生命来维护和严守党纪党规的中共党员。然而,在今天,我们党内出现了一些党员干部甚至党的高级干部,他们至党纪国法而不顾,成为凌驾于党纪国法之上的特殊党员,给党的形象抹黑,走向党和人民的反面,给党和人民的事业造成了极大的损失。痛定思痛,认真反思,我认为遵守党的纪律,严守党的规矩才是永保我党旗帜高高飘扬的根本保证。
  一、学《党章》是遵党纪、守党规的前提
  没有严明的纪律和行为规范作为保障,我们党就会成为一盘散沙,就会失去凝聚力和战斗力。共产党员要严格遵守纪律,首先要知道什么是党纪及深入了解党纪的内涵。只有懂规矩才能守规矩,只有知法才能守法。党纪即是中国共产党的纪律,是中国共产党根据党的性质、宗旨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以及各个时期形势和任务的需要,在党的各个方面所制定的规章、制度、准则、条例等行为规范的总称,是规范党员言行的标准。党纪由党章、《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组成。党的纪律主要涵盖了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群众纪律、人事纪律、保密纪律、宣传纪律、外事纪律等等。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它集中体现了党的性质和宗旨,是立党、治党、管党的总章程,是全党必须共同遵守的根本行为规范。前不久,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24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强化法规制度意识,在全党开展法规制度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制度意识、纪律意识,形成尊崇制度、遵守制度、捍卫制度的良好氛围。党员干部应以党规为准来修身,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踩红线、不越轨、不出界。党员干部要做遵守党规的带头人,就必须按照党章规范自己的行为,牢记党的宗旨,模范履行党员义务,自觉遵守党的规矩,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从思想到行动都成为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才能在自己的岗位上绽放光彩。党章党规党纪的有效执行,前提是党员干部内心的认同,学习和理解党章是贯彻遵守党章的前提和基础,只有把党章的内容学实、内涵悟透,真正让纪律和规矩入脑入心,才能用党章的标准和要求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言行,才能更好地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因此,我们必须要经常重温党章,学习党纪党规,把党章党规党纪学深、学透,真正让纪律和规矩入脑入心。
  二、遵党纪、守党规是党的事业需要
  纪律严明是我们共产党的光荣传统和优势。我们必须要站在更高的层次上充分认识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性与紧迫性,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传统。习总书记指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靠什么治?就是要靠严明纪律。严明的纪律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重要标志。党的纪律充分体现了党的政治意志和阶级属性,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的内在要求,是不断增强党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的重要基础,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执政使命的有力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上说,总体上看,当前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情况是好的,党群干群关系也是好的,广大党员、干部在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中冲锋陷阵、忘我奉献,发挥了先锋模范作用,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肯定和拥护。这是主流,必须充分肯定。同时,我们必须看到,面对世情、国情、党情的深刻变化,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更加尖锐地摆在全党面前,党内脱离群众的现象大量存在,集中表现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这四风上。事实上正是这样,从党的十八大以来查出的腐败案件,我们不难看出,一些党员干部(包括党的高级干部),他们早已丧失一个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早已把党性、党纪党规和国法抛到九霄云外,早已脱变成超越组织、超越法律,欺压百姓的腐败分子。试想,如果这些蛀虫不清除,这些老虎、苍蝇不打掉,我们党的事业、我们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中国梦还怎么实现?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提出,更完整地展现出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治国理政总体框架,使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和国家各项工作关键环节、重点领域、主攻方向更加清晰,内在逻辑更加严密,这对推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迈上新台阶提供了强力保障。在这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我个人认为,全面从严治党既是必不可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又是其他几个全面实现的基本保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靠什么管、凭什么治?就要靠纪律、凭规矩。党的纪律规矩是管党治党的基本遵循,没有了纪律规矩,从严治党就失去了重要抓手,四个全面就没有了关键依托。纪律规矩对党的自身建设和事业发展包括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具有根本保证作用。因此,推进四个全面,实现从严治党,必须把党的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发挥其引导、规范、推动和保障作用。但当前,我们仍有一些党员干部,并没有把违纪违规当回事,认为只要不违法,个人出不了大事,组织也不会太当回事。这种错误认识是相当危险的,必须澄清纠正。实践一再证明,组织涣散、纪律松弛是党内腐败问题滋生蔓延的根源,贪腐分子违法,无不是从违纪开始,党员干部最终出大问题,往往是始于破坏小规矩。
  三、共产党员要做遵党纪守党规的模范
  在全党深入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推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迈上新台阶的征途中,自己作为一名党员干部,一定要做遵党纪、守党规的模范,为党的事业、为全面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宏伟目标,多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不负一名共产党员的光荣称号。一要敬畏纪律规矩,切实遵守党章。党的信仰和纪律都来源于《党章》。遵守党章,首先从遵守党规党纪开始。只有守住了纪律和规矩的底线,遵守党章才能迈出坚实的第一步,才能避免滑向违法犯罪的深渊。自己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要联系自身实际,经常学习党章,重温党章,不断增强自己的党章意识、组织意识、纪律和规矩意识,将党章党规党纪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真正敬畏党章党规、自觉遵守党章党规,始终把党章党规作为必须遵循的总规矩,自觉用党章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以党章为镜正形象,以党规党纪为尺量言行,带头遵守纪律和规矩,做守纪律、讲规矩的表率。二要不断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成果,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不是一时之功,而是我们党需要长期坚持的一项重要工作,因此,必须巩固和拓展好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推动党的作风建设形成新常态。自己作为一名党员干部,一定要加强党性锻炼,筑牢宗旨意识,认真落实本人在反四风问题时制定的整改措施,逐条抓好落实,切实把学习提高作为践行为民务实清廉的从政习惯和良好作风。三要按三严三实要求,切实加强自身修养。2014年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安徽代表团审议时要求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到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三严三实言简意赅而又内涵深刻,阐明了党员干部的修身之本、为政之道、成事之要,丰富了管党治党的思想理念,为加强党员干部党性修养、深入推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提供了重要遵循。
  刘云山指出,做官先做人,做人必修身,党员干部修身做人就是做合格的共产党员,就是要按照三严三实要求加强党性锻炼和自身修养。作为党员干部修身之本、为政之道、成事之要的三严三实,已经成为了继八项规定以后我党作风建设的新标杆。自己作为一名党员干部,一定要把立德摆在首要位置,牢记入党誓言,坚定理想信念,提升道德境界,追求高尚情操,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远离低级趣味,自觉抵制歪风邪气;对党、对组织、对人民、对同志忠诚老实,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干老实事,襟怀坦白,公道正派;要严以律己,心存敬畏、慎独慎微、勤于自省,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做到为政清廉,坚持始终做一名合格的中共党员。
  

第2篇: 解读党章党规党纪党课2020

标题:党章党规党纪知识测试(桐庐县)


剩余时间:00:59:33  考试限时:3600  考试及格分数线:70  试卷总分:100

是非题(3分×10 = 30分)

1、“三严三实”是指“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

∙A、对

∙B、错

2、党的纪律处分有四种: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开除党籍。

∙A、对

∙B、错

3、《党纪处分条例》适用的对象仅是党员。

∙A、对

∙B、错

4、中国共产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是脱离群众。

∙A、对

∙B、错

5、党组及其成员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情况,应当自觉接受纪律检查机关及其派驻机构的监督,但是不纳入巡视监督范围和党员定期评议内容。

∙A、对

∙B、错

6、党员重婚或者包养情妇(夫)的,不管具体情节如何一律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A、对

∙B、错

7、党章总纲强调,要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整体推进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

∙A、对

∙B、错

8、党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选拔干部。

∙A、对

∙B、错

9、党章指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需要几十年的时间。

∙A、对

∙B、错

10、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就是要挺在刑法前面。

∙A、对

∙B、错

单选题(3分×10 = 30分)

1、党和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公司)、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在经济往来中,在账外暗中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属何种违纪行为?( )

∙A.贪污

∙B.受贿

∙C.索贿

∙D.私分

2、党组及其成员应当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定理想信念,严守( )和(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按照规定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

∙A. 政治纪律 政治规矩

∙B.政治纪律 组织纪律

∙C.政治规矩 组织纪律

3、《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在恢复党员权利后( )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

∙A.六个月

∙B.一年

∙C.两年

∙D.三年

4、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 )、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这四项基本原则,是我们的立国之本。

∙A.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B.改革开放

∙C.以经济建设为中心

5、《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 )责任,纪委负( )责任,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

∙A.领导 监督

∙B.主体 监督

∙C.领导 指导

∙D.主体 指导

6、“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把党的正确主张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这是党章对( )的表述。

∙A.党的思想路线

∙B.党的政治路线

∙C.党的群众路线

7、2012年12月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以下不属于中央“八项规定”的主要内容的是:( )

∙A.改进调查研究

∙B.改进文风会风

∙C.改进政绩考评方式

∙D.改进新闻报道

8、凡属重大问题,党的各级委员会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 )的原则,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A. 会议决定

∙B. 书记个人决定

∙C.常委会决定

9、党章指出,( )是关系党生死存亡的问题。

∙A.党风问题、党同人民群众联系问题

∙B.腐败问题、党同人民群众联系问题

∙C.党风问题、路线问题

∙D.腐败问题、路线问题

10、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的,追究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 给予 ( )处分。

∙A.严重警告

∙B.撤销党内职务

∙C.留党察看

∙D.开除党籍

多选题(4分×10 = 40分)

1、《浙江省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登记、上交礼品的实施和管理办法》规定,对未能拒收的礼品,必须自收受礼品之日起1个月内登记上交。对因各种原因未能拒收的礼金,在1个月内直接缴入廉政专用账户的,视同登记上交。其所称的礼品,是指( );其中对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物品,不受最低限数限制。

∙A.礼金

∙B.有价证券

∙C.支付凭证

∙D.价格在200元以上的物品

∙E.受礼人无法确认其价值的物品

2、巡视组可以根据巡视工作需要列席所巡视地方的党组织的有关会议,( ),了解和研究群众来信来访中反映的有关领导干部的重要问题。

∙A.查阅有关文件、资料

∙B.召开座谈会

∙C.与有关人员谈话

∙D.举行听证会

3、党委(党组)报告履行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包括:( )

∙A.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有关规定,反对“四风”、整治“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的情况。

∙B.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情况。

∙C.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情况。

∙D.支持和保障纪检监察机关(组织)突出主业、依纪依法履行职责,重视和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情况。

4、下列属于桐庐县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32条意见主要内容的是:( )

∙A.改进调查研究

∙B.精简会议活动

∙C.精简文件简报

∙D.规范出访活动

∙E.厉行勤俭节约

∙F.改进新闻报道

5、党员王某为XX经济开发区主管领导,王某妻子为该开发区内一家中外合资企业外方委派的高层管理者,对这一现象表达正确的是( )。

∙A.这很正常,并没有违反党纪法规。

∙B.这种现象是不合党纪的,王某应该按规定予以纠正。

∙C.如果王某不纠正,王某本人应辞去现任职务或者组织予以调动职务。

∙D.拒不纠正,又不辞去或调整职务,王某要受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6、入党誓词如下: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_________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 )

∙A.拥护党的纲领

∙B. 遵守党的章程

∙C.履行党员义务

∙D.执行党的决定

∙E. 遵守国家的法律

∙F.严守党的纪律

7、 2012年底,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同时,浙江省委还要求全省各地各部门和领导干部严格遵守“六个严禁”。“六个严禁”的主要内容除了“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向上级部门赠送土特产”,还有( )。

∙A.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

∙B.严禁滥发钱物,讲排场、比阔气,搞铺张浪费。

∙C.严禁超标准接待。

∙D.严禁组织和参与赌博活动。

8、对“党纪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理解正确的是( )

∙A.一切党组织和党员都必须受党纪约束

∙B.无论谁违犯党纪,都必须受到追究

∙C.不管你是正式党员,还是预备党员,同样受党纪约束

∙D.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必须给予相应的处分

9、下列属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的是( )。

∙A.某市为制定一项养老服务管理政策,由该市民政局直接参照上级文件,未经调研就代拟政策文稿,后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

∙B.某县街道党工委书记王某为给儿子举办婚礼,选择在老家办婚宴60桌,其所在街道的10余名企业负责人(也是王某同乡)闻讯赶来,并分别送上1千元至3千元不等的礼金。

∙C.某县一次为期5天的商业论坛活动期间,举行了一场大型颁奖、演出庆祝仪式,采用编发15期简报的形式进行广泛宣传。

∙D.某村利用村委会新办公场所搬迁之机大摆宴席,村党支部书记邀请乡党委书记参加。

10、下列哪几项行为应当给予党纪处分( )

∙A.将单位业务交给亲友经营的单位做

∙B.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朋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采购产品

∙C.从亲友经营的单位采购不合格商品

∙D.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亲友销售商品。

第3篇: 解读党章党规党纪党课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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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党章党规党纪题库(带答案)

一、单选题
1.《党章》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以外,所有共产党员都不得谋求任何_____。(A)
A.私利和特权  
B.政治权力
C.经济利益
D.物质享受
2.《党章》规定,党员必须坚持_____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D)
A.个人利益
B.局部利益
C.集体利益
D.党和人民的利益
3.《党章》规定,党员必须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_____。(B)
A.同消极现象作斗争
B.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C.同腐败现象作斗争
D.同不良现象作斗争
4.《党章》规定,党员必须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_____。(A)
A.群众的正当利益
B.群众的全部利益
C.群众的利益
D.群众的所有利益
5.《党章》规定,党员必须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_____,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D)
A.政治品德
B.职业道德
C.社会公德
D.共产主义道德
6.《党章》规定,党员除了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以外,还有权要求_____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B)
A.开除 
B.罢免 
C.辞退
D.处分 
7.《党章》规定,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下列说法中,正确的应该是_____。(C)
A.本人无权参加和进行申辩 
B.其他党员不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C.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D.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不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8.《党章》规定,当党员对党的决议和政策有不同意见时,下列说法中,正确的应该是_____。(B)
A.可以不执行党的决议和政策 
B.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C.必须坚决执行,不可以声明保留,也不允许向上级组织提出 
D.在不执行的同时,向上级组织提出
9.《党章》中关于党员权利,下列说法中,错误的应该是_____。(A)
A.党员只能向所在的党组织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
B.党员可以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C.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D.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10.《党章》规定,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_____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B)
A.3个月 
B.6个月 
C.12个月
D .24个月
11.《党章》规定,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之一是“四个服从”,即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_____,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B)
A.委员服从党委书记 
B.少数服从多数 
C.普通党员服从党组织书记
D.以上都不是 
12.《党章》规定,凡属重大问题,党的各级委员会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_____的原则,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A)
A.会议决定 
B.书记个人决定 
C.常委会决定
D.书记办公会 
13.《党章》规定,任何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不能个人决定重大问题;如遇紧急情况,必须由个人作出决定时,事后要迅速向党组织报告。不允许任何领导人_____。(D)
A.独断专行
B.借组织名义实现个人意图
C.强加个人意志
D.实行个人专断和把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
14.《党章》规定,党按照_____的原则选拔干部。(B)
A.政绩突出 
B.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C.政治性强
D.德才兼备 
15.《党章》规定,党选拔干部坚持______、任人唯贤,反对任人唯亲。(A)
A.五湖四海 
B.政绩突出 
C.政治性强
D.以德为先 
16.《党章》规定,党选拔干部努力实现干部队伍的革命化、______、知识化、专业化。(A)
A.年轻化 
B.青年化 
C.科学化
D.制度化 
17.《党章》规定,党的各级领导干部要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______,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地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B)
A.追求卓越 
B.坚持原则 
C.稳重为先 
D.量力而为
18.《党章》规定,党的纪律是党的______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C)
A.基层组织
B.所有干部
C.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
D.领导干部
19.《党章》规定,党组织对违犯党的纪律的党员,应当本着______的精神,按照错误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C)
A.从严治党 
B.批评与自我批评 
C.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D.严肃纪律 
20.《党章》规定,对于严重触犯刑律的党员,必须______。(A)
A.开除党籍 
B.留党察看 
C.撤销党内职务
D.开除公职
21.《党章》规定,党内严格禁止用违反______的手段对待党员,严格禁止打击报复和诬告陷害。违反这些规定的组织或个人必须受到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的追究。(C)
A.规章
B.道德
C.党章和国家法律
D.政策
22.《党章》规定,党的纪律处分有:警告、严重警告、______、留党察看、开除党籍。(B)
A.撤销党内外一切职务 
B.撤销党内职务 
C.记过
D.开除公职
23.《党章》规定,留党察看的期限最长不超过______。(C)
A.半年 
B.1年 
C.2年
D.3年 
24.《党章》中关于留党察看党员的权利,表述正确的是______。(A)
A.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B.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没有表决权,但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C.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有表决权,但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D.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5.《党章》规定,党员经过留党察看,确已改正错误的,应当恢复其党员的权利;坚持错误不改的,应当______。(C)
A.严重警告 
B.撤销党内职务 
C.开除党籍
D.撤销党内外职务 
26.《党章》规定,对党员的纪律处分,必须经过______讨论决定,报党的基层委员会批准。(A)
A.支部大会 
B.委员会会议 
C.总支部委员会会议
D.以上都不是 
27.《党章》规定,党组织对党员作出处分决定所依据的事实材料和处分决定______同本人见面。(B)
A.可以 
B.必须 
C.不用
D.不一定 
28.《党章》规定,党员对党组织作出的处分决定不服,可以提出______,有关党组织必须负责处理或者迅速转递,不得扣压。(C)
A.申辩
B.复议
C.申诉
D.诉讼

29、多选题《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明确,领导班子有以下哪些情况的,应当专门召开民主生活会,及时剖析整改。()

A、遇到重要或者普遍性问题

B、出现重大决策失误或者对突发事件处置失当

C、经纪律检查、巡视和审计发现重要问题

D、发生违纪违法案件

参考答案 : A,B,C,D

30、单选题《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明确,因故缺席的人员()提交书面发言材料。

A、可以

B、视情

C、不必

D、应当

参考答案 : D

31、单选题党支部每()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

A、一个月

B、三个月

C、半年

D、一年

参考答案 : C

32、单选题党的工作机关是党实施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的(),是落实党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决策部署,实施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党的事业的执行机关,主要包括办公厅(室)、职能部门、办事机构和派出机关。

A、组织机关

B、职能机关

C、政治机关

D、党政机关

参考答案 : C

33、单选题地方党委工作机关的设立、撤销、合并或者变更,由()提出方案,按规定程序由本级党委讨论决定后,报上级党委审批。

A、同级机构编制管理部门

B、同级组织部门

C、上级机构编制管理部门

D、上级组织部门

参考答案 : A

34、单选题党的工作机关的领导机构和决策形式是(),一般由正职、副职、派驻纪检组组长或者纪工委书记及其他成员组成。

A、部(厅、室)务会

B、委员会

C、部(厅、室)务会或者委员会

D、部长(主任、书记)办公会议

参考答案 : C

35、单选题党的工作机关应当职责明确、权责一致,其职责一般依据()确定,具体职责由有关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规定予以明确。

A、宪法

B、地方法规

C、党内法规

D、党章党规

参考答案 : D

36、多选题党的工作机关领导班子应当()。对重大事项的决策,一般应当经过调查研究、征求意见、专业评估、合法合规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

A、协商决策

B、科学决策

C、民主决策

D、依法决策

参考答案 : B,C,D

37、多选题党的工作机关应当建立有效的()机制,确保领导班子决策落实。

A、督查

B、评估

C、审核

D、反馈

参考答案 : A,B,D

38、单选题党的工作机关接受党委的全面监督,每年至少向党委作()次全面工作情况报告,遇有重要情况及时请示报告。

A、4

B、2

C、3

D、1

参考答案 : D

39、单选题党组是党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领导机关中设立的领导机构,在本单位发挥()作用。

A、领导核心

B、政治核心

C、组织核心

D、管理核心

参考答案 : A

40、单选题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领导机关中,有党员领导成员()人以上的,经批准可以设立党组。

A、6

B、4

C、3

D、5

参考答案 : C

41、单选题党组的设立,一般应当由党的中央委员会或者()审批。党组不得审批设立党组。

A、上级党的地方委员会

B、上级党委组织部门

C、本级党的地方委员会

D、本级党委组织部门

参考答案 : C

42、单选题党组成员一般设()人,省部级以上单位、中管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和中管金融企业党组成员一般不超过9人。

A、3至7

B、4至6

C、3至5

D、3至8

参考答案 : A

43、单选题党组成员除应当具备党章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当有()年以上党龄,其中厅局级以上单位的党组成员应当有5年以上党龄。

A、1

B、2

C、3

D、4

参考答案 : C

44、单选题党组会议议题提交表决前,应当进行充分讨论。表决可以采用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者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党组成员()为通过。

A、多数

B、2/3

C、半数

D、4/5

参考答案 : C

45、多选题下列哪种情形应当追究有关党组成员的责任()。

A、隐瞒不报或者故意向巡视组提供虚假情况的

B、干部选拔任用方面出现重大问题的

C、泄露应当保密的会议内容和讨论情况的

D、不认真履行从严治党责任,造成本单位党组织软弱涣散、党建工作削弱的

参考答案 : B,C,D

46、单选题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实行巡视制度,建立专职巡视机构,在()内对所管理的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全面巡视。

A、两年内

B、三年内

C、四年内

D、一届任期

参考答案 : D

47、单选题《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党的市(地、州、盟)和县(市、区、旗)委员会建立()制度。

A、巡视

B、巡察

C、巡回检查

D、考核评价

参考答案 : B

48、单选题巡视组对巡视对象执行()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情况进行监督。

A、宪法

B、法律

C、《中共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D、《中国共产党章程》

参考答案 : D

49、单选题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针对所辖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的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或者巡视整改情况,开展机动灵活的()。

A、随机巡视

B、定向巡视

C、专项巡视

D、重点巡视

参考答案 : C

50、单选题被巡视党组织收到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应当认真整改落实,并于()个月内将整改情况报告和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情况报告,报送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A、4

B、3

C、2

D、1

参考答案 : C


二、多选题
1.《党章》规定,党员必须自觉遵守党的纪律,______,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ABC)
A.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B.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
C.执行党的决定
D.贯彻党的部署
2.下列哪些是《党章》规定党员享有的权利:______(BCD)
A.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
B.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C.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D.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3.《党章》规定,党的各级领导干部要加强道德修养,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做到______,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ABCD)
A.自重
B.自省
C.自警
D.自励
4.《党章》规定,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______。(ABD)
A.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B.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
C.接受党员和群众的来信来访
D.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三、判断题
1.《党章》规定,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A)
A.对        B.错
2.《党章》规定,加强组织性纪律性,在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A)
A.对        B.错
3.《党章》规定,党员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A)
A.对       B.错
4.《党章》规定,党员个人代表党组织发表重要主张,如果超出党组织已有决定的范围,只能提交上级党组织决定。(B)
A.对       B.错
正确答案:《党章》规定,党员个人代表党组织发表重要主张,如果超出党组织已有决定的范围,必须提交所在的党组织讨论决定,或向上级党组织请示。
5.《党章》规定,党的各级领导干部,无论是由民主选举产生的,或是由领导机关任命的,他们的职务都不是终身的,都可以变动或解除。(A)
A.对       B.错
6.《党章》规定,党组织必须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共产党员必须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的约束。(A)
A.对       B.错

第4篇: 解读党章党规党纪党课2020

党章、党纪、党规知识问答

1、中国共产党的性质是什么?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

2、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是什么?

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

3、党员有哪些义务?

(1)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2)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3)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4)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5)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6)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7)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8)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4、党员有哪些权利?

(1)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接受党的教育和培训。

(2)在党的会议上和党报党刊上,参加关于党的政策问题的讨论。

(3)对党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

(4)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5)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

(6)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

(7)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8)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5、党支部工作职责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决议,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党员的政治思想素质、文化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

(三)对党员进行严格管理,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

利不受侵犯。

(四)围绕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不断提高执政能力,建立一支适应工作需要的高素质党员队伍。

(五)坚持继承和创新相结合,以改革和求实精神,不断探索现代企业制度条件下党支部工作的新路子。

(六)对党员进行监督,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

(七)做好机关和所属单位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推进机关和所属单位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了解、反映机关和所属单位群众的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八)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负责审查发展党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九)领导所属单位的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支持这些组织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十)承办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任务。

6、党支部议事规则

(一)议事规则:

党支部议事,必须严格遵守《党章》和《准则》的规定,必须充分发扬民主,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二)议事范围:

1、讨论并制定本支部贯彻执行上级党委的指示、决议的具体实施方案。

2、研究本支部贯彻实施院党委部署的重大事项。

3、讨论研究本支部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及总体实施方案等重大问题。

4、讨论研究本支部的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和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工作.并提出具体实施意见 

5、讨论通过党支部上报上级党组织的一切请示和重大报告。

(三)议题的确定:

1、提请党支部会讨论的议题,经支委会初步讨论由书记审定。

2、对一些重大决策应党支部会前进行必要的调查扩协商论证,广泛听取各方面群众的意见,经支委会讨论后再提请党支部会议讨论。

(四)会议的召开

1、党支部会一般每季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书记可临时召开,会议由书记主持。

2、党支部会全体党员按时参加,不能参加者会前向书记请假,行政领导不是党员的可以列席党支部会议,发表意见,但没有表决权。

3、共青团、妇女组织负责人由非党员担任的,凡涉及他们负责的重大问题,需在党支部会上研究决定的,事先要充分征求他们的意见,商量尊重他们的意见。

(五)议事和决定:

1、党支部开会,先由主持人提出议题、讨论时要充分发表意见,发言要紧扣主题,观点明确,主持人应根据讨论情况进行归钠集中,提出决定或决议草案。

2、党支部决定问题或形成决议,必须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少数服从多数,对意见基本一致的问题采取口头表决;对经过充分讨论仍有分歧意见的问题进行举手表决;特殊情况下也可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对于当时决定不了的问题,可提交下次会议复议。

3、党员对会议所做的决定、决议,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也可以向上级党组织提出,但不能违背组织原则,在上级党组织没有改变决定以前,必须无条件的执行,同时不得在群众中散布相反观点。

4,对党支部讨论决定的事项,要按照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原则进行,每项工作由分管的同志负责抓好落实。

5、党支部会议要由专人记录,  一般由组织委员担任,记录内容准确、简明、条理清楚,妥善保管。

6、党支部的决议、决定,要定期向群众代表大会进行通报,接受群众的监督。

7、什么是三会一课?
“三会一课”制度是加强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加强党员党性教育的课堂,是提高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的具体措施。为提高“三会一课”的效果,特制定本制度。

一、支部大会制度1、会议时间: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

2、与会人员:会议由全体党员参加,根据内容的需要,有时可吸收非党干部或入党积极分子列席参加。

3、会议内容

(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局支部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

(2)定期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

(3)讨论发展新党员和接受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4)选举支部委员会成员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

(5)讨论需由支部大会决定的其它重要事项。

4、会议形成的决议由支委会负责检查落实。

5、会议记录:支部组织委员负责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要认真保管,年终归档备查。

二、支部委员会制度

1、会议时间:

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及有必要时,支部书记可随时召集。

2、与会人员:

会议由全体支委会成员参加。

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

3、会议内容:

(1)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和意见。

(2)讨论通过年度支部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3)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4)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5)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及党员发展对象,评选优秀党员。

(6)讨论支部工作重要事项和工作措施。

4、会议要求:

支部委员会决定重要事项时,到会支部委员必须超过半数以上;如遇重大问题要作出决定,到会的委员不超过半数时,必须提交党员大会讨论。

5、会议形成的决议,应确定有关支委会成员负责检查落实,并向书记报告执行情况。

6、会议记录: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主持人、缺席人员名单、会议议题、会议决议等。会议记录由专人保管,存档备查。

三、党小组会制度

1、会议时间: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如支部有特殊任务,次数可增加,也可推迟召开。

2、与会人员:会议由小组全体党员参加,由党小组长主持。

3、党小组会的主要内容:

(1)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传达支部的决议,讨论贯彻支部决议的具体措施及每个党员应承担的任务。

(3)党员汇报思想、工作、学习和执行党支部决议的情况。

(4)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5)定期召开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4、注重效果:会前要有准备,会议内容要集中,每次会议有针对性、有重点地解决一两个问题即可。

5、会议记录: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要认真保管,存档备查。

四、党课制度

1、上课时间:每个季度上一次党课。

2、党课内容:

(1)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

(2)学习党的方针政策。

(3)学习党建相关理论和知识。

(4)结合当前形势,对党员进行先进性教育和形势、任务教育。

3、党课要求:

(1)要认真制定党课计划,由组织委员负责。

(2)建立考勤制度,无特殊情况,不能无故缺席。对因故未能参加党课的党员要及时补课。

(3)党课教员由支部书记担任,也可以邀请上级领导及党员先进典型人物和由具备授课能力的其他支委担任。每次授课必须要充分准备,讲课时要联系实际,讲求实效。

(4)每次党课要认真做好记录,以备上级检查考核。
8.党组会议议事决策范围

(1)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上级党委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会议精神,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

(2)研究决定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

(3)需要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下级单位党组(党委)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4)内部机构设置、职责、人员编制等事项;

(5)领导人员队伍和人才队伍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

(6)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

(7)意识形态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群团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

(8)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的重要事项;

(9)省公司党组重要文件和班子成员代表党组作的重要工作报告、讲话等;(10)其他应由党组讨论和决定的重大问题。

9、党组(党委)会议记录规范

(1)会议记录内容必须完整。会议记录包括标题、会议组织情况、会议内容和结尾四个部分。

①标题。即会议名称。例如:“2015年5月30日党组第15次会议记录”。

②会议组织情况。包括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出席人、缺席人、列席人、记录人等。要写清楚每人的姓名,缺席者应注明原因。

③会议内容。包括汇报内容,与会人员发言、讨论情况,决议事项等。

④结尾。在会议内容后面另起一项空两格写“本次会议结束”字样。

(2)会议记录内容必须真实准确

①会议记录必须实事求是,尽可能完整地记下发言者的原话,忠实于发言者的原意,客观地记载会议情况,真实地反映会议的内容和全过程,不得任意增删和改动。记录要突出重点,有详有略,重要的内容和发言要详记,不重要的或与会议无关的可以略记或不记。

②会议记录要表达准确,层次清楚,语句通顺,字迹可辨识,不能产生曲解和疏漏,更不能支离破碎,言不及义,挂一漏万,丧失依据作用。记录会议内容、讨论发言情况及会议过程、决议等力求准确,特别是主要领导人的发言、对关键问题、有争议问题的发言,更要准确记下原话。对没有听清楚或发言者表达不清楚的,不能凭主观想象任意推断,可以找有关人员和发言者本人进行核实。会议结束后,可根据需要,在保持原意的基础上对会议记录进行整理。
10、什么是三严三实?

严以修身 严以用权 严以律己 谋事要实 创业要实 做人要实

11、什么是党的纪律?

党的纪律简称“党纪”,特指中国共产党的纪律,是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根据党的性质、纲领和实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需要而确立的各种党规党法的总称,是党的组织和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

党的纪律是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巩固党同群众的密切联系,提高党的战斗力的重要保证。每个党员必须自觉地用党的纪律约束自己,并接受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实行在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所有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遵守党的纪律,党内不允许有凌驾于党的纪律之上的特殊党员。

12、党的纪律包括哪些内容?

党的纪律涉及到党内生活的各个方面,按照纪律规范所调整关系的不同可划分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宣传纪律、人事纪律、经济纪律、群众纪律、外事纪律、保密纪律等八个方面。

13、什么是党的政治纪律?

党的政治纪律是党根据不同历史时期政治任务的要求,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政治活动和政治行为确定的基本规范,是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在政治生活中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

它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必须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观点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重大政治斗争中要立场坚定,在重大原则问题上要旗帜鲜明,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时要坚定不移。任何背离党的基本路线的言论和行为,都是党的政治纪律所不允许的。

党员对于党的决定有不同意见,可以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也可以保留,但必须在行动上服从,决不允许公开发表同中央的决定相反的言论。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的决策,只有努力学习、正确理解、认真执行、坚决维护并联系实际创造性地加以贯彻的义务,绝对没有不执行或随意变更的权力。  14、什么是党的组织纪律?

党的组织纪律,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原则与规范,是处理党组织之间和党组织与党员之间关系的纪律。组织纪律的核心是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

主要规定: (1)党员必须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2)坚持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3)党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它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和非党组织中的党组外,都由选举产生,并向选举产生它们的党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4)党的上级组织要经常听取下级组织和群众的意见,及时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党的下级组织既要向上级组织请示和报告工作,又要独立负责地解决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上下级之间要互通情报、互相支持和互相监督。(5)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下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经过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6)在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党的领导人的活动必须处于党和人民的监督之下,不允许任何党员,特别是党的领导人凌驾于党的纪律之上。党禁止任何形式的个人崇拜。(7)党内不允许搞派别组织进行派别活动,也不允许在党外参加和支持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

15、什么是党的人事纪律?

党的人事纪律是指党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原则和程序的规定。

党的人事纪律的主要要求是:(1)干部的选拔和任用,必须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按党的干部标准办事,不能搞任人唯亲,不许利用职权拉帮结派。(2)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处理,必须经过集体讨论,不能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3)干部的任免升降,必须按规定程序办理,不能临时动议,仓促决定提拔任职。(4)不许泄露人事机密,讨好个人。(5)不许违反编制规定,擅自增设机构和增加职数,等等。

16、什么是党的经济纪律?

党的经济纪律,亦称“财经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尤其是党的干部在经济工作中必须遵守的法规。

主要内容包括:(1)严禁在社会经济活动中非法牟利。党的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不得在社会经济活动中非法接受任何名义的酬金或馈赠;不得向上级机关或有关单位以及工作人员馈赠现金和实物;不得非法转让或倒卖经济合同;不得以工作之便勒索或收取现金和实物等。(2)坚决维护国家税收制度。不许随意改变税种、税率和减免税收;必须按规定交纳个人所得税;反对偷税漏税。(3)严禁以试用为名侵占国家物品和集体单位的物品;严禁用公款宴请、旅游和违反规定为领导人个人修建住宅。(4)严禁私设小金库;严禁干部经商办企业;严禁领导干部子女、配偶经商,等等。

17、什么是党的群众纪律?

党的群众纪律是指党的组织和党员在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中必须遵循的行为规则,是处理党组织、党员与群众关系所必须遵循的原则和要求。

总的原则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坚持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随时随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不允许以任何借口、手段侵犯和损害人民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

主要内容包括:(1)增强群众观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树立群众利益高于一切的思想;尊重和维护人民群众的正当权利与利益。(2)尊重人民群众的宗教信仰、风俗习惯;爱护人民群众的财产和生命;关心人民群众的疾苦。(3)平等的态度对待人民群众;在政治上维护人民群众的权利。(4)物质生活和精神文化生活上关心人民群众的利益和需要。(5)尊重人民群众的社会主义积极性,倾听人民群众的呼声,接受人民群众的批评、监督和帮助。(6)保护和捍卫人民群众的利益,同危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行为作坚决的斗争。

18、什么是党的规矩?

党的规矩包括四个方面:(1)党章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章程,也是总规矩;(2)党的纪律是刚性约束,政治纪律更是全党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动方面必须遵守的刚性约束;(3)国家法律是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规矩;(4)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

19、如何界定党的纪律和党的规矩之间的关系?

(1)纪律是成文的规矩,一些未明文列入纪律的规矩是不成文的纪律;纪律是刚性的规矩,一些未明文列入纪律的规矩是自我约束的纪律。

(2)党内很多规矩是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经过实践检验,约定俗成、行之有效,反映了我们党对一些问题的深刻思考和科学总结,需要全党长期坚持并自觉遵循。

因此,从概念的层面,“党的规矩”的外延要比“党的纪律”更大。纪律是刚性的规矩,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是不成文的、相对柔性的规矩,同样需要遵守。

20、遵守政治规矩应做到“五个必须”?

(1)必须维护党中央权威,决不允许背离党中央要求另搞一套,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听从党中央指挥,不得阳奉阴违、自行其是,不得对党中央的大政方针说三道四,不得公开发表同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

(2)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决不允许在党内培植私人势力,要坚持五湖四海,团结一切忠实于党的同志,团结大多数,不得以人划线,不得搞任何形式的派别活动。

(3)必须遵循组织程序,决不允许擅作主张、我行我素,重大问题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不允许超越权限办事,不能先斩后奏。

(4)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不得跟组织讨价还价,不得违背组织决定,遇到问题要找组织、依靠组织,不得欺骗组织、对抗组织。

(5)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决不允许他们擅权干政、谋取私利,不得纵容他们影响政策制定和人事安排、干预日常工作运行,不得默许他们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

21、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规范“八个禁止、52个不准”包含哪些内容?

(一)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准有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6种行为。

(二)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不准有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等6种行为。

(三)禁止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不准有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等8种行为。

(四)禁止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不准有采取不正当手段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职位等8种行为。

(五)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不准有要求或者指使提拔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等8种行为。

(六)禁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不准有在公务活动中提供或者接受超过规定标准的接待等5种行为。

(七)禁止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不准有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等5种行为。

(八)禁止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不准有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不良影响,或者借机敛财等6种行为。

22、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行为规范“五个应当、39个不得”包含哪些内容?

(一)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应当切实维护国家和出资人利益。不得有滥用职权、损害国有资产权益的8项行为。

(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应当忠实履行职责。不得有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以及损害本企业利益的8项行为。

(三)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应当正确行使经营管理权,防止可能侵害公共利益、企业利益行为的发生。不得有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条件等8项行为。

(四)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应当勤俭节约,依据有关规定进行职务消费。不得超预算进行职务消费、用公款旅游或者变相旅游等8项行为。

(五)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应当加强作风建设,注重自身修养,增强社会责任意识,树立良好的公众形象。不得有弄虚作假、用公款支付与公务无关的娱乐活动费用等7项行为。

23、党的纪律处分应遵循什么原则?

坚持五条原则,即:

(1)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原则。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应当遵守和维护党的纪律。对于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必须严肃处理。

(2)坚持党员在党纪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党内不允许有任何不受纪律约束的党组织和党员。凡是违犯党纪的行为,都必须受到追究;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必须给予相应的处分。

(3)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党组织和党员违犯党纪的行为,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党章、其他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绳,准确地认定违纪性质,区别不同情况,恰当地予以处理。

(4)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实施党纪处分,应当按照规定程序经党组织集体讨论决定,不允许任何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和批准。上级党组织对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作出的处理决定,下级党组织必须执行。

(5)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处理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应当实行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做到宽严相济。

24、对严重违犯党纪的党组织的纪律处理措施包括哪些?

(一)改组;

(二)解散。

25、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包括哪些?

(一)警告;

(二)严重警告;

(三)撤销党内职务;

(四)留党察看;

(五)开除党籍。

26、对党员适用纪律处分应注意哪些方面?

(一)党员受到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

(二)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是指撤销受处分党员由党内选举或者组织任命的党内各种职务。党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二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

(三)留党察看处分,分为:留党察看一年、留党察看二年。对于受到留党察看处分一年的党员,期满后仍不符合恢复党员权利条件的,再延长一年留党察看期限。留党察看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年。

(四)党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五年内不得重新入党。另有规定不准重新入党的,依照规定。

27、党的纪律处分什么情况可以从轻或减轻处分?

(一)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的;

(二)主动检举同案人或者其他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

(三)主动挽回损失或者有效阻止危害结果发生的;

(四)主动退出违纪违法所得的;

(五)有其他立功表现的;

(六)《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分则中另有规定的。

28、党的纪律处分什么情况可以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一)强迫、唆使他人违纪违法的;

(二)串供或者伪造、销毁、隐匿证据的;

(三)阻止他人揭发检举、提供证据材料的;

(四)包庇同案人员或者打击报复批评人、检举人、控告人、证人及其他人员的;

(五)有其他干扰、妨碍组织审查行为的;

(六)《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分则中另有规定的。

29、对违法犯罪党员的纪律处分如何适用?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1)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2)单处或者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3)因过失犯罪,被依法判处三年以上(不含三年)有期徒刑的。

(二)因过失犯罪被判处三年以下(含三年)有期徒刑或者被判处管制、拘役的,一般应当开除党籍。对于个别可以不开除党籍的,应当对照处分党员批准权限的规定,报请再上一级党组织批准。

(三)依法被劳动教养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但是中共中央和中央纪委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党员依法受到刑事追究的,党组织应当根据司法机关的生效判决、裁定和决定及其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

(五)党员依法受到行政处罚、行政处分,应当追究党纪责任的,党组织可以根据生效的行政处罚、行政处分决定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经核实后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

(六)党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社会组织的规章制度受到其他纪律处分,应当追究党纪责任的,党组织在对有关方面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进行核实后,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

(七)党员受到党纪追究,需要给予行政处分或者其他纪律处分的,作出或者批准作出处理决定的党组织应当向有关机关或者组织提出建议;涉嫌犯罪的,应当移送司法机关。

(一)党纪处分决定作出后,应当在一个月内向受处分党员所在党的基层组织中的全体党员及其本人宣布,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组织关系将处分决定材料归入受处分者档案。

(二)对于受到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含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还应当在一个月内办理职务、工资等相应变更手续。

(三)涉及撤销或者调整其党外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及时撤销或者调整其党外职务。特殊情况下,经作出或者批准作出处分决定的组织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

(二)执行党纪处分决定的机关或者受处分党员所在单位,应当在六个月内将处分决定的执行情况向作出或者批准处分决定的机关报告。

(三)不按照规定落实党纪处分决定和其他相关处理手续的,应当追究主要责任者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其中情节较重应当给予党纪处分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处理。

30、“中央八项规定”包括哪些内容?

(一)要改进调查研究,到基层调研要深入了解真实情况,总结验、研究问题、解决困难、指导工作,向群众学习、向实践学习,多同群众座谈,多同干部谈心,多商量讨论,多解剖典型,多到困难和矛盾集中、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去,切忌走过场、搞形式主义;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安排群众迎送,不铺设迎宾地毯,不摆放花草,不安排宴请。

(二)要精简会议活动,切实改进会风,严格控制以中央名义召开的各类全国性会议和举行的重大活动,不开泛泛部署工作和提要求的会,未经中央批准一律不出席各类剪彩、奠基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提高会议实效,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

(三)要精简文件简报,切实改进文风,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

(四)要规范出访活动,从外交工作大局需要出发合理安排出访活动,严格控制出访随行人员,严格按照规定乘坐交通工具,一般不安排中资机构、华侨华人、留学生代表等到机场迎送。

(五)要改进警卫工作,坚持有利于联系群众的原则,减少交通管制,一般情况下不得封路、不清场闭馆。

(六)要改进新闻报道,中央政治局同志出席会议和活动应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进一步压缩报道的数量、字数、时长。

(七)要严格文稿发表,除中央统一安排外,个人不公开出版著作、讲话单行本,不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字。

(八)要厉行勤俭节约,严格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住房、车辆配备等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规定。

31、什么是“中央六项禁令”?

(一)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各地各部门要大力精简各种茶话会、联欢会,严格控制年终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单位之间不搞节日慰问活动,未经批准不得举办各类节日庆典活动。上下级之间、部门之间、单位之间、单位内部一律不准用公款送礼、宴请。各地都不准到省、市机关所在地举办乡情恳谈会、茶话会、团拜会等活动,已有安排的,必须取消。各级党政干部一律不准接受下属单位安排的宴请,未经批准不准参与下属单位的节日庆典活动。

(二)严禁向上级部门赠送土特产。各地各部门各单位一律不准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向上级部门赠送土特产,包括各种提货券。各级党政干部不得以任何理由,包括下基层调研等收受下属单位赠送的土特产和提货券。各级党政机关要严格纪律要求,加强管理,杜绝在机关收受和分发土特产的情况发生。

(三)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严格把关,严于律己,要坚决拒收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严禁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借机敛财。

(四)严禁滥发钱物,讲排场、比阔气,搞铺张浪费。各地各部门不准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不准违反规定印制、发售、购买和使用各种代币购物券(卡);不准借用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不准用公款组织游山玩水、安排私人度假旅游、出国(境)旅游等活动;不准违反规定使用公车、在节日期间公车私用。

(五)严禁超标准接待。领导干部下基层调研、参加会议、检查工作等,要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的有关要求执行。

(六)严禁组织和参与赌博活动。各级党员干部一定要充分认识赌博的严重危害性,决不组织和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32、反四风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习近平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发扬劳模精神,出实策、鼓实劲、办实事,不图虚名,不务虚功,坚决反对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四风”,以身作则带领群众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33、各级领导工车配备的标准?

省公司领导配备排气量2.0升(含)以下、购车价格(不含车辆购置税)28万元以内的轿车。市分公司主要领导可配备排气量不超过2.0 升(含)、购车价格(不含车辆购置税)不超过25万元的轿车。

34、公车改革中各级领导的补助标准?

补贴标准上限为:市分公司领导人员1200元/月,专业公司、事业部、直属单位、省公司部门领导人员1200元/月。

35、各级领导办公用房的标准?

答:(1)省公司主要领导办公用房使用面积不超过54平方米,其他班子成员办公用房使用面积不超过45平方米;省公司部门正职办公用房使用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部门副职办公用房使用面积不超过18平方米。

(2)专业公司、事业部、直属单位主要领导办公用房使用

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其他班子成员办公用房使用面积不超过

18平方米。

(3)市分公司主要领导办公用房使用面积不超过42平方米,其他班子成员办公用房使用面积不超过35平方米;市分公司部门正职办公用房使用面积不超过18平方米,部门副职办公用房使用面积不超过12平方米。

(4)县分公司主要领导办公用房使用面积不超过 25平方米,其他班子成员办公用房使用面积不超过 20平方米。

36、业务招待费用主要包括那些?

主要包括宴请、接待、纪念品等费用。各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接待工作内容,本着节俭、合理、必需的原则,严格执行宴请、接待、纪念品等标准。

37、各级领导接待及赠送纪念品费用的标准?

省公司领导宴请(含酒水、饮料,下同)标准每次人均不得超过400元,赠送纪念品标准每次人均不得超过400元;市分公司领导(含省公司部门领导)宴请标准每次人均不得超过380元,赠送纪念品标准每次人均不得超过380元。领导人员开展其他公务招待活动,省公司领导宴请标准每次人均不得超过300元,不得赠送纪念品;市分公司领导(含省公司部门领导)宴请标准每次人均不得超过280元,不得赠送纪念品。

38、领导人员业务招待实行招待费用总额和人均费用双控管理要求?

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39、领导人员业务招待活动赠送纪念品的要求?

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宣传企业、展示企业文化为主要内容,严禁赠送现金和购物卡、消费卡、商业预付卡等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以及贵重物品。

40、领导人员出差工具的要求?

省公司领导可乘坐火车软席(软座、软卧),高铁/动车一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一等软座,轮船(不含旅游船)二等舱、飞机经济舱;其他人员可乘坐火车硬席(硬座、硬卧),高铁/动车二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二等软座;轮船(不含旅游船)三等舱、飞机经济舱。

41、 领导人员国内出差住宿标准?

省公司领导住单间或标准间,住宿费标准每人每天480元,其他人员国内出差住标准间,住宿标准每人每天330元。出差住宿应尽量安排在协议酒店。

42、领导人员国内出差餐费补助标准?

限每人每天80元的标准安排。

43、各级领导通信费用的标准?

省公司领导不超过1000元/月,市分公司领导不超过800元/月,其它单位及省公司部门正职领导不超过600元/月、副职领导不超过500元/月。

44、全省交流干部住房补助标准?

南昌分公司不超过2600元/月,其他地市分公司不超过2200元/月。


45、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是什么?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46、党委的主体责任主要包括哪些?

党委的主体责任主要包括:党委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班子分管领导的领导责任。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的集体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是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应当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47、党委领导班子的主体责任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一)加强组织领导。主要是:将反腐倡廉和作风建设融入本单位中心工作总体布局,统一研究部署、统一检查考核。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析反腐倡廉形势,研究部署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健全沟通协调机制,协调解决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重大问题。督促下级党组织、下属单位履行主体责任,层层落实责任。定期向上级党组织、纪检组织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

(二)选好用好干部。主要是:坚决把好干部选拔任用的入口关,规范领导人员选拔任用的标准和程序,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组织认可、群众公认的选人用人导向。加强对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任前公示、集体研究、一报告两评议等制度,拟任人选提交党委会前必须书面征求纪检意见。加强对干部使用的动态管理,建立干部能上能下的常态化管理制度。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查处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

(三)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主要是:不断完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定期研究分析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查处和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建立健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坚决纠正“四风”。 实行权力清单制度,构建服务支撑一线的倒三角管理体制。纠正损害客户利益行为,全面提升客户感知和用户满意度。查处员工身边的腐败问题,防范企业在全面深化改革过程中出现损害员工合法权益的行为。与合作伙伴利益共赢,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选择合作伙伴,防止权力寻租,实现合作共赢。

(四)推进源头治腐。主要是: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规划与企业深化改革方案统筹考虑,并贯彻到企业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中。深化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健全权力运行制约监督体系,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完善和落实领导人员廉洁谈话、任职回避、交流轮岗、述职述廉、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民主生活会等制度,健全关键(风险)岗位人员轮岗交流等监督机制。强化廉洁风险防控,完善风险防范机制,健全事前引导防范、事中审核控制、事后监督整改的闭环机制,推进权力运行公开透明。推进企业全面深化改革,通过市场化手段消除权力寻租的土壤;大力推进公开招标,竞争择优;推进市场化合作,实现不同利益主体间的制约。

(五)领导并支持纪检监察机构查处违纪违法问题。主要是:注重抓早抓小,定期分析干部作风和廉洁问题,经常听取纪检监察机构的工作汇报,对信访或其他渠道发现下属在作风或廉洁上的问题,要带头对所管辖的干部和管理人员进行廉洁谈话。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对重要信访案件要批示和督办,支持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并提供必要的人力、财力、物力支持。健全纪检监察机构设置,加强人员配备,积极推动纪检机构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

48、党委主要负责人的主体责任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一)强化领导责任。负责落实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积极推进本单位(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传达学习上级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工作措施,作出部署安排。定期组织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规定,主动协调解决作风建设、执纪问责中遇到的问题。加强对班子成员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告诫。对班子成员履行责任情况进行监督,对落实责任不到位的要及时提醒、批评、纠正。坚持做到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定期向上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构报告工作。

(二)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坚持按照组织原则办事,维护班子的团结和谐,凝聚班子力量。加强对班子其他成员、下属单位(部门)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及时掌握其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和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定期约谈提醒,督促其廉洁从业、履行“一岗双责”。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告诫,发现重大问题线索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构报告。管好自己、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配偶、子女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不得从事与企业业务有关的经营活动。

(三)当好廉政表率。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从业要求,严格执行差旅、会议、调研、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等制度。严格执行述职述廉、领导人员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主动参加民主生活会,报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自觉接受监督,树立廉洁自律的良好形象。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等制度,充分发扬党内民主,集思广益,充分尊重、听取领导班子成员和干部员工的意见建议,不搞一言堂和少数人说了算。

49、党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主体责任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一)强化责任担当。协助主要负责人落实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有针对性地指导制定与分管单位(部门)、分管领域业务特点相符合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和推进措施,坚持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研究、同落实。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分管业务工作,完善制度规定,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加强班子成员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合力。

(二)加强日常管理。加强对分管单位(部门)、分管领域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督促其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等情况,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告诫,发现重大问题线索及时向同级或上级党组织、纪检监察机构报告。

(三)自觉接受监督。严格遵守党纪国法,执行廉洁自律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养成在监督下履职的习惯。

各专业部门除认真落实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外,还应结合业务工作,积极协助党委抓好本专业条线反腐倡廉,并按照条线与属地相结合的原则承担本专业条线党风廉政建设监督管理责任。主要是:(1)将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业务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研究、同落实,两手抓、两促进。(2)加强本专业条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监督检查,强化党员干部和员工的廉洁教育、日常管理和监督,完善业务管理制度规定和流程,深入推进本专业条线廉洁风险防控工作。(3)督促本专业条线干部员工坚决贯彻执行企业市场化变革发展、对外合作、机制体制改革等重大决策部署,对敷衍应付、“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以及弄虚作假等行为及时予以提醒纠正,发现重大问题线索及时向同级或上级党组织、纪检监察机构报告。

50、纪委的监督责任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纪委要在上级纪检和同级党委的领导下,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监督专门机关作用,全面落实监督责任,当好党委的参谋助手。监督责任的内容主要包括:(1)加强组织协调,当好参谋助手;(2)加强监督检查,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3)严肃执纪问责,坚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4)聚焦中心任务创新体制机制,提高履职能力;(5)强化各级纪检组织的责任意识,严格责任追究。

51、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有哪些工作保障措施?

(一)履责情况报告制度。各级党委每年年底前以书面形式,分别向上一级党委和纪委报告本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各级纪委每年年底前以书面形式,分别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报告履行监督责任情况。

(二)签字背书制度。每年年初,各级党委主要负责人要与下属单位(部门)责任对象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形成主体责任清单,并按照有关规定,对职责范围内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材料和抽查结果进行审签。各级党委和纪委主要负责人要对本单位(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工作报告和其他重要事项进行审阅,提出意见并签批。

(三)坚持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反腐倡廉工作联席会议,发挥好业务职能部门、综合管控部门、审计和纪检监察机构各自的防范和监督作用,形成监督合力。

(四)健全协同机制。要纵横结合,纵向上强化业务管控,加强业务范围内的条线监督,各负其责;横向上综合管控部门不定期沟通或通报反腐倡廉建设有关情况,信息共享。

(五)健全检查考核制度。加强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改进和完善检查考核机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纳入绩效考核,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表彰奖励、选拔任用和实施问责的重要依据。

(六)约谈制度。各级党委和纪委不定期约谈下属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构主要负责人,听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情况汇报。对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中发现问题较多、违纪违法案件较多、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问题较集中的单位和部门,由上级党委和纪委及时约谈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领导干部,督促解决存在的问题,问题严重的提出严肃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到位。

(七)廉洁教育谈话制度。党委中心组学习每年安排党风廉政建设内容不少于二次;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每年讲廉政党课不少于一次。适时开展任前、任中廉洁谈话,听取谈话对象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作风建设、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汇报,提醒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对存在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

(八)执纪监督保障机制。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

52、对哪些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情况进行责任倒查追究?

(一)对本单位本部门发生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严重违纪违规违法行为放任不管、压案不查或阻挠调查的;

(二)在任期内,本单位本部门发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重大违纪违规违法行为,或者在短时间内连续发生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及违纪违规违法行为的(主动查处的除外);

(三)对直接管辖下属失教失管失察导致发生严重违纪违规违法问题的;

(四)本单位本部门发生大面积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的;

(五)对上级党组织、纪检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的事项,不传达贯彻、不安排部署、不督促落实,导致党风企风出现重大问题的;

(六)对下级党组织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问题不及时纠正、处理,或责任追究不力的;

(七)对严重损害员工群众切身利益、反响强烈、带有一定普遍性的问题治理不力的;

(八)其他需要追究责任的情形。

53、对哪些履行监督责任不力的情况进行责任倒查追究?

(一)压案不查、瞒案不报或包庇袒护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违纪违规违法行为的;

(二)在任期内,本单位本部门发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重大违纪违规违法行为,或者在短时间内连续发生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及违纪违规违法行为的(主动查处的除外);

(三)对本单位本部门主要领导、班子成员违纪违规违法问题失察或不报告的;

(四)对协助本单位本部门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落实不到位,监督不力的;

(五)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问题敷衍塞责、查处不力,导致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

(六)以案谋私,违规办案,泄露信访举报内容和案件情况等秘密的;

(七)其他需要追究责任的情形。

(一)对本专业条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不力,对加强反腐倡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问题等工作敷衍塞责、落实不力,导致不正之风滋生蔓延的;

(二)对同级党委和纪委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不传达贯彻、不安排部署、不督促落实或拒不办理的;

(三)疏于监督管理,对本专业条线发现的问题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处理,或因处理不当、防范不力致使问题重复发生,并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对本专业条线发现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违纪违规违法行为隐瞒不报,以致重复发生类似行为,造成企业重大经济损失或严重不良影响的;

(五)放任、包庇、纵容本专业条线违反财政、金融、税务、审计、统计等法律法规或公司规章制度,弄虚作假的;

(六)其他需要追究责任的情形。

54、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应注意哪些问题?

实施责任追究,要实事求是,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

(一)追究集体责任时,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直接主管的领导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的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

(二)对错误决策提出明确反对意见而没有被采纳的,不承担领导责任。

(三)错误决策由领导人员个人决定或者批准的,追究该领导人员个人的责任。

(四)实施责任追究不因领导人员工作岗位或者职务的变动而免予追究。已退休但按照《中国电信江西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应当追究责任的,仍须进行相应的责任追究。

(一)受到责任追究的领导班子、领导人员,取消当年年度考核评优和评选各类先进的资格。

(二)单独受到责令辞职、免职处理的领导人员,一年内不得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受到降职处理的,两年内不得提升职务。同时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的,按影响期较长的执行。

55、什么是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

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是指各级领导干部在履行本职岗位管理职责的同时,还要对所在单位和分管工作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通俗地说,就是“一个岗位,两种责任”,既要干事,还不能出事,一手抓发展,一手抓廉政,“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56、什么是“一案双查”?

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后,既要查清并追究违纪违法行为当事人责任,还要倒查追究发案单位(部门)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

57、什么是企业“三重一大”?

指企业的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

重大决策事项,是指涉及企业改革发展稳定全局和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重要人事任免事项,是指党委直接管理的领导人员以及其他经营管理人员的职务调整事项。

重大项目安排事项,是指对企业资产规模、资本结构、盈利能力以及生产装备、技术状况等产生重要影响项目的设立和安排。

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是指超过由企业或者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所规定企业领导人员有权调动、使用资金限额的资金调动和使用。

58、企业“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应坚持什么原则?

坚持集体研究、务实高效、发扬民主、依法合规的原则。

三十九、企业“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权限如何划分?

企业“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行合理授权、分工负责、分级实施的运作机制,按照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明确权限划分标准,实行分级分类决策。决策权限划分的基本要求是:

(一)涉及企业全局的生产经营和改革发展重大事项由总经理办公会决定;非全局性生产经营和改革发展重大事项,由总经理专题办公会决定。

(二)涉及企业党的建设、领导班子建设、队伍建设、反腐倡廉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等重大事项和重要人事任免由党组(党委)会决定。

(三)涉及专业性的重大事项,可由各专业决策委员会决定。

(四)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

59、企业“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基本程序包括哪些?

(一)企业“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坚持“先论证、后决策”程序。提交决策前,应根据决策事项的内容,进行调查研究和沟通协商,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事项,应当经过必要的酝酿、讨论、论证和方案比较。

(二)对“三重一大”事项进行决策前,应当提前告知所有应当参与决策人员,并为所有参与决策人员提供相关材料。必要时,可事先听取反馈意见。

(三)企业党组(党委)、管理层、决策委员会应当以会议形式对职责权限内的“三重一大”事项进行集体决策。不得以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作出决策。紧急情况下,由个人或少数人临时决定的,应在事后及时向党组(党委)或管理层、决策委员会报告;临时决定人应当对决策情况负责,党组(党委)、管理层或决策委员会应当在事后按程序予以追认。经授权,以联签方式决策的,要按照内控流程,严格履行签批程序。

(四)决策会议须有三分之二及以上成员出席,方可召开。与会人员要充分讨论并分别对决策事项发表意见,主要负责人应当最后发表结论性意见。会议以应出席成员总数过半同意形成决议。会议决定多个事项时,应逐项研究决定。若存在严重分歧,一般应当推迟作出决定。对影响作出决定的问题应当及时查清或解决,避免久拖不决。

(五)对会议决定的事项、过程、参与人及其意见、结论等内容,应当完整详细记录并存档备查。有关会议纪要由主持人签字后,印发决策机构全体成员和相关部门(单位)。

(六)决策作出后,企业负责人应当按照工作分工组织实施,并明确落实部门和责任人,需要向上级报告的应及时报告。参与决策的个人对集体决策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或者向上级反映,但在没有作出新决策前,不得擅自变更或者拒绝执行。如遇特殊情况需对决策内容作重大调整,应当重新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

(七)企业经理班子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时,应事先与党组(党委)沟通,听取党组(党委)的意见。未进入经理班子的党组(党委)成员,可列席经理班子决策会议。进入董事会、经理班子的党组(党委)成员,应当贯彻党组织的意见或决定。党组织要团结带领全体党员和广大员工,推动决策的实施,并对实施中发现的与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不符或脱离实际的情况及时提出意见,如得不到纠正,应当向上级反映。

  60、什么是企业“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回避?

(一)涉及与会人员本人及其配偶、子女或特定关系人的,当事人应当事前主动向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报告并申请回避。当事人申请回避和决策机构负责人批准或不批准回避的情形必须详细记入会议记录。

(二)当事人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不及时报告或者有意隐瞒的,应当予以批评教育;由于当事人没有进行回避而影响决策公正,造成不良后果的,应对当事人进行问责处理或给予相应处分。

61、什么是“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考核评价和后评估?

(一)各级决策机构研究决定企业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等事项时,必须根据重大事项的性质,对需要确定跟踪考核的事项,应明确跟踪考核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考核责任人应根据决策机构意见制定专项考核评价方案并组织实施,应及时向决策机构提交各阶段考核评价结果报告。

(二)审计部门应结合工作安排针对已经完成的重大项目开展后评估,进行跟踪审计,并向决策机构提交定性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重大项目后评估审计报告。

62、什么是“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失误的纠错改正?

各级决策机构应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对跟踪考核评价报告进行研究,对于已经偏离计划目标,有可能造成决策失误的应采取积极措施予以纠正;对于已经造成企业损失或负面影响的必须采取有效措施纠错改正,尽量减少企业损失或负面影响。

63、如何对违反“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进行责任划分?

(一)参与决策人员须对会议的集体决策承担责任。

(二)集体决策违反法律法规、公司规定,违背集体决策规则、程序、纪律要求,给国家、公司及本单位、职工利益造成重大损失或产生严重不良影响的,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应当承担直接责任,参与决策的其他成员承担相应责任。

64、哪些违反“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情况应予以责任追究?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给国家、公司及职工利益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不良影响的,应予以责任追究:

(一)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三重一大”决策规则和程序的。

(二)个人或少数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的。

(三)未向领导集体提供真实情况和可行方案而造成决策失误的。

(四)化整为零使用大额资金或拆解资金额度,规避集体决策和项目招投标的。

(五)因特殊原因,未经集体讨论决定而个人决策,事后又不报告的。

(六)未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回避制度的。

(七)拒不执行班子集体决策或擅自改变集体决策的。

(八)执行决策后发现可能造成企业损失或不良影响,能够挽回损失或影响而不采取积极措施的。

(九)在保密期间泄露集体决策内容或涉密材料的。

(十)会议记录严重不规范和篡改会议记录的。

(十一)其他违反本细则造成国家、企业和职工重大损失或严重不良影响的。

1.本问答中“领导人员”的定义

本问答中所指领导人员,包括江西电信省公司党组、各市分公司、直属单位党委(总支、支部)管理的领导人员。

65.江西电信领导人员选拔的方式

(一)领导人员选拔产生的方式,要发挥各级党组织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充分发扬民主结合起来,组织推荐与民主推荐相结合,组织选任与竞争性选拔相结合,合理选择选拔任用方式。

(二)在做好后备领导人员队伍建设工作的基础上,对于后备领导人员中或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开展的民主推荐中有符合资格条件的人选,且人选的成熟度较高、业绩突出、意见比较集中的,按党组(党委)相关规定的程序要求开展组织选任工作,一般不实行竞争性选拔。

(三)对于没有合适人选,或符合资格条件人选较多且人选意见不易集中的,可开展竞争性选拔工作。要坚持从实际出发,不能把竞争性选拔作为选拔领导人员的主要方式甚至唯一方式。不能硬性规定竞争性选拔的频次和比例,不搞“逢提必竞”

66、领导人员选拔的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在党组(党委)领导下,开展选拔工作。

(一)拟定选拔工作实施方案,并由党组(党委)审批确定。

(二)成立选拔工作领导小组,由省(市)公司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人力资源部主要负责人组成,主要负责审定阶段性选拔结果。

(三)人力资源部负责选拔工作的组织实施。

(四)领导人员选拔结果,提交党组(党委)审定。

67、 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有什么要求?

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是企业领导人员队伍建设的基础性工程。各单位要加强后备干部队伍的管理与培养。原则上,各单位后备干部每两年调整更新一次。后备干部资格,将作为领导人员选拔的重要参考。

67. 组织选任的基本程序

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

68、 “动议”的工作内容

党组(党委)或人力资源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根据工作需要和领导班子建设实际,提出启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意见,每半年提请党组(党委)会研究干部调整工作方案。

69、“民主推荐”的形式、内容及程序

民主推荐包括会议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推荐结果作为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在一年内有效。

(一)会议推荐程序:

1. 召开推荐会,公布推荐职位、任职条件、推荐范围,提供干部名册,提出有关要求,组织填写推荐表;

2. 进一步进行谈话推荐;

3. 对会议推荐和谈话推荐情况进行综合分析;

4. 向上级党组织汇报推荐情况。

(二)个别提拔任职的民主推荐程序,也可以先进行个别谈话推荐,根据谈话情况,经党组(党委)或人力资源部研究,提出初步名单,再进行会议推荐。

70、 “考察”的形式、内容及程序

个别提拔任职,由党组(党委)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考察对象一般应当多于拟任职务人数。

通过组织选任方式选拔领导人员时,考察人选一般从

成熟的后备领导人员中产生;也可由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在组织开展民主推荐时,从意见比较集中的人选中,综合所在单位领导班子意见、岗位要求、人选特点、绩效考核结果等因素确定。民主推荐结果作为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在一年内有效。

开展竞争性选拔时,应按照简便、高效的原则,科学合理确定能力和素质测试、测评的内容、方法和程序,突出岗位特点,突出实绩竞争,重点检测人选的综合素质、实践能力、适岗程度。把考试测评情况与绩效考核、民主测评结果等能够真实反映干部一贯表现的结果结合起来,择优确定考察人选,防止简单以分数取人。

71、哪些人员不能列入考察对象

群众公认度不高的;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中有被确定为基本称职以下等次的;有跑官、拉票行为的;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影响使用的; 其他原因不宜提拔的。

72、考察的程序

(一)成立考察组,制定考察工作方案;

(二)与考察对象所在单位主要领导成员就考察工作方案沟通情况,征求意见;

(三)根据考察对象的不同情况,通过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发布干部考察预告;

(四)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实地走访、查阅干部档案(重点核查年龄、党龄、工龄、学历等信息)和工作资料、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根据需要进行民意调查、专项调查、延伸考察;

(五)综合分析考察情况,与考察对象的一贯表现进行比较、相互印证,全面准确地对考察对象作出评价;

(六)考察对象所在单位主要领导成员反馈考察情况,并交换意见;

(七)考察组研究提出人选任用建议,向派出考察组的人力资源部汇报,经人力资源部集体研究提出任用建议方案,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向党组(党委)报告。

(八)对符合干部管理相关规定要求列为考察对象的人选进行组织考察时,要全面考察干部的德、能、勤、绩、廉,突出考察干部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深入了解干部履行岗位职责的成效,及其在坚持原则、敢于担当方面的情况;加强作风考察,深入了解干部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及其廉洁从业方面的情况;注重了解干部的一贯表现和在群众中的口碑,防止考察工作走过场。根据实际情况可进行差额考察,择优确定拟任人选。

(九)人力资源部门应当就考察对象的廉洁自律情况听取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

(十)对拟提拔人选,在确定为考察对象人选后,必须如实填写个人事项报告,交各级人力资源部留存。拟提拔为三级正(副)的考察对象,个人事项报告由省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录入中组部系统,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核实无误后,方可上会研究。拟提拔任用人员未进行个人事项报告、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个人事项报告、报告核实有误的不得提任。

(十一)考察领导职务拟任人选,必须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建立考察文书档案。已经任职的,考察材料归入本人档案。考察材料必须写实,全面、准确、清楚地反映考察对象的情况,包括下列内容:德、能、勤、绩、廉方面的主要表现和主要特长;主要缺点和不足;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等情况。

73、讨论决定的工作内容

(一)选拔任用领导人员,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党组(党委)集体讨论作出任免决定,或者决定提出推荐、提名的意见;

(二)党组(党委)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并保证与会成员有足够时间听取情况介绍、充分发表意见。与会成员对任免事项,应当发表同意、不同意或者缓议等明确意见。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采取口头表决、举手表决或者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表决。党组(党委)会议记录应全面、如实、完整。

(三)党组(党委)有关干部任免的决定,需要复议的,

应当经党组(党委)超过半数成员同意后方可进行。

74、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的工作程序

(一) 人力资源部负责人逐个介绍领导职务拟任人选的推荐、考察和任免理由等情况,其中涉及破格提拔的人选,应当说明破格的具体情形和理由;

(二)参加会议人员进行充分讨论;

(三) 进行表决,以党组(党委)应到会成员超过半数同意形成决定。

(四)党组(党委)会议结束后,形成党组(党委)会议纪要。

75、 干部提任前需向省公司书面报告的范围及程序

(一)范围

1.属于提拔任职的(包括提拔为助理);

2.调整任免市公司人力资源、财务、纪检监察部门主要

负责人(包括主持工作的副职);

3.调整县分公司总经理和副总经理。

(二)具体程序

1.市分公司在党委会研究前,主要领导、各分管领导之间要就人员调整提拔事宜充分沟通,意见基本一致后,再报省公司审批(提拔任职的需书面征求同级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报批时须提供以下材料:拟任免人员名单及基本情况、干部调整说明、《干部任免审批表》(一式两份)、职数空缺情况、现有中层干部花名册(从MSS 人力资源系统中提取),其中属于岗位晋升和职务提任的需提供考察材料;

2.省公司在收到审批材料后三个工作日内答复;

3.市分公司根据省公司审批意见,严格按照本单位“三

重一大”中关于中层领导人员任免相关流程规定执行,党委会研究通过后,办理干部任免手续。

76、干部调整后需向省公司报备的事项范围及程序

(一)适用范围

平级调整市公司本部部门正、副职(含助理)。

(二) 具体程序

按照本单位“三重一大”中关于中层领导人员任免相关流程规定执行,党委会研究通过后,办理干部任免手续,将任免文件抄送省公司备案。

77、干部调整的其他规定

(一)任免市场经营部、网络部、政企客户部、销售及渠道拓展部主要负责人,还应征求省公司对口部门的意见。

(二)审计、IT、网优等派驻机构负责人的调整由各分公司与省层面专业部门协商形成共识。

(三)按照《关于做好领导人员选拔任用监督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中电信赣党组〔2010〕30 号)文件,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属于需报告的十项情况的,应在上会前事先向省公司人力资源部书面报告,省公司批复同意后,按照本单位“三重一大”中关于中层领导人员任免相关流程规定执行,党委会研究通过后,办理干部任免手续。

1.在主要领导成员已经明确即将离任时确因工作需要

提拔、调整的;

2.越级提拔的;

3.个别特殊需要,不经民主推荐,由组织推荐提名作

为考察对象的;

4.除本届领导人员任期届满外,集中一批调整领导人

员数量超过本单位领导人员总数20%的;

5.提拔任用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近亲属的;

6.提拔任用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秘书等身边工作人

员的;

7.因被问责受到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期满后拟重

新任用的;

8.超过任职年龄或者规定任期需要继续留任半年以上的;

9.破格提拔的;

10.各市(县)分公司正职任期内不满1 年进行调整的;

11.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78、干部任职规定

(一)管理序列领导人员实行聘任制,每个任期一般为3

年,在同一岗位连续任职一般不超过两个任期。工作特殊需要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批准后可以适当延长任职年限。

(二)实行任职前公示制度。公示期不少于5 个工作日。

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办理任职手续。

(三)实行任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由人力资源部组织考核。经考核胜任现职的,办理正式任职,其试用期计入任职时间;不能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按试任前职级安排工作。

(四)实行任职谈话制度。拟任人选确定后,党组(党委)书记(或党组(党委)书记委托专人)与拟任人员进行任职谈话,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要求和需要注意的问题。

79、竞争性选拔的基本程序

(一)制定方案,发布竞聘公告;

(二)自愿报名;

(三)资格审查;

(四)笔试;

(五)面试;

(六)党组(党委)审定,确定组织考察人选;

(七)组织考察;

(八)党组(党委)决定拟任人选;

(九)任前公示;

(十)办理聘任手续。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可对上述程序进行简化或顺序调整。

80、 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工作回避制度规定内容

党组(党委)及其人力资源部门讨论干部任免,涉及与会人员本人及其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干部考察组成员在干部考察工作中涉及其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

领导人员任职回避的亲属关系为: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有上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单位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单位从事人力资源、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

81、 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十不准”

(一)不准超职数配备、超规格提拔领导干部,或者违反规定擅自设置职务名称、提高干部职级待遇;

(二)不准采取不正当手段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职位;

(三)不准违反规定程序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免干部;

(四)不准私自泄露动议、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

酝酿、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

(五)不准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

(六)不准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中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

(七)不准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

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八)不准在工作调动、机构变动时,突击提拔、调整干部;

(九)不准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封官许愿,任人唯亲,

营私舞弊;

(十)不准涂改干部档案,或者在干部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等方面弄虚作假。

82、领导人员“个人事项报告”填报范围

省公司组织填报范围:省公司党组直接管理的领导人员(管理和专业三、四岗人员,比照管理四岗管理的总经理助理、主任助理),高级顾问、顾问;

各单位组织填报:按各单位相关规定执行,一般包括本单位党委(党支)直接管理的领导人员(管理和专业五、六岗人员,县分公司总经理助理),高级顾问、顾问;

83、 江西电信领导人员考评对象

三级正、三级副(管理三、四岗)、比照副职管理总经理助理、专业三、四岗领导人员。

84、江西电信领导人员考评分类

第一类:市分公司正职;

第二类:市分公司副职;

第三类:省层面前端正职;

第四类:省层面前端副职;

第五类:省层面后端正职;

第六类:省层面后端副职;

第七类:省层面管控正职;

第八类:省层面管控副职;

第九类:市分公司专业三四岗;

第十类:省层面专业三四岗。

85、江西电信领导人员考评纬度及权重

领导人员年度考评分为业绩(50%)、重点工作评价(25%)、敬业协同(25%)三个纬度。

86、江西电信领导人员考评结果确定原则

(一)“优秀”确定原则:同类排名中,先根据业绩得分*50%+重点工作评价排名得分*25%+敬业协同评价得分*25%计算出同序列的总排名,总排名在前25%且业绩得分排名、重点工作评价排名、敬业协同排名均不在后50%人员确定为“优秀”。

(二)“称职末位”确定原则:同类排名中,业绩得分排名、重点工作评价排名、敬业协同排名均为后10%的人员,经党组会议研究,考评结果可确定为“称职末位”。

(三)“不称职”确定原则:同类排名中,业绩得分排名、重点工作评价排名、敬业协同排名均为最后一名的人员,经党组会议研究,考评结果可确定为“不称职”。

87、江西电信领导人员考评结果应用

(一)业绩积分:年度考评结果为“优秀”积8 分,“称

职”积6 分,“称职末位”不积分,“不称职”-4 分。

(二)岗位工资:根据积分管理办法进行档级或层级内的等级晋升。积分满12 分,即可进行岗位工资档级晋升,对只有一个岗位等级的管理岗位,可晋升至其岗位等级内的最高档级;对跨两个及两个以上岗位等级的管理岗位,当工资档级晋升至本岗位等级的最高档级时,可按岗位工资就近向上的原则,在本层级内晋升,直至晋升至本岗位层级的最高岗位等级的最高工资档级。

(三)年度绩效:年度考评结果为“优秀”的领导人员,

次年享受上一岗位层级绩效标准;连续两年考评结果为“称职末位”的,视具体情况进行岗位调整(含降岗、免职、转任非领导职务);年度考评结果为“不称职”的,扣减年度绩效资金的20%,进行诫勉谈话,进行岗位调整(含降岗、免职、转任非领导职务)。

88、江西电信全口径用工分类有哪些?

有三类:合同制、劳务派遣制、合作方(外包)

89、 劳务派遣用工的定义

劳务派遣用工是企业用工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6 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劳务派遣用工与派遣单位签订建立劳动关系并签订劳动合同。

90、《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中部分要求摘要

用工单位决定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辅助性岗位,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并在用工单位内公示。

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

91、 合作方(外包)人员的定义

与第三方公司签订业务合作协议,由第三方安排人员完成业务合作约定工作。这部分人员与第三方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称为合作方(外包)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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