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减工作督查细则范文(精选2篇)

细则也称实施细则,是有关机关或部门为使下级机关或人员更好地贯彻执行某一法令、条例和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对其所做的详细的、具体的解释和补充。细则是应用写作研究的主要文体之一。细则一般由原法令、条例、规定的制定机构或其下属职能部门制定,与原法令、,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双减工作督查细则2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双减工作督查细则2篇

【篇1】双减工作督查细则

总纲····································2

部门职能职责···································10

会议管理制度·································2

学习制度····································3

值班制度····································1

工作纪律·································2

考核办工作原则·······························1

考核办工作要求·······························2

督办程序····································1

考核工作实施方案·····························13

总纲

为了充分调动公用局全体干部职工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我们根据公用局工作的特殊性,本着有章可循、按劳取酬的管理原则,特制定,定岗、定人、定位、优化组合、责任到人、奖罚分明、工作成效与奖金、福利直接挂钩的工作制度。使整个公用局工作有条不紊、高效率、高质量的运作,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定岗:根据各部门工作性质,对各部门工作人员进行定岗定位。

定人:根据各岗位工作量大小、胜任能力、平等竞争,以岗设人。

定责:根据工作性质、目标、要求、任务,明确责任,分类承包、责任到人、奖罚分明。

优化组合:

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头作用,工作能力强、专、精的同志带动工作能力相对较弱的同志,形成以点成线,以线成片、以片成面,全面推进公用局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通过绩效考评机制,充分调动公用局干部职工对工作的积极性,真正体现按劳分配、多劳多得、不劳不得的奖金福利分配制度,彻底改变过去那种干和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不良现象,形成事事有人做,事事抢着做的良好局面。其次,能够全面了解掌握单位工作部署推进情况,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及所取得的工作成效,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表彰先进,鞭策后进,为完成本单位各项工作任务奠定良好的基础。

部门职能职责

一、路灯管理所

1、负责新区范围内路灯的建设和维护管理,及维修设备、灯具的储备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及市有关城市照明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3、负责对新区春节亮化供电,突发性供电事件进行协调管理。

4、负责本所安全生产工作,加强职工安全知识教育,提高职工安全意识。

5、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配合。

6、负责有关路灯照明设施投诉的处置工作。

7、根据季节变化及天色情况,对路灯的亮灭时间进行及时调整,对节假日等特殊情况亮灯进行统筹合理安排和及时调整。

8、负责路灯储备材料的采购计划工作。

9、负责学习和开展维护人员的安全生产工作。

10、负责局里下达的其它任务。

二、后勤管理办公室

1、负责本局内办公用品、清扫工具及各种设备的采购管理,材料配件出入库管理,职工食堂管理和机关后勤服务保障管理工作。

2、抓好局内办公区,生活区等室内外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3、抓好食品安全工作,做好办公区生活区、防火、防盗、防冻、防触电等安全工作。

4、抓好饭菜质量、卫生及食品安全,杜绝浪费。

5、做好后勤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三、车辆管理办公室

1、负责车队安全教育、检查、安全生产工作。

2、负责所属部门驾驶员的日常考核工作。

3、负责车辆油料管控工作。

4、负责车队工作计划,召开会议,上传下达,贯彻落实一级领导指示及决定。

5、组织全体人员学习政治理论,学习业务知识,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法规。

6、负责车队的安全管理工作,健全安全制度,经常检查仓库,车库、车辆的安全防火工作。

7、负责车辆维修、保养,降低成本,节约开支。

8、严格执行出入库管理制度。

9、检查考核车队所属部门驾驶员执行岗位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四、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

1、负责所联系工程项目的监督、协调和配合工作,及时了解上报有关工程进度信息。

2、负责公用局编报、申请基本建设年度计划工作及在建工程月报、年报和其它项目统计工作。

3、负责接收上级有关部门,各部、室发送的各种图纸、文件等资料,并登记造册、妥善保管。负责发放本部门对外发送的各种图纸、文件等资料,并办理登记手续。并规范工程项目开发施工期间的各类图纸变更通知、工程合同及其它工程项目方面文件资料的收发,保管制度。

4、负责与规划、发展、国土、环保等部门联系,办理选址意见书、前期立项、土地及环评等前期手续。

5、负责项目施工图纸的委托设计工作,并组织专家对施工方案及图纸的可行性进行论证、比选。

6、负责组织勘察设计、招标代理、工程咨询,施工、监理的招投标工作,协调专家审核建筑设计要点,评估设计招标方案,以及项目合同的编制、审核和签订工作。

7、负责建设项目的外部协调,协助施工单位办理施工许可证等手续签字转单,做好开工前的“五通一平”及临时设施的搭建工作,负责组织施工单位进驻现场,提供相应的施工条件。

8、负责联系施工、监理方进行图纸会审,并跟踪落实会审中提出的问题。

9、熟悉项目工程各专业施工图、会审纪要、设计变更等工程文件,并做好本工程的大事纪要。

10、审查项目工程的监理规划、监理细则,审查项目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作业方案。根据监理合同要求,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按照监理细则进行监理工作。定期对合同执行,安全文明施工,影响工期进度的主要因素,质量控制效果等进行分析和纠偏。

11、掌握施工工程材料与设备的品种、规格等质量要求,与审计等部门做好材料、设备的选用工作,配合工程项目监理人员检查进入现场的材料、设备的质量。

12、负责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质量、进度、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监督和管理,处理工程建设中出现的各类问题,保证工程建设处于守口可控状态。

13、负责工程建设过程中所有变更设计方案的审定和设计委托工作,在职权范围内,代表建设方签署设计变更洽商,但须有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签字方为有效,组织考察工程所需大型设备、大宗建筑材料,并对质量进行把关。

14、定期组织包括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参加的现场例会,并作好会议记录,作为验收资料。

15、负责工程进度计划的实施与调整,经主管领导审批后,按时向施工方支付有关款项。

16、根据工程需要,负责工卡施工中联系审计部门核量、记录工作。

17、根据施工进度需要,组织质检、规划部门来现场审验各道工序。起草安全事故隐患通知和有关安全、文明管理的不合格整改通知,协助领导组织有关施工安全、文明施工评定会,并整理有关会议记要。

18、负责协调、组织竣工验收,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初验,向主管部门提出竣工报告,并报送相关的竣工图纸及资料。

19、负责工程技术图纸及项目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20、负责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五、行政综合办公室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有关公用事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及局务会议的决定,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督查督办。

2、负责组织研究制定新区公用事业管理的各项管理制度,负责局内年度计划,目标责任制和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

3、负责文件的收发、起草、运转、催办等工作,抓好电子政务系统的管理工作。

4、负责局内年度工作计划、总结、请示、报告、通知的起草工作,对各部门报送的文字材料进行把关审查。

5、负责局内会议的准备、安排、组织工作和局内信息收集工作。

6、负责局内财务管理、档案管理、印章管理、劳资管理、合同管理。对外接待来往来访。

7、抓好局内职工的政治思想和业务知识学习培训,努力创建学习型机关,负责局内宣传工作。

六、市政管理所

1、贯彻执行国家、省自治区市及有关道桥排管理维护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结合新区实际并制定本部门的管理制度。

2、负责新区范围内得道桥、排水、指示牌等市政设施的养护、维护和管理工作以及维护材料储备工作。

3、负责对新区内道桥、排水设施等突发性事件进行管理。

4、负责办理新区范围内破路相关审批手续和后期恢复监督管理工作。

5、负责加强与各部门的协调配合工作。

6、根据部门业务开展情况,制定用人计划。

7、抓好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

七、环卫所

1.贯彻落实市政府及管委会有关城市创建、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

2.负责新区除“四害”活动,制订除“四害”规划,督促、检查年度目标的落实、组织考核、评比、验收,做好除害消毒药械的管理。

3.负责新区路段,巷道的清扫保洁工作。

4.负责新区环卫工人、公厕保洁人员的管理考核工作。

5.协调有关单位对破坏环境保护设施的违法、违章现象责令整改和处罚;

6.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做好除害防病、健康教育宣传和应急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7.负责环卫所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

8.负责新区公共厕所运行管理工作。

9.开展环卫工人安全作业教育工作。

10.加强与垃圾清运所、车队、后勤办公室协调配合工作。

11.负责环卫作业机械工作的安排。

12.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垃圾清运管理所

1、负责新区范围内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的清运管理工作;

2、负责建筑垃圾填埋场管理工作;

3、负责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管理工作;

4、负责垃圾转运站的运行维护管理工作;

5、负责新区范围内垃圾箱、果皮箱等环卫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

6、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7、加强与环境卫生管理所、车队协调配合工作;

8、负责新区施工现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和“门前三包”责任制的落实工作。

7、负责垃圾清运、处理相关环卫设施的规划、修建工作;

8、负责新建住宅小区环卫设施布置的监督和审核工作。

九、实绩考核办公室

1.我局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开展情况的督查与落实工作,重点抓好党工委、管委会及全局重要会议、重点工作、领导重要签批文件督办、落实工作;

2.我局各二级部门及全体职工的考核与评估工作,进行定时、不定时现场巡查,对新区市容环境卫生、垃圾清运、市政设施和路灯管理等重点工作进行巡查,做好现场记录,及时汇报局领导,并做好督办工作,将所有记录归档,以备年终考核提供依据;

3.各项制度的建立、健全工作,进一步完善考核制度,建立激励机制,加强部门考核工作,做好日常劳动纪律考核工作,加强全局工作人员的劳动纪律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4.负责我局工程建设项目进度的跟踪督查,并在每月10日和25日之前将每月督查情况汇总到综合办公室,由综合办组织上报新区党政办督查室;

5.每周将重点工作督查情况、现场巡查情况及违反劳动纪律情况汇总,编制《督查通报》上报局领导及管委会;

6.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工作;

7.负责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工作纪律

一、加强组织性、纪律性、服从领导、听从指挥,要顾全大局,服从整体,坚持下级服从上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二、在上班期间,严禁酒后上岗,酗酒闹事。

三、在单位集体中不搬弄事非,在工作中不弄虚作假,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

四、坚守工作岗位,遵守上下班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职守,节假双休日遵守单位的值班制度。

五、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在工作时间内,部门负责人外出时报分管领导同意(指离开新区),其他人员外出时报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同意。

六、工作尽职尽责、服务态度好,办事效率高,受理各项工作,应按工作要求按时完成。

七、严守工作纪律,在上班时间内,不准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上网玩游戏、聊天和大声喧哗等。

八、尽量利用互联网沟通信息和收发文件,以减少资源浪费,提高工作效率。

九、接待来访应当使用文明礼貌用语,态度好,树立良好的部门形象。

十、非工作需要不得使用单位电话,如有特殊情况使用单位电话的,一次不得超过2分钟。更不能长时间占线。

十一、保持办公室清洁卫生,桌上文件、物品应当摆放有序,整洁。

十二、工作时间内不得带与本单位工作无关人员进入办公室。

十三、下班或外出办事,最后离开办公室的人员应关闭电源及各种用电设备,锁好门,关好窗,防止财物被盗。

十四、公共场所严禁吸烟、吐痰、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

十五、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会议管理制度

一、分管领导、各部门自行召开的会议,由主办会议的部门负责记录。如需制发会议纪要,由主办会议的部门拟稿,报行政综合办公室审核发文。

二、公用局周例会原则上设在每周星期一上午召开,如遇到特殊情况可以随时召开。周例会由行政综合办公室同志召集,由局长主持,副局长及各部门负责人出席。总结上周工作及存在的问题,部署本周工作,周例会采取共同研究讨论、少数服从多数的议事原则,以备后查。

三、参会人员必须按时参加会议,会议实行按时签到制,原则上不准请假,有事需要请假的,按请销假制度进行审批。

四、参会人员在会议开始前主动将手机调为静音或关闭状态。

五、公用局局务会、局长办公会、周例会作出的决定,每个部门要严格遵守,领导干部更要带头执行。

六、会议决定事项未经公开的,参会人员要严守会议内容,遵守会议保密制度。

七、会议记录、会议决议事项、各项决定、档案材料、未经批准,不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查阅,更不准借阅。

学习制度

为了加强公用局各部门工作人员学习的积极性,帮助其提高政治理论业务素养,提高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努力将公用局建设成为适合新形势工作要求的学习型、创新型机关,现结合本局实际制定以下制度:

(一)学习的时间

理论和业务学习采取集中学习,集中学习每周四安排一次,每次1-2小时。

(二)学习内容

1.政治理论学习。参会人员要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市委市政府、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及公用局等重大会议精神。

2.业务知识学习。各部门工作人员要根据自己的工作性质、专业特长学习相关的业务知识。

3.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学习与各部门业务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三)学习形式

公用局各部门工作人员的学习力求形式多样,丰富多彩,效果实在。主要形式有:

1.集中学习,由行政综合办公室负责统一安排、组织。

2.根据工作需要可组织外出考察和参观学习,增长知识,提高干部职工的工作能力。

(四)学习要求

每位工作人员要认真提高新形势下加强学习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每个人要拿出自己的讲课计划,报综合办公室,并按照计划要求抓好落实。

(五)学习考评

1.学习考勤。学习实行签到制度,如因其他原因不能参加学习的、向局主要领导请假。

2.组织考核。重点对学习笔记、学习纪律、参会人员到会情况进行考核,将作为年度考核和评比的依据。

值班制度

一、值班期间,值班人员有事需在前一天17:00前和带班领导请假,以备另行安排其他人员值班,若无故不值班者,视为旷工,作为年底评优的依据。

二、每个部门值班人员必须遵守上下午签到制度,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严禁迟到、早退、脱岗。

三、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应保持通讯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不允许长时间占用单位电话。

四、值班期间,实绩考核办将不定期对值班情况进行抽查。

五、接到有关安全、治安等紧急情况的报告要立即向值班领导报告。

考核办工作原则

(一)重在落实。通过督促检查,促使每件被查处的问题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结果。

(二)实事求是。全面准确地反馈落实情况,有喜报喜,有忧报忧,喜忧兼半。

(三)密切加强与各部门的协调配合,加强请示汇报,对存在的问题不隐瞒、不夸大、不缩小。

(四)讲求时效。对所督查的工作,及时登记、及时转办、及时审核、及时反馈,跟踪整改,不留盲区。

考核办工作要求

一、领导及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把督查工作成效作为检验各部门整体工作的重要标志。

二、实事求是,讲求实效,要全面、准确、客观地了解和掌握情况,查清原委,既反映成绩,又反映问题,坚决反对弄虚作假现象。

三、注重时限,定期督查,所有督查事项都必须依照领导指示、督查意见及时处理,按时完成,及时反馈,不得拖拉延误。

四、坚持平时监控与重点抽查相结合,以平时监控为主。

五、有查必果,一督到底,严格按照督查程序,坚持“交必办、办必查、查必果、果必报”原则,坚决一督到底,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

督办程序

登记立项转办督查核实反馈归档

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为充分发挥年度考核对我局工作的导向和促进作用,推动各项工作深入扎实开展,根据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关于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经局务会研究决定,特制定公用事业局2012年度考核工作管理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深入开展督查考核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坚持改革和创新的工作思路,对全体干部职工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核,全面了解我局工作进展情况,掌握我局出台的各项制度、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总结和推广典型,发挥典型引路、示范带动作用;了解当前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推动我局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比中遵循日常考核、不定期考核、半年考核、年终考核等考核方法,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客观、全面的考核,不断探索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构建公用局上下人人争创佳绩、乐于服务、勇于奉献的良好氛围。

三、考核对象

一、公用事业管理局在职全体干部职工及公益性岗位人员。

二、各部门履行职能职责及任务完成情况。

三、公交运行、卫生、服务等。

四、实绩考核办机构设置

为强化对年度考核督办工作,确保年度考核工作顺利开展,成立年度考评小组,具体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和实施。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袁金宝

成员:屈建新白娟

五、考核方法分类

考核分为定时考核、不定时考核、半年考核、年终考核。

定时考核:签到签退、现场巡视

不定时考核:签到签退,办公室、现场在位情况、任务完成情况

半年考核:全体干部会议上通报。

年终考核:日常考核、领导测评、扣除奖金相结合的形式。

六、考核内容

一、签到制度

(一)签到制度是指在规定的上班期间内,对各部门办公室、现场等人员在位情况,检查实行的制度。

(二)内勤人员和周六、日值班人员实行上下午上班签到制度,现场人员实行不定期的抽查考核。

(三)实行定时和不定期抽查的方法,签到时督查人员必须现场监督,任何人不得代签。

(四)签到时间

内勤和周六日值班人员,规定在上班时间前后15分钟为签到时间。

现场人员,规定在上班后30分钟之内为签到时间。

在日常开会、学习时,签到时间规定为提前15分钟。

办公室人员签到表,在上班后两小时后收表。

二、迟到

在学习、工作、会议等规定或者约定的时间(30分钟到2小时)外,签到的行为。

三、脱岗

工作期间,已到工作岗位(签到),中途离开工作岗位的行为。

四、早退

在开会、工作、学习期间,提前30分钟内离岗(席)的行为。

五、旷工

1.正常工作或值班期间,没有签到、不请假或请假未批准而缺勤的。

2.迟到两小时为旷工。

六、病假制度

(一)病假:指职工在患病期间所享有的病休假期。

(二)干部职工一次性病假超过3天还需续假者,本人必须出具县级以上医院相关病例诊断书(大夫签字附加医院公章)方可续假,视为旷工。

(三)干部职工病假全年累计未超过30天(不含公休节假日),原工资照发;全年累计超出30天,扣除全年奖金。

七、事假制度

(一)事假:指职工因私事必须办理,经领导批准给予的假期。

(二)干部职工事假全月累计不超过4天(不含公休节假日)的,一个月内超过4天的,每超一天扣1分。

八、婚假、产假、丧假期间工资福利待遇均按国家、自治区和我市、新区有关规定执行。

1.婚假:指职工本人因结婚而给予的假期。

婚期一般为3天,对符合晚婚条件(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以上)的晚婚者,按照自治区有关规定增加婚假15天。

2.产假:指女职工生育子女而给予的假期。

对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女职工,其产假假期按下列情况确定:女职工产假为90天。晚婚晚育的,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规定可再增加30天产假;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同时给予其配偶15天护理假。

3.丧假:指职工本人的配偶,直系亲属及公婆、岳父母死亡时给予的假期。丧假一般不得超过3天,如需赴外省市料理丧事的,假期可酌情增加。

七、正常工作日时间

管理人员为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公益性岗位人员为:

正常班(上午):7:00-12:00下午:14:00-18:30

上早班(上午):6:00-13:50下午:13:50-21:50

8:30—18:30,下07午18:30—20:30

现场人员早上吃早点时间为:8:00-8:30

八、请销假程序和批准权限

(一)本局所有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只要离开新区就应该执行请销假制度(定期采购除外),请假由行政综合办负责,督查室备案。

(二)管理人员请假一天由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批准;请假2-7天由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批准;7天以上请假程序为先经公用局,再经新区人事劳动局批准。请假批准后,请假条需交回公用局督查办备案。

(三)部门负责人请假需向单位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批准。

(四)分管现场人员如有事请假的,经本片管理人员和所属部门的负责人批准,按请销假程序办理。

(五)凡需请假者,必须填写批示请假条(半天除外),办理请假手续。因特殊情况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的,可电话通知分管领导,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离岗,到假后,按照正常程序补办请假条,送督查室备案,无请假手续的视为旷工。

(六)在单位组织的学习或会议期间需要请假的,必须由主要领导批准,督查办备案。否则视为旷工。

(七)在抽查过程中,发现被抽查人员不在位,又没有履行请假手续的,视为旷工(特殊情况除外)。

(八)后勤人员外出现采购时间为每周三、周五,其余时间外出采购,必须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外出采购,否则视为脱岗、旷工,迟到。

九、考核方法

一、个人考核方法

1、个人考核分值(每人每月100分),直接与金钱挂钩。

2、环卫工人、驾驶员、公益性岗位人员、后勤人员、公厕保洁员等人员的考核分值与所属部门分值负有连带责任。

3、所有被考核人员,每月满分为100分,实行扣分递减的方式。如个人扣1分所属部门扣0.5分

4、在考核扣分过程中,每扣1分对应罚款50元。

5、依据每月考核结果,要求被考核人员罚款每月底交到本单位财务室。如预期不交或少交的,从下月工资中双倍扣除。

6、督查办公室定期、不定期的对现场工作人员、驾驶员、厕所保洁员、环卫工人的在位情况、履行职责进行督查。

7、在现场督查过程中,现场工作人员应在指定的工作地点和位置进行签到,不在工作现场或联系不畅通的,视为迟到、脱岗、早退或旷工。

8、在督查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与有关部门、人员进行核实、登记、拍照、转办、签单、督办,在规定的时间内由承办部门或承办人员完成,督查室审核,最后向领导反馈任务完成情况。

9、在督查过程中所发现的问题,督查人员要严格按照督查程序签单办理,转送相关部门或相关人员承办。

10、督查每个部门的任务完成情况,每周一上午各部门要向实绩考核办上报送本部门一周任务完成情况和下周工作计划,实绩考核办根据部门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查督办。

11、对领导下达的任务所属部门不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的,所属部门要向督查办说明任务未完成的原因,所遇到的困难,督查室要及时的将部门工作存在的问题上报局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

12、对任务承办人员的考核,被考核扣分的,由当事人签字确认,当事人拒签的由督查室两人以上人员在场代签备案。

13、督查室对部门及个人工作任务和工作性质,以及任务完成情况,喜优参半每周通报一次。

14、单位每月公布一次人员出勤、工作及部门任务完成情况,报送局领导、分管领导及各职能部门。

15、部门因工作成绩突出,得分的,除部门得分外,参与人员根据贡献大小可得相应的分值,但不得超过部门得分。

16、在签到过程中,任何人不得代签,发现一次扣除代签人2分。

17、督查办公室定期、不定期的对各部门办公室人员(内勤)在位情况进行抽查,查看是否有迟到、早退、中途脱岗、旷工等现象。

18、个人每月累计分值不计入次月。

个人或部门如出现重大工作失误、安全责任事故或给单位造成严重影响的事件,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年终个人全年奖金。

二、部门考核方法

以部门年终奖为准,每个部门每月满分为60分,当月扣分累计不计入次月。

1、评选方式

(1)优秀部门分值为55分以上,含55分。

(2)良好部门分值为50分以上,含50分。

(3)一般部门分值为50分以下。

按每个部门全年累计总分除以12个月得分进行评选。由高到低依次排序

二、考评奖励

被评为优秀集体发集体奖金的120%,良好集体发集体奖金的100%,一般集体发集体奖金的80%。

十、附加分值加分范围

如有下列事项部门可以酌情加分:

1.工作业绩。在本职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根据取得的业绩和影响范围加2分。

2在工作中发挥创造性思维、好方法、好意见,被领导或单位采纳,得到上级好评的,根据实际情况加3分。

3.积极主动办实事办好事。抵制歪门邪气,见义勇为,自然灾害等重大事件发生面前,能够挺身而出,发挥模范作用,得到领导好评的,根据实际情况加3分。

4.公益事业。积极投身公益事业、慈善事业,得到社会公认,根据实际情况加2分。

5.在上级各部门检查验收中成绩突出、做出积极贡献的加3分。

6.其它加分事项。

附件:

1.《公用事业管理局部门及人员考勤表》

2.《公用局考核测评表》

【篇2】双减工作督查细则


**职业学院督查工作实施细则

为规范学院督查工作的管理,进一步提高督查工作效率,将督查工作落到实处,推动学院重要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和学院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细则。
一、学院督查工作管理
督查工作要紧密围绕学院党委、行政中心工作进行,坚持领导负责、分流承办的原则。党委(院长)办公室主任负责布置和协调全院的督查工作;督查办公室具体承办督查工作的上传下达、立项登记、交办催办、调查调研、归档整理等事务;各系、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督查事项的第一承办责任人;在各系、部设立部分学生作为督查信息员,及时、准确的提供学院教学、行政、后勤、服务管理等问题的信息,作为确立督查拟立事项的重要依据。
二、督查督办立项督查工作主要内容包括:
1.院党委会、院长办公会决定、决议及院领导批示、交办的需督查督办的事项;
2.学院会议、劳动卫生、政治学习、纪律等事项的督查;
3.各系、各部门日常工作管理规范需督查的事项;4.学院来信来访、院长信箱受理的有关事项的落实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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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
5.督查办公室在日常工作中发现的提议专项查办并经领导批准的重要事项的督查督办;
6.督查办公室每周汇总一次督查信息,及时掌握学院日常工作中出现的需督查督办的事项;
7.根据学院工作需要,其他需督查督办的事项。督查办公室提出督查督办拟立项目,填写《**职业学院督查督办拟办意见登记表》,应明确拟办事项、承办(协办)系或部门、办理时限及要求等。一般情况应一事一项,重要工作可以一个决策、一个部署为单位进行拟立项。
《**职业学院督查督办拟办意见登记表》由督查办公室交党委(院长办公室主任审阅并确定主管院领导,征得主管院领导同意后签批立项。院党委会、院长办公会决定、决议及院领导交办的督查督办项目可直接进入立项、办理程序。
三、督查督办工作的具体实施
1.督查办公室根据学院领导批示和学院工作需要,对学院管理制度的落实及各系、各部门日常工作纪律的督查,每周制定督查工作重点并在网上公布,进行常规性督查。督查问题及结果在督查通报上定期公布。
2.学院会议、政治学习、劳动卫生的督查,由督查办公室负责协调有关处室组成联合督查小组实施督促检查,督查成绩在学院督查通报上及时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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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经领导批示、交办的督查事项,由督查办公室认真填写《**职业学院督查事项办理登记表》,拟定督查工作方案,交办催办,实施督查督办工作。一般可采取网上发布、电话通知、召开协调会、检查工作等多种形式进行催查督办。
4.各系、各部门要及时登陆学院网站,了解每周督查工作重点,按督查要求,做好督查事项的具体落实。对领导交办事项在接到督查督办事项通知后,按领导批示和要求抓紧落实,并及时向督查办公室反馈办理结果。
5.督查办公室应及时了解并在网上公布督查督办事项的落实、进展情况,对办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做好协调工作。
6.对于推诿扯皮、久拖不办,或因失误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追究主要负责人责任,其结果纳入学期量化考核。
四、督查督办结果反馈
督查办公室收到承办单位的办理结果后,要认真审查其是否符合交办时提出的要求,情况是否清楚,工作是否落实。符合要求者,将督查督办结果汇总后交党委(院长)办公室主任,并按程序向有关领导和部门反馈;对办理结果不符合要求的,退回原承办者再次办理。
五、督查督办事项归档
督查督办工作经主管院领导审核同意办结后,督查办公室将各种有关的文字材料,包括《**职业学院督查督办拟办意见登记表》、领导批示、立项登记、《**职业学院督查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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